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墓碑文的字数格式 【精华】 
碑文字数要合黄道,黄道有大黄道和小黄道之分,根据当地的风俗可以合大黄道,但中国很多省份是合小黄道。 大黄道:道远几时通达, 路遥何日还乡。 小黄道:生老病死苦, 神灵鬼哭嚎。 就是说碑文的字数是有讲究的,不是任何字数都可以。需要合黄道。例如我们当地是合大黄道,碑文的字数按大黄道的那两句诗轮回循环,然后最后一个字应能对应上那两句诗'道远几时通达, 路遥何日还乡'的“走之旁”的字,如“道、远、通、达、遥、还”这几个字都是“走之旁”。那么碑文的最后一个字对应的就应该是这其中的这几个字。如写彭公的碑文:“显考彭公坤裕老大人之墓”,字数是十一个字,那么在大黄道中第十一个字为“还”字,这就能对应上了,后来我在写彭母的碑文时,如果按照“显妣彭母唐老孺人之墓”来写的话则只有十个字,在大黄道中对应的第十个字是个“日”字,“日”字不是“走之旁”,则该碑文格式不对,师傅说可以在前面加上个“故”字,以此对应“走之旁”的“还”字,因此碑文为“故显妣彭母唐老孺人之墓”。 比如:一般碑文都是11个字,能对的上大黄道“走之旁”的字数还可以是“一个字、两个字、五个字、六个字、八个字、十一个字”,如果碑文字数要比这两句12字的诗文长的话,则循环该诗句后再对应“走之旁”的字,如“十三个字的碑文”循环对应的是“道”字,'十四个字的碑文'循环对应的是“远”字,'十七个字的碑文'循环对应的是“通”字,,'十八个字的碑文'循环对应的是“达”字,如此类推即可。 合小黄道的格式则是碑文字数轮回循环对应“生、老、神、灵”字为吉,如“六个字”碑文,“生老病死苦, 神灵鬼哭嚎”轮回循环的第六个字就是“神”字,那么轮回循环的“第十一个字”也是“生”字,如“生老病死苦 ,神灵鬼哭嚎 ,生”,则十一个字的碑文在小黄道中是符合格式的。
各地根据自己的风俗选择“大黄道”或者“小黄道”,按大小黄道的字数对应规则即可。 关於五术先生的发表本人觉的有须再予以补充及订正将传统中国文化给予更完整及全面的正确传承按古传有两大类的写法 一为生老病死苦(凡尾字遇生或老皆可)例
谓之(两生夹一老)
例:中间的显考0公諡号00(此行需合老字) 两旁的生於0年0月0日0时 及卒於0年0月0日0时(此行需合生字) (不够字则须以文言学识予以增减之) 意为 上者为先祖(代表上者先祖是老去而无病死苦) 下者为子孙(代表下者阳世的子孙代代兴旺人丁繁衍比死去的先祖人数还多) 另一种写法有谓泉州式的(生老病死)四字写法及古法(兴旺死绝)的四字写法 此两种意义相同故而不再赘言之

具体写法及调整方法如下: 1、主体碑文写法:主体碑文用大号字体写在墓碑的正中间,内容一般是: 祖考某公某某墓(对祖父),祖妣某母某氏墓(对祖母),显考某公某某墓(对父亲),显妣某母某氏墓(对母亲),岳考某公某某墓(对岳父),岳妣某母某氏墓(对岳母),先夫某公某某墓(对丈夫),先室某母某氏墓(对妻子),老师某某之墓(对老师)、好友某某某墓(对朋友),等等。对于女性,也可以直接写姓名,例如写成“显妣某某某墓”(对母亲),“先室某某某墓”(对妻子),如果是单名的,在“墓”字前加一“之”字,例如“显妣某某之墓”(对母亲)。如果是男女合葬的双墓,男老人和女老人的名称(包括考、妣)应按男右女左并排,最上边的“显”或“祖”、“岳”字,最下边的“墓”或“之墓”等两人共用,写在两列的正中间。主体碑文的行数必须“合生老”,就是说必须是6字、7字,或11字、12字,如果写成“之墓”多一字,可以减少墓前的“之”字,如果是嫌字少了想增加为11字、12字,可在“之墓”上边增加“老人”、“老大人”(男性)、“老太君”(女性)进行调整,还可在姓之后名之前增加“讳”字进行调整。 2、立碑时间的写法:立碑时间的写法有的只写公历,有的只写农历,有的是公历加农历,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右边。例如: 公元△△△△年△月△日(11字); 农历岁次△△年△月△△日(12字); 公元△△△△岁次△△年△月△△日立(17字); 如果是用公历,时间在月上有“十一”和“十二”是两个字,在日上有“二十一”到“二十九”是三个字,容易导致字数不“合生老”,这就需要增减调整。如果是公历的,由于无法减少,就增加到16或17字。例如在日之后加“立”、“敬立”、“吉时立”等进行调整。 如果是用农历,如果字数多了,“十一月”可改为“冬月”,“十二月”可改为“腊月”,日期数字超过的,可改为“吉日”,如果字数少了,可将月份增加字数,例如三月可改为“暮春月”,四月可改为孟夏月,八月可改为仲秋月等,同时,也可在日之后加“立”、“敬立”、“吉时立”等进行调整。 3、子孙名称的写法: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如果是祖辈及以上坟墓,有的还有曾孙、玄孙等,由于人数太多,墓碑位置不够写,写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据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写的人员范围,一般是从主持立碑的人员辈份写起,最好不超过20个名字,否则就太拥挤。