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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马丁:冰与火之歌Ⅳ•群鸦的盛宴6

 老鄧子 2019-01-11

第九章詹姆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一袭白衣站在他父亲的棺材旁边,五指紧紧握着黄金巨剑的长柄。


时至黄昏,贝勒大圣堂内阴暗而静谧。

最后一抹夕阳从高窗之外斜射而进,为高大的七神雕像笼罩了一层红光。环绕祭坛的熏香蜡烛摇曳不定,重重黑影在高墙上聚集,并缓缓地、沉默地下降到大理石地板上。


当最后一名悼念者也离开之后,圣歌的回音逐渐平息。唯有巴隆·史文和洛拉斯·提利尔没走。“无人能守灵七天七夜,”巴隆爵士劝道,“您上次休息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大人?”


“我父亲大人还活着的时候。”詹姆说。

“今夜,请让我代您守护灵柩吧。”洛拉斯爵士请求。


“他不是你父亲。”和你没关系,是我害了他。提利昂放箭,而我放了提利昂。“让我一个人留下。”


“遵命,大人。”巴隆答应,而洛拉斯爵士似乎还不愿就此让步,直到被巴隆爵士挽起胳膊带走。两名铁卫的脚步声渐行渐远,詹姆又和父亲大人独处一室,陪伴父子俩的唯有蜡烛、水晶和甜腻而腐朽的死亡之气。


由于铠甲的重量,他的背阵阵酸痛,双腿几乎麻木,于是他容许自己稍微挪了挪,并将黄金巨剑握得更紧——虽然不能挥它,好歹握还是能握紧的。他的幻影手指蠢蠢欲动。

这真讽刺,对他而言,似乎残缺的身躯加在一起都不及失去的那只手神经敏感。我的手渴望挥剑,而我渴望杀人,从瓦里斯开始,但我首先得找出他的底牌。


“我要那太监送他上船,不是送去你的卧室,”他告诉尸体,“太监手上也沾满了您的鲜血,和……和提利昂一样。”和我一样,他想对父亲承认,话语却哽在喉头,说不出口。无论瓦里斯做了什么,始作俑者都是我。


当他决定不能眼睁睁看着弟弟受死之后,便潜入太监的卧室里等到深夜。他边等边用那只完好的手磨匕首,从钢铁与石头摩擦的“刮——刮”声中得到了某种奇特的慰藉。


脚步声传来时,他闪到门后,瓦里斯一身厚重脂粉和薰衣草的味道走进来,结果被詹姆从后面出其不意地踢中膝盖窝,扑通倒地。詹姆扑上来,拿自己的膝盖顶住太监的胸膛,抽出匕首指着太监苍白柔软的下巴,强迫他抬头。“巧啊,瓦里斯大人,”他愉快地说,“幸会幸会。”


“詹姆爵士?”瓦里斯喘着粗气,“你吓死我了。”


“我正想如此。”他转动匕首,一股鲜血沿着刀刃流下,“依我之见,在伊林爵士砍掉我弟弟的脑袋之前,你多半可以把他弄出来。我承认,那是颗丑脑袋,可惜他只生了一颗。”


“是……是的……如果您……把刀子……是的,轻轻的,如果大人您轻轻的,轻轻的,噢,我受不了了……”太监摸摸脖子,张大嘴巴看着指头,“我见不得自己的血。”


“不合作的话,你会见到更多的血。”

瓦里斯挣扎着坐起来。“您弟弟……如果小恶魔自黑牢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别人会一会过问的,你会有性——性命之忧……”


“你的性命操在我手里。听着,我才不关心你那些小秘密,但若提利昂有个万一,你也活不长,我保证。”


“啊,”太监吮着指头上的血。“您要我做一件可怕的事……要我放走谋害咱们好国王的元凶——小恶魔等等,难道您认为他是无辜的?”


“管他有罪无罪,”詹姆一如既往,像个傻瓜似的回答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这句话说出口是多么简单啊。

但他从此之后就再没有睡过。弟弟仿佛正站在面前,火炬的光芒扫过丑陋的脸庞,侏儒的断鼻子下挂着笑脸。


“你这可怜愚蠢残废瞎了眼的大傻瓜,”

弟弟用最怨毒的声音咆哮道,“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别人说我是怪物,没错!是我杀了你那十恶不赦、罪有应得的乖儿子!”


可他没说自己要去加害父亲,如果他说了,我一定会阻止他。成为弑亲者的应该是我,不是他。


詹姆猜不透瓦里斯目前藏身何处。情报大臣狡诈成性,事发之后便没回过房间,翻遍红堡也没找到关于他的线索。也许他和提利昂一道扬帆出海,得以逃避尴尬的审问。


如果是这样,那么此时两人多半已身处狭海之中,在高等舱房里对饮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了。或许弟弟把瓦里斯也杀了,并抛尸在城堡地底深处。城堡地下,尸体也许要若干年才会被人发现。


詹姆曾亲率十几个卫兵带着火炬、绳索和灯笼下去,没日没夜地探索蜿蜒曲折的通路、狭窄的爬行地道、隐藏的暗门、秘密阶梯和伸进无尽幽暗之中的天梯。若非这段经历,他都不晓得自己的残废竟是如此真实,男人一定得有两只手,否则……


否则连梯子都不好上,狭窄的走道也不好进——那句成语“手脚并用”可是大实话。最最可悲的是,别人能一手攀爬一手握火炬照明,而他做不到,只好在漆黑一团中小心摸索。


辛苦的结果为零。他们只在黑暗中找到灰尘和老鼠。还有龙,地底的龙。他记得龙口铁火盆的炭火放出晕黄的光,所在的温暖房间是六条隧道相交之处,地板上磨损的红砖与黑砖拼出一幅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马赛克图案。


我记得你,弑君者,这头怪兽仿佛低吼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下来,等你下来。这个钢铁般坚定的声音詹姆是清楚的,它属于雷加,属于龙石岛亲王。


他在红堡庭院里和雷加作别的那天,狂风呼啸。王太子披挂起那身著名的黑甲,胸前的红宝石组成三头龙家徽。“陛下,”詹姆恳请,“这回就让戴瑞或巴利斯坦爵士留下来守护国王,让我随您出征吧。他们的披风也和我的一样洁白。”


