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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qyphhh 2019-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继承法》的规定,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人员,或者是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公工死亡后,不但其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累计额可以依法继承,还可以按规定在社保基金中领取一笔丧葬费补助费。

由于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自行制定标准,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助标准比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高一些。

以上海市为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首先要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开出一张死亡证明.书,然后带着死亡证明书、火化证、身份证、退休证、社保卡,以及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社保服务中心去报告申请。

社保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和申请后,会马上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手续,然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和结算,除了把死者个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退还外,还可以从社保统筹基金申给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支付下列待遇:

1、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2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 供养1人者,为6个月; 供养2人者,为9个月; 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570元;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30%。

4、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除发放上面几笔款项外,再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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