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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前沿理论高端论坛暨“环境法典与生态法治高级研讨会”顺利举行

 莫神星能源环境 2019-01-10

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福州大学法学院承办的“首届环境法学前沿理论高端论坛——环境法典与生态法治高级研讨会”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在福州举行。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双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福建省政协副主席刘献祥,福建省政协副秘书长吴棉国,福建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张长松,福州大学党委书记陈永正,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武汉大学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蔡守秋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80多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


开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天宝教授主持。

 


福州大学党委书记陈永正致开幕辞。陈书记简要介绍了福州大学的办学情况,并对参加本次高端论坛的专家学者与各相关单位表示诚挚谢意。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双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在致辞中回顾了我国环境法发展历程,并从时代使命、创新研究、制度构建等角度展望了我国环境法典研究与生态法治的愿景。

 


 

外国环境法典译丛发布会


外国环境法典译丛发布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主持。发布会首先由《外国环境法典译丛》项目总负责人吕忠梅教授介绍了外国环境法典译丛项目背景和实施情况。随后,法律出版社副总编刘晔致辞,其表示法律出版社作为国内最大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将肩负起翻译绿典丛书的使命,推动我国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发布仪式结束后,《德国环境法典》草案翻译组牵头专家沈百鑫博士介绍了《德国环境法典》的编撰过程、现实问题及其翻译情况。

 


主旨报告


主旨报告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徐祥民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武汉大学教授、上海财经大学蔡守秋教授发表了题为《论环境法学研究范式》的主旨报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双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做了《民法典“绿色化”与绿色法典编撰》的主旨报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主编、甘肃政法学院史玉成教授主旨报告的题目为《21世纪中国环境法典化如何实现》。徐祥民教授对三位发言人的主旨报告做了总结评议。

 


下午的论坛分设两个会场,与会者从环境法体系化的基本原理、域外经验、路径选择、制度设计四个层面研讨了环境法典与生态法治相关论题。


第一分会场

第一单元:环境法体系化的基本原理


本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洪岩研究员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担任评议人。本单元有五位发言人进行了专题发言。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徐祥民教授发言的题目是《存在于“两山”论中的环境法学原理》;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天宝教授做了题为《环境法体系化的初步思考》的发言;西南政法大学徐以祥教授发言的题目是《环境法律规范类型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曹炜博士的论题是《中国环境立法体系化路径研究》。高利红教授对五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总结评议。

 


第二单元:环境法法典化的域外经验


“环境法法典化的域外经验”研讨模块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挚萍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担任评议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洪岩研究员报告的题目是《俄罗斯生态法典草案:文本与问题》;厦门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做了题为《法国环境法典﹑环境宪章与宪法审查》的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社坤副教授发言的题目是《柬埔寨环境法典的基本情况》;中国国际商会高级经理刘时剑女士的论题是《<哥伦比亚可再生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国家法典>的环保思潮体现及历史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岳小花助理研究员做了题为《菲律宾环境法典的结构与体系》的发言。随后,评议人竺效教授对五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总结评议。

 


第二分会场

第一单元:环境法法典化的路径选择


“环境法法典化的路径选择”研讨环节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州大学郑艺群副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于文轩教授担任评议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报告的题目是《关于利用人工智能方法编撰环境法典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挚萍教授做了题为《法典化的一个可能路径:从地方环境立法开始》的报告;四川文理学院南景毓副教授发言的题目是《论自然科学思维对环境法典编撰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丁霖的论题是《环境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研究》;中南大学法学院陈海嵩教授报告的题目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环境法典编撰研究》。报告环节结束后,于文轩教授对上述五位发言进行了总结评议。

 


第二单元:环境法法典化的制度设计


“环境法法典化的制度设计”环节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华侨大学法学院刘超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州大学法学院邹雄教授担任评议人。山东建筑大学刘国涛教授报告的题目是《环境法典中生物要素的内在逻辑思考》;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教授做了题为《环境法“法典化”的思考》的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忠民教授发言的题目是《环境法典的制度体系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周骁然博士的论题是《行为规则有序化:环境法基本制度体系化的逻辑脉络》;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朱炳成做了题为《我国环境法典的结构研究》的发言。邹雄教授对各发言人的报告予以总结评议。

 


“中国环境法典研究”招标课题公开开题报告会


“中国环境法典研究”招标课题公开开题报告会于2018年12月23日上午举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清华大学双聘教授吕忠梅担任评审组组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汪劲教授、郑少华教授、李挚萍教授,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教授担任评审组成员。


专项课题公开开题评审分为两种类型,即书面评审方式与口头书面双评审方式。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曹晓凡、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师施珵、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杜健勋、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代杰、内蒙古财经大学副教授落志筠分别就《环境法执行效率与效能研究》、《德国环境法法典化及对我国的启示》、《环境宪法续造与环境法典规范结构研究》、《中国环境法适度法典化的概念廓清与实现路径》、《中国环境法典中的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关系研究》进行了口头陈述。


个人陈述环节结束后,课题负责人接受了评委的现场提问。开题报告评审组组长吕忠梅教授代表评审组对课题组下一步研究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与建议。

 


闭幕式


高端论坛暨学术研讨会的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主持。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双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作总结发言。吕忠梅教授对本次论坛取得的研讨成果表示满意,并希望新一代环境法人继往开来,深化现有研究成果,不断发展创新,为中国环境法研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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