子孙名称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左边,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行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男”字,第三行写儿子所属字辈,第四行写儿子辈名称,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够的,可继续排第五、第六行。 写完儿子辈名称后再在下一行写孙子辈,先写一“孙”字,再在下一行写孙子的字辈,然后再写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 如果已经有曾孙的,仍然需要写上去。方法是先写“曾孙”字(二字各占一行),再在下一行写曾孙的字辈,然后再在下一行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对于女儿和孙女等女性子孙,如果男性子孙人数较多就可以不写,如果需要写的,可以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方法是先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女”字,第三行写女儿们的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孙女名称写在女儿名称的下一行,先写“孙女”(二字各占一行),然后在女字的下边一行写孙女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子孙名称一般只写同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媳妇和女婿就不写,外甥虽有血缘关系但已属外姓也不用写,但如果子孙人数较少,名字在5个以下的,由于字数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将媳妇、女婿、外甥等写上去。 
经常有读者咨询: 因计划生育或其他原因导致儿孙以下男性子孙无人,可否有外孙外孙女姓氏写在上面兜底? 个人认为这个牵涉到传统民俗/继承法/感情因素.按照中国传统民俗外孙以后属于外姓不同祖宗不可再写,当有侄儿孙辈以下曾孙推选一位代理以示这宗族后继有人,这样比较名正言顺合乎民俗,但因为和侄儿孙辈的感情因素以及继承原因,加之许多人宗亲观念淡薄,从感情考虑另选外姓外孙以下替代或其他人双方自愿也未尝不可. 不论写左边或右边的子孙,写完后都需要在下一行写一“祀”字。写完上述内容后,就分别计算子孙内容的行数,必须“合生老”才行。即要么是6行(最少)或7行,要么是11行或12行,要么是16行或17行(最多),计算后如果行数不够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数还不够,就在主持立碑这一辈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占一行)来进行调整。 4、附加内容的写法:附加内容是指坟内老人的生卒时间、生平简历或墓碑铭。附加内容一般是宽大的墓碑才需要写,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即写女性子孙的地方),如果写附加内容后位置不够写女性子孙,可将女性子孙写到男性子孙的左边或下边。 生卒时间的写法:单墓写成一列,双墓写成两列,字数仍需“合生老”才行。例如:生于△△△△年△月△日卒于△△△△年△月△日(22字),如果不“合生老”的,需要作增减调整,可增加“公元”二字和出生、死亡地点,或者省略具体日期,只写到年月即可。 生平简历的写法:主要写其生卒时间地点,主要的经历及职业,担任过的职务,取得的成就,作出的贡献等。要求语言精练、用词恰当、短小精悍,只写主要事迹,不写具体细节。要求既不用标点又能让人正确断句,文字要严谨,不能有歧义。格式为竖排,从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每列的字数必须“合生老”。 墓志铭的写法:墓碑铭主要是对其生平事迹进行歌颂性的归纳和总结,一般只用于生前比较有影响的官员、作家、诗人、专家、学者、艺术家、慈善家、企业家、歌唱家、影视明星、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等。墓志铭一般是写成诗歌或韵文的形式,必须朗朗上口、通顺押韵、可读可唱。格式仍然是竖排,从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不用标点,每列的字数必须“合生老”。 5、最后的修正和调整:待各部分内容的字数和行数“合生老”后,还要计算总字数。总字数,就是整块墓碑上所有文字的总和,这个总字数仍然必须“合生老”。如果发现不“合生老”,就得在某些部分适当增加或减少字数进行调整,务必使总字数达到“合生老”的要求才行。

而关於同一木牌内写几个祖先资料并无规定。 因为如果祖先人数资料多的话,是不可能有那麼多的牌子写的,祖先牌位的资料亦不能随便的删减不写,是会出问题的。
总之 ,於各式古法传承均有其规矩及内涵,经验考证, 亦是真正的影响著主家的吉凶祸福 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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