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值得收藏|2016北京城六区幼升小、小升初政策要点大盘点!

 阿福根 2019-01-09
东城区
幼升小
       坚持划片就近入学,探索小学生源压力较大的地区连片入学政策,尝试建立以户口、房产的性质及年限等综合因素为依据的入学优先序列。今年东城区幼升小政策依然要求拥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登记入学。
小升初
       今年东城区小升初入学方式包括特长生入学、就近入学、九年一贯制和对口直升入学、民办校和寄宿学校(班)入学,以及相关人员子女入学5种。其中加大九年一贯、一定比例对口直升改革成果兑现力度,比例由2015年的各10%分别提高到30%和15%;就近入学仍将坚持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同时新增就近入学登记批次。学生要通过“东城区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网上一次性填报三批次志愿,由电脑一次完成所有批次派位。
       电脑派位也将分为三批次,其中一批次为就近登记就读一般初中,当登记人数小于一般初中计划直接入学,登记人数大于一般初中计划派位入学。选择一般初中登记入学的连续三年学籍学生,2019年初中毕业中考成绩不低于500分,就将有不低于50%的机会直升市级示范高中。
       登记入学的一般初中有11所,分别是1中、11中分、24中、25中、27中、50中分、54中、65中、96中、142中、前门外国语学校。
       二批次为全区派位,每个学生均可参加,全区所有初中学校都可选择填报。
       三批次为学区派位,是以学区为基础,将全区划分为八个小升初服务片,每个服务片小学毕业生数量与初中招生计划相匹配。届时,学生可在所就读小学所属服务片的初中校中选择填报志愿,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特长生入学
       今年东城区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向中华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特长生比例不超初中总计划的5%。
非京籍儿童入学
       非京籍适龄儿童在东城区入学的,除按照京籍对待人群外,均要通过“五证”审核。按照东城区教委要求,非京籍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京工作,其中一方须在东城区务工,且2016年2月至4月在东城区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个体户的注册地址应在东城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距2016年5月15日满三个月及以上;租房者的租房时间距2016年5月15日应满三个月及以上。
相关具体内容可登录东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dcks.org.cn进行查询


