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作用 天干讲究生克制化,地支讲究合冲刑合害。地支之间若没有特殊之关系的基本上不直接论生克。 例如巳火生辰土、辰土生申金等,只有相生之势并无直接相生之实。 一、地支六合 子与丑合水土,寅与亥合木,卯与戌合火,辰与酉合金,巳与申合水,午与未合火土。 地支六合的条件:地支六合一般没有节令的要求,只要两支紧贴邻近,天干有引化之五行即可合化。(必须是此两支之透干为合化之五行) 地支六合,无争合之论,紧贴之合符合合化成功条件的,其余与合化相同的地支,均作为合局加力论,即使隔支之支也作加力论,因为地支通根不分远近。 命局任何一支与岁、运之支相合均以紧贴之合论。 地支六合小于半三合合、三合、三会局的力量。 当地支六合具备合化条件时,而化神受制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二、天合地合 若天干相合符合合化条件时,便以天干合化成功论;地支相合符合化条件时,则以地支合化成功论。 例如:癸巳 戊申 虽天干戊癸合化火,因两坐支巳申合化水,则应先论地支相合,但两支透干为戊癸,化神癸水被戊土克制,故巳申不能合化水成功论,则可论戊癸相合,若命、运、岁天干有火透干时,就应论戊癸合化火成功。若命、运、岁又有甲木透干时,因戊土受甲木克制则不克癸水,故还以巳申合化水成功论。 若天合地合,天干未合化成功的,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地支未合化成功的,仍按原五行作为相应天干的地支。 三、地支三合局 1.申子辰三合水局,寅午戌三合火局,亥卯未三合木局,巳酉丑三合金局。 地支三合局只要命、岁、运中三支相见,不论远近,不论季节,只要有合化后的同一五行在命局或岁运中透干,均以合化成功论,多出三合局中任何之支均以加力论。 2.三合局其中也有生地半合局和墓地半合局。 半三合局与六合局的条件一样,必须载支之干有合化后的同一五行,才能以合化成功论。 四、地支三会局 寅卯辰三会木局,巳午未三会火局,申酉戌三会金局,亥子丑三会水局,辰戌丑未全为会土局。 三会局合化成功的条件与三合局相同,只要命、运、岁中有三支相见,无论何支有所会局的同一五行透出即可,多出三会局中的任何之支均以加力论。 在命、运、岁中任何合局与三会局同时出现时,均应让位于三会局。地支中所有的合局、会局必须让位于丑未戌三刑和辰戌丑未全的四库之冲。 合而不化即以合绊论: 1.凡六合局半三合局,其中有一支逢冲则散,不以合化成功论。 2.三合局、三会局,其中有一支逢冲,冲则照冲,合者照合,冲而不散。若合、会局有两支同时相冲则散,以破局论,合局破后,应看各个五行力量大小的变化对命局所产生的影响论吉凶。 3.六合局、半三合局若化神受制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若三合局三会局化神受制,也不能以合化成功论。但是,所谓的化神受制,必须是在主克五行的力量大于六合局、半三合局、三合局、三会局合化之五行的力量的情况下,才能以化神受制而不以合化成功论。一般情况下三会局不会出现化神受制的情况,若出现化神受制,必然是命、运、岁中构成两种对抗五行的会局,若出现两种会局相对抗,则按命运岁中出现两种对抗五行的三合局和三会局其吉凶断法论吉凶。 五、地支相刑 子刑卯,卯刑子;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则亥为自刑。 1.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 子与卯力量悬殊时论刑,力量相等时论生。 2.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 在三刑中,要属寅巳申相刑最为复杂。 寅巳申三刑的具体条件: 1>.寅巳相刑火旺,火旺刑去申金。 寅巳两支紧贴,其中要有至少一支天干透火,寅巳相刑火旺成功。当寅巳相刑构成火旺的条件,是若命、运、岁中再逢申金,且有庚、辛金透干(不要求本支透),申金又与寅或巳紧贴,寅巳相刑则刑去申金。若寅巳相刑火旺成功,申冲不散,亥冲也不散。 