雷加王子摇摇头,“我父王怕你父亲更甚于怕我们的亲戚劳勃。他要把你留在身边,以确保泰温公爵不生反心。目前气氛紧张,我可不敢把他的护身符带走。”


詹姆只觉怒气冲上喉头,“我不是什么护身符!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那你就该记得自己的职责,好好守护国王,”琼恩·戴瑞爵士斥道,“穿起白袍时,你发过誓。”


雷加把手放在詹姆肩上。“等战争结束,我准备召开大议会,以求革新政事。这事我很久以前就有计划,可惜……嗯,尚未踏上的道路咱们先别议论。等我班师回朝,再作计议。”


对他来说,这便是雷加王子的遗言。城门之外,一支大军等着雷加,男一支军队也于同时星夜向三叉戟河赶去。龙石岛亲王翻身上马,戴好高耸的黑头盔,奔向自己的毁灭。


不过他的话确有先见之明。战争结束之后,政事确实“革新”了。“伊里斯以为把我留在身边就等于戴上了护身符,”他对父亲的尸体说,“真可笑,不是吗?”泰温大人似乎赞同儿子的意见,他的笑容更宽阔了——事实上,詹姆认为他很享受死亡。


奇怪的是,他感觉不到悲伤。我的眼泪在哪里?我的怒火又在哪里?詹姆·兰尼斯特从不缺乏怒火。“父亲,”他告诉尸体,“是你教导我流泪乃是男人脆弱的标志,所以我不可能为你哭泣。”


今天早晨有上千名贵族男女来到棺材前瞻仰,下午又来了数千百姓。他们衣着简朴,表情肃穆,但詹姆怀疑其中许多人心里面正在暗暗高兴,为首相的暴卒而倍感痛快。


即便在西境兰尼斯特自家的地盘上,泰温公爵与其说受人爱戴,不如说被大家尊敬,而君临人可没有忘记当年城破之日的大肆洗劫。


所有的哀悼者中,派席尔国师最为伤感。

“我曾为六位国王服务,”守灵的第二十天夜里,他告诉詹姆,一边狐疑地嗅着味道,“但这里躺着的,却是我记忆之中最伟大的人物。泰温大人从未戴上王冠,但他绝对拥有王者风范。”


没了胡子,派席尔看上去不只苍老,而且极为虚弱。剃光他的胡子真是提利昂所做过最残忍的事,詹姆心想,他自个儿很明白失去身体的一部分,尤其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什么滋味。


派席尔的胡子曾经非常壮观,白如新雪,柔如羔羊,完全遮盖了脸庞与下巴,直垂近腰。国师说话时喜欢捻胡子,这不仅给了他智者的外貌,还掩盖了所有丑态:下巴上松垂的皮肤,扁平、缺牙的小嘴巴,数不清的疣子、皱纹与老年斑。


虽然派席尔努力想把胡子长回来,可惜徒劳无功。从那虚弱的下巴和褶皱的面孔上长回来的是短须和胡碴,如此稀疏,完全掩饰不了斑斑点点的粉色肌肤。


“詹姆爵士,我这辈子见证过众多灾祸,”

老人缓缓讲述,“战争,流血,谋杀……小时候我在旧镇求学,某年灰疫病来袭,夺去全城一半的人口和学城四分之三的成员。海塔尔大人烧光了港口里的船只,紧闭城门,并严令麾下士兵杀掉所有企图逃离的人,无论男人、女人还是怀抱中的婴儿,概不例外。


结果,当疫病最终平息时,他却教他们杀了。就在他重开港口的那一天,他们把他从马上拖下来,割了喉咙,还杀了他年幼的儿子。那一天,旧镇的愚民们唾弃他的名讳,但昆顿·海塔尔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你父亲正是这样的人,一个尽职尽责的大丈夫。”


“所以他死后才对自己那么满意?”

尸体的恶臭让派席尔双眼朦朦,“组织……组织枯死后,肌肉萎缩,牵起嘴唇。他没笑,他只是……死了,死了。”老人强忍泪水。“请原谅,我很疲累,告辞。”国师沉重地倚着拐杖,慢慢踱离圣堂。他也行将就木了,詹姆意识到,难怪瑟曦认为他是个废物。


当然,在亲爱的老姐眼中,宫中一半的人不是废物就是叛徒,该铲除的不仅包括派席尔,还包括御林铁卫们、提利尔家、詹姆自己……甚至伊林·派恩爵士,那个担任御前执法官的哑巴——


由于职务关系,牢房出的事他脱不了干系,尽管没舌头的派恩向来把事务留给下人打点,但瑟曦认为提利昂的逃脱也是他的错。是我干的,与他无关,詹姆差点对姐姐说出口,不过最终他答应的却是去盘问地牢长官,一位名叫雷纳佛·伟维水的驼背老人。


“我这姓氏咋回事呢?大人您肯定觉得奇怪。”詹姆还未开问,对方便喋喋不休地解释,“其实,这是个古老的姓氏。我可没吹牛哟,咱血管里可流淌着王族的血液。我的祖先是一名公主,我生下来没多久老爹就给我讲过这个故事。”


从那斑斑点点的头颅和下巴上的花白胡须来看,伟维水的童年不知距今好几十年了。“她是幽禁在处女居里的最漂亮的美人,‘海将军’奥肯菲大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虽然自己结了婚,仍然与之偷情。


后来为纪念奥肯菲大人在海上的功业,公主为他们的私生子取名‘维水’,结果作儿子的日后成了一位伟大骑士,儿子的儿子也同样伟大——此人在‘维水’之前添了一个‘伟’字,以表示他自己并非出于私生。所以您瞧,我身上也多少带有龙之血脉哟。”


“啧啧,我懂了,你早不说清楚,我差点把你当成了征服者伊耿。”詹姆晓得,维水不过是黑水湾一带私生子的通用姓氏,“伟维水”一支多半只是从前的小骑士之流吧。“我有紧要事情,比研究你的族谱更紧要。”


伟维水点点头,“囚犯失踪之事。”

“还有失踪的狱卒。”

“罗根,”老人替他说完,“下层看守。他负责第三十层,也就是黑牢。”


“讲讲他的情况。”詹姆不得不往下问。妈的,无聊的演戏。就算伟维水不晓得罗根的身份,詹姆本人对罗根是谁自然一清二楚。


“头发蓬乱,不修边幅,声音嘶哑,其实,我不喜欢他,很不喜欢他。我刚来的时候,大概十二年前吧,罗根就已经在这里了,是由伊里斯王直接任命的。哦,他很少来地牢,平时不知上哪儿鬼混去了。这些可疑情况在日常报告中,我都做过禀报,大人,我真的有所提醒,我以真龙血脉向您担保。”


你敢再提什么真龙血脉,我就要挑几滴出来验个真切,詹姆心想。“这些报告提交给谁?”