西城区
       对比2015年入学文件,今年西城区幼升小和小升初有几点变化值得关注。
1、入学资格增加“实际居住地在西城”的要求
       在小学入学条件中,去年具有西城户籍的适龄儿童均可入学,但今年调整为“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西城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今年该区初中入学条件新增了一条要求:“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去年相比,强调了“实际居住在西城”。
2、北京“绿卡”明确列入“随机分配入学”
       和去年相比,惯称北京“绿卡”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明确列入幼升小“随机分配入学”
  2016年文件表述如下: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等证明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网站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分配入学。
  去年这条表述是这样的:持有《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北京市教委信息采集网站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由计算机随机派位入学。
3、集体户口孩子在学区及相邻学区内分配入学
       2015年西城义务教育“集体户口入学”是这样规定的:“具有西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交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经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北京市教委信息采集网站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根据集体户口所在地和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计算机随机派位入学。”
  今年集体户口孩子入学列入“随机分配入学”方式,具体办法是: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需在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以集体户籍所在地为依据,根据学位情况,在学区及相邻学区范围内分配入学。 ”
  相比之下,今年该区集体户口孩子入学的范围主要是依据集体户籍所在地,在学区及相邻学区分配入学,去年派位入学的范围更大,面向全区。
4、小升初新增“就近登记入学”方式
       按照今年全市文件精神,西城小升初新增“就近登记入学”,入学方式增至9种,包括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小学对口直升入学、有条件派位入学、特长生入学、特色校入学、政策保障入学、就近登记入学、学区派位入学、民办学校入学。
  其中,今年新增的“就近登记入学”具体是指,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学区内选择一所具有登记入学资格的一般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申请人数低于普通初中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登记入学。申请人数高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5、“推荐派位”更名为“有条件派位”
       今年西城“推荐派位”更名为“有条件派位”;今年有条件派位方式和推荐派位基本一致,比例预计下调到10%左右。取得推荐派位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在网上选报1-5个志愿后,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按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小学入学
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产权房或租住公房的本市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2)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西城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3)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4)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等证明的适龄儿童;
  (5)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借读批准书》的适龄儿童。
入学程序及办法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登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网站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予以确认。
  (1)寄宿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寄宿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生学校提交寄宿申请和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公确需子女寄宿证明。初审通过后,提交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适龄儿童体检合格证明,参加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评估认定,通过后办理入学审批手续。
  (2)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信息初审材料,待复审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学位不足时,在学区及相邻学区范围内分配入学。
  (3)政策保障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且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及各种符合政策保障对象子女,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在学区入学。
  (4)随机分配入学
  ①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需在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以集体户籍所在地为依据,根据学位情况,在学区及相邻学区范围内分配入学。
  ②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等证明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网站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分配入学。
  ③申请在西城区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或授权委托人登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信息采集网站完成网上申报。经联合审核合格后,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复核,复核通过后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借读批准书》。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分配入学。
  (5)民办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有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初中入学
入学条件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具有本市户籍的非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入学程序及办法
       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指导学生及其监护人按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规定时间完成初中入学相关操作。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回区升学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参加西城区初中入学。
  (1)九年一贯制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由所在学校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升学手续。
  (2)小学对口直升
  小学对口直升中学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按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有条件派位入学
  取得有条件派位资格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按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4)特长生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到特长生招生学校报名初试。取得特长生复试资格后,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复试。招生学校按照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审批的计划和项目录取。
  (5)特色校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到特色学校报名。特色学校按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审批的计划录取。
  (6)政策保障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且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及各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子女入学,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在学区入学。
  (7)就近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学区内选择一所具有登记入学资格的一般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申请人数低于普通初中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登记入学。申请人数高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8)学区派位入学
  学区派位以初中入学学区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入学意向,按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9)民办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民办学校将招生区域范围、时间及招生人数向社会公示。
       以上被任意一种入学方式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其他入学方式。
相关说明
       (一)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或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三)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超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西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其入学方式与其他适龄儿童相同。
朝阳区
坚持“阳光入学”方式
促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朝阳区在去年义务教育规划了15个学区和40个片区,为就近入学工作奠定了良好格局。有配套学校的小区均分别纳入各小学的固定服务范围。就近几所学校组成1个片区,片区空余学位,通过派位方式安排无配套小区学生入学。相邻2-3个片区组成1个学区,片区学位不足时学区内统筹。为了方便群众,家长可通过网上查询功能(http://xqcx./)直接检索小区对应学校和相关学校服务范围,该系统将在5月开启招生工作后对外运行。
       小升初入学尊重家长意愿,可选择“学籍地”、“户籍地”或“居住地”之一入学。“学籍地”入学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形式安排就学,具体说,九年一贯制学校即直升本校,独立小学将在片区内以派位方式升学,学位不足时学区内统筹。
       此外,2016年依据北京市文件精神,新增“一般初中就近登记入学”方式,即学生可自愿就近选择小学学籍所在地学区和相邻学区一般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除外)入学,未来(2019年)将享有更高比例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由于朝阳区各初中学校已具备了“每校均有500分以上学生”的均衡优质双条件,此种入学方式将给家长提供一个更好的选择。
完善“五证”资格审核细则
依法保障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入学
       今年的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2014年和2015年的主要精神,以确保入学政策的稳定。朝阳区非京籍儿童入学今年仍须审核“五证”。其中,要求劳动合同期限应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保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到2016年5月9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缴费。同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暂住证有效期限起始时间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积极扩充学位供给
努力满足紧张地区入学需求
       近年来,朝阳区积极推进学区化资源调整,加速推进资源结构重组和转型升级,通过一体化管理、九年一贯制、一校一策重点扶持等,累计重组和转型升级优质资源81校90址,使一般学校跨入优质行列,让优质教育服务更多的学生,实现了优质资源15个学区全覆盖。
       针对前期摸底调研、数据采集和对比分析,将对12个局部学位紧张地区采取以下三种途径加以解决:一是通过借址办学,可扩充学位480个;二是通过内部挖潜改扩建教室,可扩充学位840个;三是通过向相邻街区片富余学位统筹安排,可补充学位560个,三项措施总计可扩充学位1880个。同时,区教委还将通过扩充班额、购买民办资源补充供给等方式,满足入学需求。
加速资源结构优化调整
增强区域百姓的实际获得感
       2016年,朝阳区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动态配置、高位均衡”的原则,实现了来广营、太阳宫、望京三个地区的资源重组,进一步缓解区域百姓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
       随着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学区“研训共同体”建设为区域教研活动有效开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动力,联片教研活动成为助推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常态。同时,各学区在发展理事会的主导下,立足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积极开展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切实增强了学校、学区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的实效性,全面提升了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学科素养。
实施精准惠民服务
加大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力度
       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努力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精准宣传
       组建了100人的入学政策宣讲队伍,遴选了23个规模大、适龄儿童多的社区,逐一深入进行入学政策宣传和现场咨询。
便民查询
       完善并开通学校服务片区网上查询功能,使广大家长实时查询所在服务学校。
多渠道咨询
       开通6条政策咨询热线,派驻43路“街乡教育助理”,开设咨询服务大厅和朝阳教育微信平台,形成街乡与教委相配合、线上和现场相结合的立体沟通咨询网络。
一站式服务
       采取了领取就读证明和填报入学意向在街乡“一站式服务”方式,简化非京籍子女入学办理流程。
通俗化答疑
       通过朝阳招生考试中心网站播放入学政策卡通宣传短片,通过免费发放入学政策通俗解答材料,以家长和儿童的视角宣传入学政策,解答群众疑问。
相关具体内容可登录朝阳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cyks.org.cn进行查询




