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回事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代表本国政府与所在国进行沟通,维护本国公民合法人在所在国的的合法权益,向本国公民颁发或延期护照,向外国公民颁发签证等等事项。 大使馆这种形式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当时希腊各城邦之间都互相派驻使团,负责各个城邦之间的沟通。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的外交来往也非常频繁,但是未能形成常驻他国的制度。 在16世纪之后,西方国家的外交制度开始趋于成熟,欧洲各国之间纷纷建立大使馆。1814年反法同盟在彻底击败拿破仑之后,在维也纳举行了一场国际会议,负责重建战后欧洲秩序的。其中规范外交秩序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 在此次会议之后,近代国际外交体系开始建立。 (中国驻美大使馆) 如今,驻外大使馆官员共分有以下几个等级: 特命全权大使本国驻外级别最高的官员,大使馆的最高长官。原本为君主制国家之间互相派遣的代表,对外代表君主本人,享有极大的决定权,后来演变为国家元首之间的代表。 特命全权公使级别仅次于大使,相当于副馆长。原本为君主制国家向共和制国家的派驻的全权代表,后演变为大国向小国派出的外交代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所有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各国开始向所有建交国家派遣大使。 “特命全权公使”虽然在级别上低于大使,但法律地位、职责及为执行职务享有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无异于大使,只在席位、礼宾规格方面与大使有别。 代办顾名思义,“代办”是“代理办公”的意思。其最初的职责是大使或公使空缺时,负责临时处理外交事务,后来成为大使馆中级别最低的外交代表。 其他外交官员 武官代表本国军方,负责与所在国军方进行联系的外交人员。武官的任命需要得到大使馆所在国的同意。 公使不同于特命全权公使,公使不是馆长,也不属于外交使节,无需经过大使馆所在国批准。 除了上述官员,大使馆成员还有: 参赞 除了大使馆以外,还有一种驻外机构叫“领事馆”。 领事馆的出现是为了分担大使馆的工作压力,毕竟在一些个头比较大的国家,大使馆的工作实在是太繁忙了。为此大使馆就在所在过各地设立一些分号,用于负责本区域内签证等工作,而这些分号就是领事馆。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两个国家断交,一定会撤销大使馆,但不一定撤销领事馆。 领事馆官员有: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其中“总领事”所在国所有领事馆的最高长官,受所在国大使馆和本国外交部双重领导。 目前我国共有18个城市设有领事馆,分别是: 香港:121个 上海:75个 广州:61个 成都:16个 重庆:10个 沈阳:8个 昆明:8个 南宁:6个 武汉:5个 西安:4个 厦门:3个 青岛:3个 长沙:1个 拉萨:1个 哈尔滨:1个 呼和浩特:1个 二连浩特:1个 呼伦贝尔:1个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