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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税收利好解读!国务院宣布,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大幅减免!

 温柔的TIGER 2019-01-10

刚刚,国务院传来大好消息,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将提至10万/月。‍



4大重磅利好

税负大幅降低


一、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放宽到了300万。

(2)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5%。

(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10%。

(3)小型微利企业或将实行累进税率,具体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

 

三、增值税起征点由3万/月提至10万/月!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四、允许50%幅度内减征各种地方税种和附加税!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优惠到底有多大?

我们举个例子!


举例:

 

1、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80万,应纳税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①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80×25%×20%=4万

 

②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80×50%×20%=8万元

 

结论:

 

新政策之后税负减半(8-4)÷8=50%

 

2、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①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

 

(1)拆分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 140万

(2)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25%×20%=5万

(3)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40×50%×20%=14万

(4)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 14=19万

 

②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240×25%=60万元

 

结论:

 

新政策之后税负大幅降低(60-19)÷60=68.3%

 

政策依据:

 

1、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19年政策仍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等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

 

新政策热点问题

5问5答


一、增值税如果按季度申报,会是30万吗?

 

如果是季度申报,一个季度30万销售额均免征增值税,一年可以免征120万。

 

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了,对资产总额有新的要求了吗?

 

财税〔2018〕77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这么好的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会议明确了新政策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

 

四、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会一直存在吗?

 

不会,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是3年。

 

五、减税效果预计会怎样?

 

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附政策原文及视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视频连接:https://v.qq.com/x/page/p1356jt4lq2.html

 

会议指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十分重要。必须多管齐下。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五是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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