2>.巳申相刑水旺,水旺不刑寅木。 巳申相刑以六合同,二支紧贴,二支只要有一支透水于干,以巳申相刑水旺论,水旺不刑寅木。若巳申相刑水旺成功,寅或亥皆冲不散。 3>.巳申相刑金旺,金旺刑去寅木。 巳申紧贴,天干透土,命、岁、运又有庚、金透,则巳申相刑金旺成功,逢寅则刑去寅木。 4>.在没有寅巳相刑火旺或没有巳申相刑水旺的条件下,寅申相刑,若两支紧贴,且命、运、岁中又有木与金同时透干时,则仍按寅申相冲论(具体条件将在地支相冲中详论)。 若命、运、岁中寅巳申三支全,如丙寅、癸巳、X申,寅巳相刑火旺条件成立,巳申相刑水旺条件也成立,此时则较量水与火力大小,火胜,寅巳相刑火旺论;水胜,巳申相刑水旺论。 寅巳申三刑必须紧贴才论刑。寅巳申三刑,我们应看成是五行力量由地支转换到天干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吉凶的判断仍然由天干的五行生克制化来完成。 3.丑未戌三刑为持势之刑。 丑未戌三刑之力等于土的三合局,并大于其他三合局、三会局的力量(辰戌丑未全之土局除外)。其他三合局、三会局在命、运、岁当中出现时,均让位于丑未戌相刑。 丑未戌三支若在命、运、岁中同时出现,又有戊己土透干,则丑未戌相刑成功。如果命局丑未戌相刑成立,岁方之重复出现任何一支或两支称为岁运引发。 4.辰午酉亥自刑,实质是各自力量的叠加。 六、地支相冲 子午相冲,卯酉相冲,寅申相冲,巳亥相冲。丑未相冲,辰戌相冲。 冲有主冲与被冲之分。一般主冲方是动方和旺方。动方即是大运、流年。 冲有冲凶、冲旺、冲动、冲开、冲出、冲去、冲破、冲空之不同。 七、合与冲的关系 三合局的某一五行,原为相冲之五行,合化后仍为相冲之五行,则合化后仍相冲,但合局冲而不散,而合局之支能将对方冲去。如子午原为相冲之五行,申子辰三合局加大了水的力量,这时子水便可将午火冲去。反之寅午戌三合火局之午,也可以冲去子水,三合火局照合。这是因为子午相冲本来为双方受损,但由于一方加大了力量(合局)就可以将对方冲去,此为之合不解冲。 关于三合局遇多冲则散的问题,也要视及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三合局遇多冲都散,如申子辰三合局,遇午和寅来冲,实际是和局中子水冲去午火,三合局中的申金被合化成水亦不冲寅,故此何局不破。实战中类似此类两支来冲都不以散论,但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和戌来冲即散(但必须是戊戌来冲或者辰支本身干透戊土,否则合局不散,这是因为辰戌来乃土的六合局,合化成功的天干戊土可以克壬水之故)。三合遇两支相冲,相冲两支必须构成相冲的条件,同时合局必须在减力的情况下,而且化神又被制才能破局。其他三合、三会局在什么情况下冲而不散。在什么情况下遇冲则散可以类推。 六合六冲并见时: 子与丑合化土,午冲则散,未冲不散。 寅与亥合化木,申冲则散,巳冲不散。 卯与戌合化火,酉冲则散。 辰与酉合化金,卯冲则散。 巳与申合化水,寅、亥皆冲不散。 午与未合化土,子冲则散,丑冲不散。 凡在四正之支,逢子午卯酉正冲,则六合局散。有关半三合局仿此,但以上凡遇冲则散者必须是在符合相冲的条件下,才能论冲之则散。 地支和与冲同时出现时,不存在先后的问题,如果合能解冲就论合,合不能解冲就论冲,究竟论合还是论冲,最终要视其命、运、岁五行的具体情况而定。 八、地支相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在论格局成败命运大框架时,一律以生克法论,不论六害。 但在论断命运细节,断具体事情、事件、六亲时必须论六害,这是个重要标志。 相害,轻者人际关系相对紧张,多犯小人,会有名誉之损,重者婚姻感情、六亲或者本人的身体甚至生命都会出现问题。 总体而言之,害,不是伤人就是伤感情,如果八字里害多,命主的人际关系、身体、六亲必然会有不利因素。 另外还有地支六破:午破卯、酉破子、辰破丑、戌破未、亥破寅、申破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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