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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规,独生子女这3项补助国家出台新标准

 w我的工程 2019-01-12

国家为了解决计划生育养老问题,部分地区的试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但没有统一政策,补贴标准也不一样,导致很多误解关于独生子女家庭补贴,甚至有些人认为国家不能实施补贴。对计划生育的补助产生了误解。


新年新规,独生子女这3项补助国家出台新标准


近期,国务院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央政府将制定国家计划生育补助和社会保障津贴的基本标准。


新年新规,独生子女这3项补助国家出台新标准


也就是说:

从2019年起,独生子女政策将有统一的国家基本标准,补贴政策有据可依

方案涉及“计划生育方面”的内容有:

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3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明确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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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2年我国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到2016年1月起生育二孩合法,在此长达34年的历史进程中,数以千万计的家庭响应国家号召,现在这一群体已逐步迈入老龄阶段。

国家为让他们老有所养,独生子女父母目前有5项补贴,分别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以及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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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对父母每年120元的奖励。在孩子满14周岁之前可以一直领取。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父母逐步进入老年,生产和生活面临困难,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据了解,国家按年人均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直至终生。

其实不光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有奖励政策,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同样有奖励政策。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父母双方年龄需达到60周岁。

广东佛山市12月29日正式出台《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领!

《奖励办法》将奖励标准从原来的15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

具体发放办法可以咨询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对象是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比如四川省规定,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每人每年6240元的标准发放;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发放。

浙江嘉兴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提高到850元


新年新规,独生子女这3项补助国家出台新标准



四、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是国家为尽快扭转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现象,促进西部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五、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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