“有的提交给财政大臣,有的提交给情报总管。当然,监狱总管和御前执法官是都看过的,地牢里的事一直这么办。”伟维水挖挖鼻孔,


“大人,每当需要他时,罗根总是及时出现,从不怠慢。不过呢,黑牢几乎没用,在大人您的小兄弟被关押之前,我们这里曾短暂招待过派席尔大学士,之前还有叛徒史塔克公爵。


另外还有三个平民,史塔克公爵发配他们去当守夜人——说实话,我觉得放走那三个危险人物并非明智之举,但公爵的命令上白纸黑字那么写着,我也没办法。可以肯定的是,这事儿我也写进了报告。”


“两个睡着的狱卒是怎么回事?”

“狱卒?”伟维水喷口鼻息,“说狱卒是抬举他们,称做看守还差不多。国库每年固定支付第二十位看守的工资,大人,整整第二十位,但在我当长官这十多年里,看守的实际人数从没超过十二位。理论上,我们还应该拥有六位下层看守,三层地牢嘛,二人负责一层——结果现在总共只有三位。”


“就你和另外两个?”

伟维水又喷口鼻息,“我是地牢长官呢!大人,我比下层看守地位要高。喏,我负责记点人数,大人您不妨看看我制订的表格,所有数目都整理得清清楚楚。”伟维水翻开面前那本皮面包装的大书。


“目前,我们在第十层地牢关押了四名囚犯,第二十层关押了一名,第三十层则关押了大人您的弟弟。”老人皱皱眉头。“他已经跑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其实,我应该把他的名字划去才对。”他提起一支鹅毛笔,正儿八经地削起来。


仅仅六名囚犯,詹姆酸溜溜地想,国库却为之供养了第二十位狱卒、六位下层看守、一位地牢长官、一位监狱总管和一位御前执法官。“我去问问这两位看守。”


雷纳佛·伟维水放开鹅毛笔,狐疑地瞅着詹姆·兰尼斯特。“问问两位看守,大人?”


“你的耳朵没病。”

“是啊,大人,我当然没病……其实,大人您想问谁就问谁,我没资格说东道西,但是爵士先生,请允许我向您保证,他们已经不能回答问题了。他们死了,大人。”


“死了?谁下的令?”

“不就是您自己吗?或……或者那是国王陛下的命令?反正我不敢多问,我……我没资格质疑御林铁卫。”


简直是往伤口上面撒盐:瑟曦动用他的人去干丑事,好啊,她宝贝的凯特布莱克。“你两个没脑子的白痴,”稍后,在一间血淋淋的地牢里,詹姆朝柏洛斯·布劳恩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咆哮,“究竟在想什么呢?”


“我们不过是遵令行事,大人。”柏洛斯比詹姆矮,但体重尤有过之,“这是太后陛下,也即令姐的命令。”


奥斯蒙爵士用一根拇指勾住剑带。“她说要让他们永远沉睡,我和我的弟兄便替陛下达成心愿。”


你和你的弟兄。一具尸体面朝下倒在桌上,就像喝醉了,只是脑袋底下那摊不断扩散的液体是血不是酒;第二十名看守勉力推开长椅,拔出匕首,却被一支长剑插进肋骨,享受了漫长而悲惨的死亡方式。


我特意告诫过瓦里斯,这回不准发生任何流血事件,詹姆心想,看来我该告诫的是弟弟和姐姐才对。“这样做不对,爵士。”奥斯蒙爵士耸耸肩,“没人会怀念他们,何况照我看,他俩与越狱事件脱不了干系。”


不,詹姆想告诉他,是瓦里斯在他们的酒里下了药。“如果真是这样,正该从他们口中问出实情才对。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幸好我并非多疑之人,否则我倒想问问,你们于吗急着让他俩永远闭嘴呢?你们想掩盖什么?”


“掩盖?”凯特布莱克几乎被他的指控呛住,“不,不,太后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我以你誓言弟兄的名义发誓。”


听他这么说,詹姆的幻影手指忍不住又抽搐起来,“去把你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带下来,把你制造的脏乱清理干净。我亲爱的老姐再要你杀人,记得先报告我——除此之外的时间,不要让我看见你,爵士。”


如今,在昏暗沉寂的贝勒大圣堂内,当时的言语在他脑海中回响。头顶所有的窗户都变成漆黑,只隐约透出微弱的星光,太阳已然彻底沉沦。纵使燃烧着无数熏香蜡烛,尸臭却越来越浓,不禁令他想起金牙城下的沙场,那是开战之期他所获得的辉煌胜利。


战役之后第二十天清晨,无数乌鸦前来享用盛宴,享用胜利者,也享用失败者,正如当年在三叉戟河畔它们享用了雷加·坦格利安。君侯的下场往往是乌鸦的肚子,王冠真是个讽刺的笑话。


詹姆觉得,贝勒大圣堂巍峨的拱顶和七座高塔上此刻正有群鸦盘旋,它们用黑色的翅膀拍打着黑色的夜空,满心想钻进来。七大王国里每一只乌鸦都来向你致敬了,父亲,从卡斯特梅到黑水河,是你养活了它们。


这个看法似乎也取悦了泰温大人,他笑得更夸张了。妈的,他笑得像个刚爬上床的新郎。


詹姆荒诞地哈哈大笑。

响亮的笑声在圣堂的走道、地窖和房间中回荡,似乎墙壁里有死人在放声尖笑着回应。为什么不呢?这一切不是比杂耍表演更滑稽吗?我协助谋杀了我父亲,却又替他守夜,我奋力救走我弟弟,却又派人去找……他还特意关照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搜查丝绸街。


“每张床下都要看,你晓得我弟弟有多喜欢妓女。”想来,金袍子们会发现妓女裙下比床铺底下有趣得多,詹姆不晓得在这场毫无意义的搜寻行动中将有多少私生子诞生。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塔斯的布蕾妮。又蠢又丑又顽固的妞儿。她现今身在何方?天父啊,请赐予她力量,他喃喃地想,几乎是在祷告……可倾诉对象究竟是圣堂烛光下微微闪烁的高大镀金形体,还是面前的尸首?


