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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宽限期条款?

 老叟任 2019-01-11

●什么是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很多健康保险合同都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在分期缴费的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2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时间的宽限,我国《保险法》规定宽限期为60天。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在此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按规定承担保险责任,但要扣除所欠交的保险费。宽限期结束后,如果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规定宽限期条款的目的在于避免保险合同非故意失效。投保人在分期交费方式下,缴纳首期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是维持合同效率的条件。由于人寿保险大部分为长期合同,交费期间有的长达几十年,交费期间常出现一些无法按时缴费的可能,比如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拮据等,大多数投保人并非故意不按时缴费。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必然导致许多合同中途暂时失效或终止。这对保险公司而言,会影响保单的持续率,不利于稳定客户及持续经营;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而言,可以避免因一时的疏忽或困难而失去保障。

宽限期条款是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用的条款,合理运用该条款能够使自己的财务规划更为灵活,也能确保自己的保障利益不受损失。如果投保人在缴纳续期保险费时资金周转困难,完全可以拖后一段时间缴费,以便有时间筹集保费。宽限期内,保单依然有效,对被保险人的利益没有任何损失。当然,延后缴费时间尽量不要超过宽限期,否则,保险合同处于失效状态,保障利益将会遭受损失,并且要补交欠缴的保险费和利息。

还需要提醒的是,因为附加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只有1年,如果在宽限期后缴付保费,将视同重新投保对待,不得不重新面对等待期,在这段宽限期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遭遇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所以,投保人如果一时难以筹集保费,一定要善用“宽限期”,最好能在宽限期内想办法缴付保费,使保单继续保持效力。一旦保单由于未缴保费而“半途而废”,那您的保障利益将会因此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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