1) 从签合同开始 收房痛不痛,从签合同开始 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 签合同时,各式各样的细节都要明确:比如收房时间、收房程序(如先验房,无异议后再收房等)、验房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定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看上去很琐碎,但此时不麻烦,以后的麻烦就大了。 如果当初没来得及在合同上约定,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万一在验房时出现什么情况,也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这些图样为准,同时可以注明收房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 最妥当的做法是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没有容易造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很多条款仔细推敲起来,都是开发商的霸王条款。 2) 为什么要验房 验房作为家装的第一关,如果没把握好,即使后期所有流程都很好,也达不到预期效果 不验房而收房将失去《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赋予的大部分权利,收房后才发现质量问题,此时再找开发商为时已晚,剩下的只有建筑商的保修义务。 收房时不复核《建筑面积实测表》,日后发现建筑面积超标(正负3%,可以多退少补),无论退房还是索赔都非常困难。 验房后再收房是业主权利,购房合同第十五条(二)款规定:“验收交接后,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买房作为你一生中支付的最大一笔开支,是不是要提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是不是要尽可能地把收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扼杀在萌芽之中? 新房一定要验,而且仔细到位地验,及时发现问题,让开发商负责整改,业主对整改的确认才是真正的验收,把发现的问题扼杀在萌芽之中,为理想的家打下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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