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工亡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8年统计数据尚未出炉,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故赔偿金额为36396×20=727920元。 (二)丧葬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017年山西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547元,故赔偿金额为61547÷2=30773.5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以上三项赔偿项目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若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职工因工受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伤残辅助器具费 5、生活护理费 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工伤认定调查核实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 8、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费用 9、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如下) 伤残等级: 赔偿标准: 五级 36个月 六级 33个月 七级 24个月 八级 21个月 九级 18个月 十级 15个月 计算基数: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 1、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标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 伤残等级 赔偿标准: 五级 24个月 六级 21个月 七级 15个月 八级 12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6个月 计算基数: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注:1、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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