海淀区
       对比2015年入学文件,今年海淀区幼升小有以下几点变化:
1
       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自2016年起,海淀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注:此项规定不设倒追机制,不会与2016年以前的入学记录进行比对。
2
       完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及审核流程。
       审核流程:2016年海淀区增加了线上初审,由公安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人的在京暂住证、社保证明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上网查询。
       审核细则:在京暂住证补充审核条件“凡暂住证从外区迁入我区的,迁入日期须在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对“社保”的审核标准也进一步规范,包括申请人须在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16年3月至5月之间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2016年3月至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补缴现象的不予通过。
3
       按照市教委要求,对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子女,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海淀区单位集体户口的人员子女小学入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2016年海淀区的初中入学政策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基本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1
       入学方式包括第一次派位、特长生招生、寄宿学校招生、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民办学校招生和第二次派位等途径。
2
       进一步规范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并继续压缩特长生比例,全区招收特长生比例控制在初中招生总人数的5%以内,单个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校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
3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需要提供“五证”,审核办法和审核流程同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以登录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官网进行具体查询。
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需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小学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在京暂住证、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方式
小学入学方式
       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资料,随监护人到责任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随监护人到居住地对应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先由学区协调解决。
       自2016年起,海淀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初中入学方式
       1.第一次派位。海淀区各小学,依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中学推荐小学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必须按要求填报意向学校,由区教委进行统一派位。
       2.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面向海淀区招收特长生。体育、艺术和科技专业水平突出的学生,经本人自荐,所在学校审定,可拥有特长生推荐资格,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的特长生专业考查。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
       3.公办寄宿学校(班)招生。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严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面向本区招生。
       4.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北京市育英学校、北京市育鸿学校和北京实验学校(海淀)等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5.民办学校招生。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招生。
       6.第二次派位。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
       凡属海淀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归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等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驻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的子弟学校,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对持有烈士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以及台籍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各学校对居住在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其随班就读,实现“零拒绝”。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丰台区
1
幼升小入学
       丰台区今年在幼升小入学方面,继续完善小学入学规则、规范非京籍审核。
依序确定单校划片资格
       为了维护好入学秩序,今年丰台区将有34所小学依序确定单校划片入学资格,学校将根据总体原则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办法。
增加入户核查
       对租住房屋的非京籍儿童及其父母的居住情况进行入户核查,入户核查属实的儿童才可以登陆入学平台进行入学申请。
增加动态审核
       今后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务工就业证明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进行动态审核。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租住房屋连续完税的,可申请就读初中。