有关系吗?反正他们都从来不听。自能握剑开始,战士就是他唯一的守护神,其他人满足于父亲、儿子或丈夫的角色,但詹姆·兰尼斯特不会,他手握与头发相同颜色的黄金长剑。他是战士,永远如此。


我应该跟瑟曦如实相告,承认自己释放了侏儒弟弟。如实相告?看看真相对提利昂造成的影响吧。我杀了你十恶不赦的乖儿子,接着杀了你老爸。小恶魔的嘲笑从黑暗中传来,他回头看去,却发觉是自个儿笑声的回音。


他闭上眼睛,然后迅速睁开。我不能睡,如果睡了,会作噩梦的。噢,提利昂恶毒的笑语……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午夜时分,天父祭坛后的门嘎吱嘎吱地打开,几百名修士列队来献愿心。有的穿银丝法袍,头戴水晶冠,这些是大主教;位阶较低的修士则在脖子上用皮带挂着水晶,用彩色腰带束起长袍,腰带共为七色,人人各不相同。


从圣母的祭坛后走出的则是白衣修女,七人一排,并肩而前,低声吟唱圣歌。静默姐妹成单行从陌客的祭坛后走出,这些与死亡为伴的处女身披浅灰色袍子,拉起兜帽,裹好围巾,只露出双目。


许多普通僧侣也穿着褐色、棕色、白色甚至未染色的粗布长袍出现,他们用麻绳束腰,有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小铁锤,有的挂着讨饭碗。


来献愿心的人毫不在意詹姆,他们在圣堂中游行,依次向七神的祭坛致敬,以表达对七面一体神的虔诚。他们在每尊塑像前奉献牺牲,咏唱圣歌,庄严与甜美水乳交融。


詹姆闭目凝听,待睁眼时身体已摇晃起来。我实在是累了。他的上次守夜迄今已逾多年。那时候我好小好小,才十五岁。当年的他没穿铠甲,只套了一件朴素的白上衣,而他守夜的圣堂不及贝勒大圣堂这七座分堂中任何一座的三分之一大。


詹姆将长剑放在战士膝头,把盔甲堆在战士脚边,自己跪在祭坛前粗糙的石板上。黎明到来时,他的膝盖已经红肿出血。


“抛洒热血乃是骑士分内之事,詹姆,”亚瑟爵士告诉他,“我们以鲜血捍卫愿心。”然后亚瑟爵士在晨晖照耀中用配剑拍了他的肩膀,苍白的长剑如此锋利,以至于这轻轻一拍竟划破了詹姆的衣服,令他又汩汩流血。


可他毫不在意,心中充满狂喜。跪下去的是男孩,站起来的是骑士。一头少年雄狮,并非弑君者。


这些过去了太久,那个孩子早已死去。

他不知献愿心是何时结束的,或许自己站着睡去了吧。等修士修女们纷纷离去,大圣堂内又恢复沉寂。璀璨烛火犹如黑暗中的星光之壁,空中弥漫着愈加强烈的死亡气息。


詹姆动了动把握黄金巨剑的双手,或许真该让洛拉斯爵士来替我守夜。这会让瑟曦失望的。不过百花骑士虽然几乎还是个孩子,自大又虚荣,但他骨子里具备骑士精神,将来定会在白典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等守夜结束时,白典会在桌上等他,属于他的页面正无声地发出指控。妈的,到头来还不是得写下满纸谎话,不如先把这本破书砍成碎片。然而,他能不说谎,能讲出真相吗?


一个女人站在他面前。

外面又下雨了,看着她湿漉漉的身体,他心想。雨水从她斗篷上流下,在脚边积成小池子。她何时进来的?


我没听见声音。她打扮成酒馆招待的样子,披着沉重的粗布褐斗篷,这斗篷污迹斑斑,边缘磨破。兜帽掩盖了她的面容,但那对碧如翡翠的池塘里有烛光舞蹈。他认得她移动的步伐。


“瑟曦,”詹姆缓缓唤道,犹如自梦中苏醒,恍惚不知身在何方,“现在是什么钟点?”


“狼时,”姐姐放下兜帽,扮个鬼脸,“属于被淹死的狼。”她朝他微笑,非常甜美。“你还记得我头一次穿成这样来见你吗?在黄鼠狼巷中某个差劲的旅馆里,我换上仆人的衣服以瞒过父亲的守卫。”


“我记得,那是鳗鱼巷。”她有求于我。

“这么晚了,你为何要来?你想要我……做什么?”他的语言在圣堂中来回旋转,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逐渐褪成呢喃。这时候,他竟然想:若她要的只是我双臂的温暖就好了。


“轻点儿声。”她的语气很奇怪……气喘吁吁,似乎在恐惧什么。“詹姆,凯冯拒绝了我。他不要当首相,他……他知道了我们的事,并且都对我说了。”


“拒绝?”詹姆吃了一惊。“他是如何知道的?也许他读过史坦尼斯的信件,然而那里面没有证……”


“提利昂知道,”姐姐提醒弟弟,“天晓得那可恶的侏儒会如何口不择言……他给凯冯叔叔讲事小,若给总主教……别忘了,那胖主教死后,这个继位者的水晶冠是提利昂给的。他也许什么都知道。”


瑟曦靠近。“你必须成为托曼的首相。我无法信任梅斯·提利尔,他是否也参与了谋害父亲的阴谋?他有没有串通提利昂?此时此刻,小恶魔很可能正逃往高庭……”


“不可能。”

“做我的首相吧,”她恳求道,“我们一起统治七大王国,就像国王和王后。”


“你是劳勃的王后,又不愿意嫁给我。”

“我愿意的!只是我不敢。我们的儿子——”

“托曼不是我儿子,乔佛里也不是,”他倔犟地说,“你让他们做了劳勃的儿子。”听罢此言,姐姐像被鞭打似的一缩。“你发誓你会永远爱我。让我这般苦苦衷求,这不是爱。”


透过浓烈的臭气,詹姆也能嗅出她的恐惧。

他心中只想抱她吻她,将脸埋进她黄金的鬈发,承诺永远不会让她受伤害……但在这里不行,真的不行,他意识道,不能在诸神面前、在父亲面前这么做。“不,”他说,“我不能答应你……”


“可我需要你,我需要自己的另一半。”倾盆大雨击打在高窗之上。“你是我,我是你。我要你抱住我,进入我,求你,詹姆,求你!”


