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着历史的年轮,复原乡土真味,回味不变的匠心索求。揭阳乡土菜“梅膏煀猪脚”,以其独特的梅膏风味,流行于乡间的餐桌上,成为潮人喜庆宴席的彩头菜品。 煀,有熏的意思,古时写作“爩”,指将食物直接放入鼎中或沙锅中,加入香料料头,盖上盖,利用料头启香而达到成熟的烹调方法。煀猪脚将香料改为梅膏,是熏的外延,是智慧的结晶,是地道的乡土技法。 《尚书.商书.说命下》:“王曰:‘来汝说……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旧题汉.孔安国传:“盐咸梅醋,羹需卤醋以和之。”梅即青梅,潮人称“青竹梅”,由于酸度过高,难以直接食用,多用来腌制。每年的四月,是“梅子肥时落地轻”的时节,潮汕主妇便争相买来青竹梅,或用来浸梅酒,或加盐制成咸梅,或加糖制成梅膏酱。咸、酸、甜均为五味之本味,盐味咸,梅味酸,均为调味所需;“青梅槌白糖”用甜调之则和合百味。 猪脚,也叫猪蹄、元蹄,被视为下脚料,虽是平民食材,却是类似于熊掌的美味佳肴。相传从唐朝开始,殿试及第的进士们相约,如果他们中有人将来做了将相,就要请同科的书法家用朱书(红笔)题名。从那以后,但凡有人赶考,亲友就赠送猪蹄给他。“猪”和朱同音,“蹄”和题同音,送猪蹄的用意就是:希望考生金榜题名,成为将相,也能朱书题名。 每一美食都有其时间的沉淀和乡俗的累积,“梅膏煀猪脚”似乎也和“东坡圆蹄”一样,融入了岁月的酱香,也添加一味人文的情怀。 话说,苏东坡少年时,父亲经常在外游学,兄妹生活和学习都由母亲照看。勤于持家的苏妈妈免不了为孩子们做上乡土美味,家常的“白水煮肉”成为苏东坡难以磨灭的“妈妈味”,伴随着他的整个人生(《苏东坡全集》中有对这道菜的详细记录)。 苏轼被发往徐州出任知州(公元1077年4月),刚上任不久,正碰上黄河决口,黄河洪水泥沙沿着泗水河直奔徐州城下,身为徐州父母官的苏轼,责无旁贷,亲自率领禁军武卫营,和全城百姓抗洪筑堤保城。洪水过后,徐州百姓为了感谢这位与民朝夕相处、甘苦与共的“父母官”,纷纷杀了家里的猪赠送给东坡先生,以表谢忱。 望着这满院子的猪肉,苏东坡触景生情,不经意间回想起少年家乡“白水煮肉”的浓香。于是,凭着对往昔的记忆亲自指点厨师把这些送来的猪肉,分别改刀烹制成熟,回赠给一同抗洪的黎民百姓。百姓吃后,都觉得此肉肥而不腻、酥香美味,无不称道。于是,就给这道菜命名为“东坡回赠肉”,后人还特意赋诗一首曰:狂涛淫雨侵彭楼,昼夜辛劳苏知州,敬献三牲黎之意,东坡烹来回赠肉。 一年后(元丰二年,也即公元 1079 年),此时年逾四十三岁的苏轼调任湖州知州。上任后,旋即给当时的皇上宋神宗写了一封《湖州谢表》,却染成“乌台诗案”。于是又被发配黄州。此时的他,心绪寥落,过着“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也拟哭途穷,死灰吹不起”的苦涩日子(《寒食帖》中的诗句)”。闲来无聊,他便在城东的荒地开垦了一块农田,种种菜,除除草,喝喝酒,伺弄伺弄庄稼,借以打发寥落的日子和心情。 因为这块荒地在城东,所以,他自嘲为东坡居士。说来也巧,当时的黄州,肥猪遍地跑,猪肉价不高,黄州的富裕人家都不屑于吃它。这令清贫的东坡先生甚觉可惜,但也给他改良少年记忆里的“白水煮肉”提供了丰沛的猪肉基础。一有机会,他就和朋友一起,下棋,喝酒,煮肉吃。时间既久,手法越发老到,以至于东坡的肉香远近闻名。从此,当地的百姓争相效仿。为此,他还专门写了一首《猪肉颂》的打油诗,向当地百姓传授煮肉之法,曰:“洗净铛,少着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它自熟莫催它,火候足时它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见《东坡续集》卷十)。 应该说,在黄州之时,这道东坡肉已基本定型,后来又出任杭州知州、惠州、海南儋州,从东坡肉到东坡圆蹄,烹煮手法日臻成熟,调辅助料因地而异,丰富了美食的内涵和外延,也融入了人生、乡俗的况味。正是:