2
小升初入学
       在小升初入学方面,丰台区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给每名学生就近登记入读一般初中的机会。就近入学在保留原有的单校对口直升的基础上,在多校划片中单列一般初中序列,全部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分配完成。

3
入学方式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一)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采用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入学方式,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由计算机根据儿童少年的志愿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小学入学
       符合在丰台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和父母自有住房(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信息采集表》、《预防接种证》,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确定入学片区或单一对应学校。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
       (2)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含本区集体户口按户籍地入学)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初中入学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
       (2)多校划片
       多校划片分为一般初中校和全部初中校派位两个序列。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学片区的,可申请到现居住片区入学。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初中入学片区。

(二)特长生入学
       区教委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工作。

(三)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按照工作方案接收自愿到该校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寄宿学校入学
       经区教委批准的可招收寄宿学生的学校,在规定时间按照工作方案接收自愿到该校寄宿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学校、寄宿学校入学学生名单需上报区教委。
相关具体内容可登录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www.ftedu.gov.cn进行查询和咨询。

石景山区
入学资格
1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市石景山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学校划片或在学区范围内计算机派位(登记)入学。
2
       具有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入学和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到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3
       具有本市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持户口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监护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就近入学。
4
       持有石景山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资格审核、认定。
5
       由市教委分配和区政府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入学,按市、区引进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6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7
       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公办或民办中小学就读。
入学办法及相关规定
1
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2016年全市继续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具有石景山区户口或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拥有房产,应在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录入信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严禁非正常跨区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我区进行信息采集的学龄儿童,将无法正常入学。
       参加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还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石景山区2016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持户口簿或石景山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到划定的公办小学审核登记信息。当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解决一户对口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9年内协调购房人子女一户对口入学申请。
       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信息单独采集。
       石景山区教委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四大学区,对北京市户籍学生及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实施单校划片与学区内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2016年将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随机进行录取。如遇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严重不足时,各学校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2016年XX小学入学招生录取顺序》,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计划招生。
       小学登记入学不得进行入学考试、面试,不得收取报名费。
2
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对口入学
       具有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口对待的非京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和多校对口相结合的升学方式,由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入学。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回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申请到外区县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各小学进行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再由家长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我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可以在家庭新住址所在地学区内申请入学。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交到现就读小学,各小学进行初审后,统一到我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入学区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同时区内不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3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京就读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居住,2016年需在本市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京籍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录入信息,并于5月16日至5月31日持在京就业务工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在京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具体审核标准执行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石政发[2016]8号。审核通过后的非京籍适龄儿童信息方为有效信息。

       通过审核的学生家长还应在区教委规定时间登陆石景山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在学区内填报入学志愿,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采用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的录取学校,不按期填报志愿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在石景山区入学资格。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对其子女信息采集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视为五证审核信息无效。

       已获得石景山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还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未来在本区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在石景山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仍需在本区继续接受初中教育,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缴纳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自行联系在石景山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选择回原籍升入初中,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符合本区相关规定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50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学籍管理的要求,努力解决好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
4
其他入学方式
就读寄宿学校(班)
       具有招收寄宿生资格的学校(班)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在6月10日前完成跨区录取工作。自愿要求进入寄宿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6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的体检证明。
就读艺术教育特色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科技教育示范学校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通过专项测试到有关特色、特长校(班)就读。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2016年各初中校招收特长生比例不突破全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5%,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区教委组织统一测试,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及测试办法等相关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就读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要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在6月10日前完成跨区录取工作,并要按照区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新生。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向社会公示招生项目、区域范围和人数。民办初中学校入学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成长记录册为主要录取依据。
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培智中心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残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首钢矿山子弟学校招生,须将拟招新生名单,报区教委备案
5
调整部分学校招生范围
       2016年北辛安小学、蓝天第一学校停止招生,北辛安小学招生范围调整给石景山小学;爱乐实验小学对口初中校由同文中学调整至京源学校;实验小学分校由中部学区调整到东南部学区,且初中对口校调整至同文中学;其他部分小学的招生、转学范围也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均以《2016年石景山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为准。
相关具体内容可登录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jsedu.net.cn进行查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