詹姆回头望去,生怕泰温大人因为暴怒而从棺材里跑出来。还好,父亲仍是沉默冰冷的尸体,正在慢慢腐烂。“我为战而生,不属于宫廷——现在嘛,我连仗也几乎打不了了。”


瑟曦用粗糙的褐色衣袖拭去脸上的泪水。

“好,好,你想上战场,我就让你去。”她愤怒地拉起兜帽。“我是个白痴,竟然来见你。我这白痴竟然爱过你!”她远去的脚步踏出响亮的回音,在大理石板上留下点点湿印。


当黎明到来时,詹姆毫无预感。拱顶玻璃逐渐明亮,突然间七彩虹光便洒在墙壁、地板和梁柱上,沐浴着泰温公爵的尸体。前任国王之手腐烂得非常明显。


他脸色发绿,眼睛深深塌陷,成为两个漆黑的孔洞,面庞上出现了若干小裂沟,某种难闻的白色液体自那辉煌的红金铠甲关节处渗透出来,在他身下积成了小水池。


修士们最先进入,来做晨愿。他们自顾自地唱歌、祷告、皱鼻子,其中一位大主教差点晕过去,最后被抬出了圣堂。一群侍僧赶紧过来摇香炉,空气中烟雾缭绕,仿佛为棺材罩上了一层帷幕。


虹光穿不透这香甜的迷雾,但臭气仍旧存在,腐败的感觉混合在香味里,令詹姆窒息。大门打开,提利尔家的人抢先来到,以彰显自家身价。


玛格丽手捧一大束金玫瑰花走在最前,并将它们恭恭敬敬地放在泰温大人的棺材边,但她留下了一枝花,举起来刚好掩住鼻子,随后庄重地返回落座。原来这女孩既漂亮又冰雪聪明,她能为托曼之后,却也不可不防。


玛格丽的女伴们都学她的样。

等众人就位后,瑟曦才领托曼进门。身穿白色瓷釉板甲和白色羊毛披风的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走在太后母子身边。


“……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詹姆在澡堂见过凯特布莱克的裸体,此人胸毛黝黑茂盛,股间的毛则更密。


瑟曦眼睛红肿,脸色苍白,她登上阶梯,跪在父亲旁边,同时把托曼按下去。男孩看了一眼死去的公爵,便想抽身逃走,但他母亲飞快地扣住了他的手腕。


“快祈祷。”她低声说,托曼也努力了,但他毕竟才八岁,而泰温大人的模样实在太恐怖。国王绝望地吸了口气,啜泣起来。“停下来!”瑟曦叫道。托曼扭头狂呕,他的王冠摔掉,滚过大理石地板。

母亲厌恶地松手,国王便不由分说地、以他那对八岁小腿所能支撑的最快速度朝大门飞奔而去。“奥斯蒙爵士,请暂时代替我。”詹姆立即下令——凯特布莱克正忙着去捡王冠。


他把黄金巨剑交给对方,冲出去追赶国王。在灯火之厅,他追上了儿子,第二十多位修女惊讶地盯着他们。“对不起,”托曼哭道,“明天我会做好的。妈妈说国王要有国王的样子,可那里实在太臭了。”


这里不行,多少只眼睛、多少双耳朵在关注我们。“出去走走吧,陛下。”詹姆领着孩子来到圣堂外。这是君临少有的晴朗清新的日子,第四十十多名金袍卫士被布置在广场周围看守马匹和轿子。他牵着国王走远,远离所有耳目,然后让孩子坐在大理石梯上。


“我不害怕,”男孩坚持,“只是臭气让我恶心。你就不觉得恶心吗?你怎么忍受过来的,舅舅,爵士?”


我闻过自己右手腐烂的味道,瓦格·霍特把它挂在我脖子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忍受任何事情。”詹姆告诉儿子。


我闻过烧烤活人的气息,伊里斯王连人带甲放在大火上烹饪。“这个世界很恐怖,托曼,你可以和他们战斗,可以嘲笑他们,也可以视而不见……进入自己的内心。”


托曼仔细想了想,“我……我通常能做到自己想自己的,”他承认,“比如当乔佛尼……”


“乔佛里,”瑟曦出现在父子俩身前,朔风牵起她脚上的长裙,“你哥哥叫乔佛里。他从不让我失望。”


“我不想让你失望的。我不害怕,母亲,只是外公大人实在太难闻……”


“你以为我就觉得好闻了?我也有鼻子!”她拎住他耳朵,抓他起来,“提利尔大人也长了鼻子,可他有没有在神圣的殿堂内失态呕吐呢?玛格丽小姐有没有像个婴儿似的大哭大闹呢?”


詹姆连忙站起来,“瑟曦,够了。”

她鼻孔一张,“爵士?你怎么在这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立誓要为父亲守夜,直到安排发丧。”


“妈的,别东拉西扯。再说,父亲的发丧期大概得提前,你看看他的身体。”


“不。七天七夜,你保证得好好的。御林铁卫队长应该懂得数数。把你指头的数目加上二,那就是七。”


这时,贵族们也纷纷涌到广场上,逃离恶臭的圣堂。“瑟曦,小声些,”詹姆警告,“提利尔大人过来了。”


她顿时醒悟,忙将托曼拉到旁边。梅斯·提利尔在太后母子面前一鞠躬。“国王陛下没事吧,他还好吗?”


