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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学法律(七):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金华303 2019-01-09

大家都知道发生了民事纠纷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但我想很多人应该是不知道反诉是怎么回事。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反诉。每天学法律(七):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反诉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力,根据《民诉法》第51条的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那么反诉具体是什么呢?从字面上讲就是反过来提起诉讼,即在本诉(当前诉讼)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讼。此时本诉中的被告被成为“反诉原告”,本诉中的原告被称为“反诉被告”。每天学法律(七):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反诉要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如果本诉不存在何谈反诉?

反诉也是一个诉讼,因此首先要具备起诉的条件,由于反诉和本诉是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合并审理的,因此还要具备诉讼的客观合并要件,同时由于其特殊性还要具备一下特殊的条件:

1反诉必须由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2必须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起诉讼。

3反诉与本诉应当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

4反诉与本诉在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牵连关系,如果没有任何关系需要另行提起诉讼,这时就是一个单独的诉讼。例如两人互殴,一人诉请损赔偿,对方反诉损害赔偿。

5反诉的管辖应当合法,即反诉必须能被审理本诉的法院审理。

那么如何提起反诉呢?首先应当提交反诉状(实际上为起诉状),并在提起诉讼的次日起至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此时法院会依职权审查是否具备反诉条件,如果不具备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审理或驳回反诉。

反诉是相对独立的诉讼,不会因本诉的撤诉或终结而失去法律效力。每天学法律(七):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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