“国王陛下悲伤得难以自禁。”瑟曦解释。

“我们大家不都一样?若能为陛下分忧……”头顶高处,有只乌鸦厉声尖叫,然后停在贝勒王的雕像上,踩着那颗神圣的头颅。“您可以为托曼分忧,大人,”詹姆道,“比如等晚祷结束后,陪陛下哀痛的母亲共进晚餐。”


瑟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这回她至少懂得闭上嘴巴。“共进晚餐?”这提议出乎提利尔的意料,“我以为……当然,我们很荣幸,我和我夫人会准时前来。”


太后勉强笑笑,挤出几句恭维话。

但等提利尔刚离开,而托曼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护送走之后,她顿时朝詹姆发作,“你喝醉了还是没睡醒,爵士先生?说说,我凭什么要跟那贪婪的痴呆及他幼稚的老婆共进晚餐?”一阵风吹动她黄金的鬈发。“我决不会任命他为首相,如果你打的是这个算盘——”


“你需要提利尔,”詹姆打断瑟曦,“但不需要他留在都城。让他去为托曼攻打风息堡吧,拿出你的魅力,奉承他,告诉他你需要他带兵打仗,需要他代替父亲的位置。梅斯梦想在战场上证明自己。无论他最终把风息堡献上,还是大败亏输、灰溜溜地逃回来,你都是赢家。”


“风息堡?”瑟曦满腹思量,“好是好,可……提利尔大人挑明了,在托曼与玛格丽成亲之前,他不会离开君临。”


詹姆叹口气,“那就赶紧让他们成亲啊。距离托曼能把这桩婚姻圆满还有很多年,在此之前,他们的结合是不算数的,随时可以撤销。把这桩虚伪的婚姻赐予提利尔,换得他鞍前马后地卖命,实在划算。”


一丝浅笑爬过姐姐的脸庞。“对,围城很危险,”她喃喃道,“我们的高庭公爵很可能有个三长两短。”


“那是自然,”詹姆续道,“尤其……这是他第二十次攻打风息堡……假如他碍不住面子,企图强攻城门的话……”


瑟曦与詹姆对视良久。“知道吗?”她评论道,“这回你听起来像极了父亲。”


第十章布蕾妮

暮谷城城门紧闭,上好门闩,城墙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微微透着白光。城垛之上,一丝丝雾气仿如幽灵哨兵。十几辆马车和牛车已聚集在城门外,等待日出。


布蕾妮在一堆芜菁后面下马,她小腿酸痛,伸展一下感觉很舒服。不久,又一辆拖车隆隆地从树林里出来。等到天空开始放亮,队伍已经延伸了四分之一里长。


农民们不时好奇地瞥她几眼,但没人跟她说话。应该由我先开口,布蕾妮告诉自己,可她向来不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从小她就很害羞,长年被嘲笑的经历则令她更加畏缩。


我必须多打听珊莎的消息,不然怎么找得到?她清了清嗓子。“这位太太,”她对芜菁车上的女人说,“你在路上见过我妹妹吗?她是一位十三岁的处女,非常美丽,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个醉酒的骑士同行。”


那女人摇摇头,他丈夫说,“那她一定不是处女了,对此我敢打赌。这可怜的女孩叫什么?”布蕾妮的脑海一片空白。我早该给她编一个名字。随便什么名字都行,但此刻她一个也想不出来。


“没名字?呃,路上到处是没名字的女孩。”

“坟地里还要多。”他老婆说。

天亮之后,卫兵出现在城墙上。农民们爬上车,抖动缰绳。布蕾妮也翻身上马。回头望去,等待入城的大多是农民,满载着待售的水果蔬菜。隔十多辆车,有两个富裕的城里人,骑良种马,再往后,她发现了一个骑花斑马的瘦男孩。


没有那两位雇佣骑士的踪影,也没见到疯鼠夏德里奇爵士。城门口的卫兵不断挥手示意拖车进去,几乎不作检查,但他们拦住了布蕾妮。“你,站住!”队长喊道。两个穿锁甲的人交叉长矛,挡住去路。“说明来意。”


“我要拜见暮谷城领主,或者他的学士。”

队长的视线停留在她的盾牌上,“罗斯坦的黑蝙蝠。这纹章名声不好。”


“这并非我的纹章。我打算给盾牌重新上漆。”

“是吗?”队长揉了揉胡子拉碴的下巴。“好吧,我老妹碰巧是干这行的。你可以在七剑客栈对面的房子里找到她,就是大门上画图的房子。”他朝卫兵打个手势。“让她过去,伙计们。是个小妞。”


城门楼背后是集市广场,先她进来的人正在卸货,叫卖芜菁、黄洋葱和一袋袋大麦。她骑马经过一些卖武器防具的商人,从吆喝的价格推断,都是些质量极次的品种。每逢战斗结束,打劫者便会跟乌鸦一起到来。


布蕾妮看到褐色血迹未干的锁甲、凹陷的头盔、缺口的长剑,还有卖服装的:皮靴、毛皮斗篷、沾满污渍的外套上有可疑的洞。她认识其中许多纹章,包括钢甲拳套、白色日芒、驼鹿和战斧,这些都属于北境;


然而塔利家和风暴之地的人也有伤亡,她看到红苹果和绿苹果,一面盾牌上有雷古德家的三道闪电,另一副马饰上是安布罗斯家的蚂蚁图案。甚至塔利伯爵自己的健步猎人也出现在许多徽章、胸针和外衣上。管他是友是敌,乌鸦们通吃。


只花少许铜币就能买到松木或椴木盾牌,但布蕾妮没有停留。她打算留着詹姆给她的橡木重盾,那是他自己从赫伦堡带到君临的。松木有其长处,它比较轻,好拿,而且松软的木质易于卡住对手的剑斧。但若你够力气承担橡木的重量,它能提供更多防护。


暮谷城围绕港口而建筑。城北是一道白色悬崖,南面则有一段岩石半岛伸入水中,保护停泊的船只不受狭海上的风暴袭击。城堡本身俯瞰港口,从镇子里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的方形堡垒和巨大圆塔。


在拥挤的鹅卵石街道中,徒步比骑马更快,因此布蕾妮将母马寄养在一间马厩里,采取步行的方式,盾牌斜挎背后,铺盖卷夹在腋下。队长的妹妹并不难找。七剑客栈是城里最大的旅馆,一共四层楼,比邻近的房屋高出一截,而它对面那所房子的双重门描画得华美绚丽。


画中是秋天树林中的城堡,深浅不一的金色与红褐色勾勒出树木,蔓藤盘绕老橡树,甚至橡果也都用心描绘。布蕾妮仔细观察,树丛间还有动物:一只狡猾的红狐狸,树枝上有两只麻雀,树叶后面还有一头野猪的影子。


“你的门很漂亮,”她敲开门,对前来接应的黑发女子说,“那是什么城堡?”


“可以算是任何城堡吧,”队长的妹妹道,

“反正我只见过码头边的褐堡。画中那个是我想象出来的,理想中的模样。对了,我也没见过龙、狮鹫和独角兽哦。”她看上去很快活,但当布蕾妮把盾牌递出,她的脸沉了下来。


“我老妈说过,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大蝙蝠会从赫伦堡里飞出来,抓走坏孩子,交给疯子丹奈尔烹煮。有时候我会听到它们在窄窗外扑腾呢。”她若有所思地舔着牙齿。“你想拿什么代替它呢?”


塔斯家族的纹章是玫瑰色与天蓝色的四分格,上面有黄日和弯月,但现下许多人认为布蕾妮是谋杀犯,她不愿佩戴这一标记,以免招惹麻烦。“你的门口我想起了以前在父亲军械库里看到的一面旧盾牌。”她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了记忆中的徽纹。


那女子点点头。“我可以马上动手,但涂料得过一阵子才能干。假如你乐意的话,在七剑客栈定间房吧,明天早上我把盾牌给你。”


布蕾妮本没打算在暮谷城过夜,现在看来似乎别无他法。不知领主是否正在城中,或者是否会答应见她。谢过画匠后,她穿过鹅卵石街面,来到客栈。客栈大门上方的一根铁钉摇摇晃晃地悬着七把木剑,剑上的白色涂料已经碎裂剥落,然而布蕾妮知道其中含义——


它们代表达克林家七位曾穿上御林铁卫白袍的人,王国全境没有第二十个家族拥有这样的荣誉。家族的荣耀却成了客栈招牌。她推门进入大厅,问店主人要了一间房,还要洗澡。


他将她带到二楼,一个脸上带猪肝色胎记的女人拿来一只木澡盆,然后一桶一桶地往上拎水。“暮谷城还有达克林家族的人吗?”她边问边爬进浴盆。


“啊,当然有啦,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老公说,我结婚前黑,结婚后更黑,不是‘达克林’。是什么?”她哈哈大笑。“达克林”在英语中是“黑”的意思。


“在暮谷城扔块石头,不可能砸不中一个达克林,或者达克伍德,或者达古德,但身为贵族的达克林没有了。丹尼斯伯爵是最后的传人,可爱的小笨蛋。你知道吗,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达克林家族在暮谷城称王?


你看看我的模样,绝对瞧不出来我还有王家血统呢,对吗?‘陛下,再来杯麦酒’,我该教客人们这么说,‘陛下,把夜壶清干净,再添些新柴禾——该死的陛下,壁炉快灭了。’”她再度哈哈大笑,倒光最后一桶水。“啊,好了。你觉得这水够不够烫?”


“可以。”水温略有点高。

“我可以再端些水上来,但会溢出的。女孩子家居然个头这么大,把浴盆都填满了。”


才怪,明明是浴盆又小又烂。赫伦堡的浴缸便大得很,而且是石头做的。那浴室里弥漫着升腾的浓密雾气,詹姆穿过水汽走来,跟命名日一样赤裸着身子,既像尸体,又像神灵。他跟我爬进同一个浴缸,她红着脸记起来,抓起一块很硬的石碱肥皂,一边搓洗胳膊肘,一边回想蓝礼的脸。


等水温变凉时,布蕾妮已经感觉足够干净了。她穿上刚才脱下的衣服,剑带紧束腰间,但没披挂锁甲和头盔,这样子去褐堡不至于显得太莽撞。沐浴之后精神真好。


堡垒门口的卫兵穿皮夹克,所戴的徽章是白色斜十字上两柄交叉的战斧。“我要跟你们的领主说话。”布蕾妮告诉他们。


一个卫兵笑道:“那最好说大声点。”

“莱克大人随蓝道·塔利出征女泉城了,”另一个卫兵说,“他任命卢佛斯·李科爵士为代理城主,以照顾莱克夫人和孩子们。”


他们带她去见李科。卢佛斯爵士身材矮胖结实,灰胡子,左腿末端是一截断肢。“原谅我无法起身欢迎。”他说。布蕾妮把自己的信递上,但李科不识字,因此让她去见学士。学士光秃秃的头皮上布满斑点,留着呆板的红色小胡子。


学士刚听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恼怒得皱眉。

“这些话我得说多少遍?”她的脸色一定流露出了内心感受,“你以为你是第十个来找唐托斯的啊?我看也许是第二十十一个。国王被谋杀后没几天,金袍子就来过,带着泰温大人的授权状。请问你有什么?”


布蕾妮给他看信,上面有托曼的印章和他稚嫩的签名。学士一边嘀嘀咕咕,一边拨弄封蜡,最后将它递了回来。


“看起来没问题。”他找张凳子坐下,打个手势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张。“我不认识唐托斯爵士,他离开暮谷城时还很小。没错,霍拉德家族曾显赫一时,你知道他们的纹章吗?下面是红粉相间的横条,顶部蓝色的横幅上三顶金冠。


在英雄之纪元,达克林是这个小地方的君主,其中三位国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后来他们的小小王国被大国吞并,但达克林家族继续存在,而霍拉德家族继续为他们效力……嗯,甚至参与叛乱。这些你都知道?”


“知道一点。”她的学士曾说,正是“暮谷城之乱”把伊利斯国王逼疯了。


“在现今的暮谷城,人们仍然爱戴着丹尼斯大人,尽管他曾给他们带来灾难。他们将一切都归咎于塞蕾拉夫人,大人的密尔妻子,人唤‘蕾丝蛇’。倘若达克林大人娶斯汤顿家或史铎克渥斯家的人为妻……


啊,你晓得百姓们的流言飞语,他们说‘蕾丝蛇’往丈夫耳朵里灌输密尔毒药,唆使丹尼斯大人起事反叛,将国王抓了起来,这期间,他的教头西蒙·霍拉德爵士斩杀了御林铁卫加尔温·戈特爵士。


你瞧,就在这城墙之内,伊里斯被困了半年,他的国王之手则统率大军坐镇城外。泰温大人拥有充足的兵力,随时都能破城。但丹尼斯大人放出话来,只要看到进攻的迹象,就处死国王。”


布蕾妮记得后来发生的事。“国王获救了,”她说,“无畏的巴利斯坦将他带了出来。”


“是的”,学士道,“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质后,立即打开城门,降下叛旗,以免泰温大人发兵攻击。他屈膝求饶,国王却无意赦免,结果丹尼斯大人连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三亲四戚,整个达克林家族都掉了脑袋,


‘蕾丝蛇’则被活活烧死,可怜的女人,火刑之前还先被割了舌头与下体,人们说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迄今暮谷城内一半的人仍会告诉你,伊里斯对她太仁慈了。”


“那霍拉德家族呢?”

“失去土地与封号,几乎被摧毁,”学士说,

“这些事情发生时,我正在学城锻造颈链,但后来我看过审讯和惩罚的记录。管家琼恩·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结婚,便与妻子同时丧命,被处死的还包括他们的儿子,算是半个达克林;罗宾·霍拉德是丹尼斯的侍从,国王被困时,罗宾围着他跳舞,揪他的胡子。


罗宾后来死在刑架之上;西蒙·霍拉德爵士企图阻止国王逃脱时被巴利斯坦爵士杀死。总之,霍拉德家的土地被没收,家堡被拆毁,村庄付之一炬。跟达克林家一样,霍拉德家也灭绝了。”


“除了唐托斯。”

“没错。年幼的唐托斯乃史提夫伦·霍拉德爵士之子,而史提夫伦是西蒙爵士的孪生兄弟,若干年前死于热病,并未参与叛乱。伊里斯也坚持要砍男孩的脑袋,但巴利斯坦爵士为他请命,国王无法拒绝自己的救命恩人,


最终只好将唐托斯作为侍从带回君临。据我所知,他没回过暮谷城,有什么必要呢?他在这里既无土地,也无亲人和堡垒。


就我看来,若唐托斯真的协助这个北境女孩谋杀我们的好国王,他会远走高飞,跑得越远越好。你要找,该去旧镇,或者到狭海对岸。去多恩,去长城。去别的地方。”他站起身。“我听见乌鸦在叫。请原谅,告辞。”


回客栈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长,也许是因为她的心情罢。她在暮谷城找不到珊莎,这一点已相当明显。学士认定唐托斯爵士带她去了旧镇或狭海对岸,若是那样的话,布蕾妮的任务将毫无希望。


她去旧镇做什么呢?布蕾妮扪心自问,那学士不认识她,对霍拉德也一无所知。不该征询陌生人的意见。在君临时,布蕾妮发现珊莎原来的侍女之一在妓院洗衣服。


“我服侍珊莎夫人之前,还服侍过蓝礼大人,结果他俩都成了叛徒,”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苦涩地抱怨,“没有哪位老爷敢再碰我,我只好给妓女洗衣服。”当布蕾妮问起珊莎,她说,


“我告诉你的跟告诉泰温大人的一样。那女孩一直在祈祷。没错,她会去圣堂点亮蜡烛,像个得体的淑女,然而几乎每个晚上,她都会悄悄前往神木林。这下她一定是回北境了,是的,回到她的神灵身边。”


北境辽阔,珊莎信任她父亲的哪个臣属,布蕾妮全然不知。她会投奔亲戚吗?尽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杀,但她还有一个叔叔和一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长城当守夜人,


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关在孪河城,但她舅公布林登爵士坚守着奔流城,而凯特琳夫人的妹妹统治谷地。血浓于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亲戚。但是哪一位呢?


长城显然太远,而且过于寒冷严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饱受战争摧残的三河流域,还要冲破兰尼斯特军的包围封锁;鹰巢城比较容易,莱莎夫人必定会欢迎姐姐的女儿……


小巷在前方拐了个弯,布蕾妮不知何时转错了道,进了死胡同。这是个泥泞的小院子,三头猪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来拱去。其中一头看到她便尖叫起来,引得汲水的老妇人满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


“你想干什么?”

“我在找七剑客栈。”

“原路返回。在圣堂那儿左拐。”

“谢谢。”布蕾妮转身顺着来路走回去,却在拐弯处猛地撞上一个匆匆赶路的人,撞得对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里。“请原谅。”她低声说。他是个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发,一只眼睛下面有颗麦粒肿。


“没受伤吧?”她伸出一只手想扶他站起来,但那男孩用脚后跟和胳膊肘支撑着向后蠕动,躲了开去。他才不过十一二岁,却身穿锁甲,背挎长剑,长剑套着皮革剑鞘。


“你认识我吗?”布蕾妮问。他的面孔隐约有点熟悉,但她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不。不认识。你不认识……”他手忙脚乱地起身,“请——请——请原谅,夫人,我没看到。我是说,我在看,不过看的是脚下。我在看脚下。看我自己的脚。”男孩一转身,径直沿来路奔去。


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怀疑,但她不打算在暮谷城的街道中大张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门外,我见过他,她意识到,他骑一匹花斑马。似乎在别处也见过,是哪里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剑客栈,大厅里已挤满了人。四个修女围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满沿途的风尘泥渍。当地人占据了其余长凳,正拿面包蘸着热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让她的肚子咕咕作响,却没空位落座。


这时,她身后有个声音说,“小姐,来,来这边,坐我的位子。”直到他从板凳上跳下来,布蕾妮才意识到对方是个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齿因长年咀嚼酸草叶而泛红。他身穿普通僧侣的棕色粗袍,壮硕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铁锤。


“你坐吧,”她说,“我站着就好。”

“没错,但我站着没那么容易撞到屋顶嘛。”侏儒的声音虽嘶哑,但态度恭谦。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秃顶,许多僧侣都会将头顶剃光。罗伊拉修女说,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没有任何隐瞒。


“难道天父不能透视头发吗?”布蕾妮当即反问。自然,这么问是很蠢的。她一直是个迟钝的孩子,罗伊拉修女经常这样评价她。此时此刻,她不禁再度觉察到自己的驽钝,因此默默地坐到长凳末端,侏儒原来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炖蟹糊,然后回头表示感谢。


“你在暮谷城圣堂供职吗,兄弟?”

“我的圣堂靠近女泉城,小姐,但它被狼烧了,”那人一边回答,一边咬着一截面包。“我们尽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后却来了群佣兵。我说不出是谁的人,但他们蛮横地抢猪,屠杀兄弟们。


我挤进一段空心原木里躲藏起来,其他人个子太大,没能幸免。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完事之后,我挖出长老埋藏的少许钱币,独自流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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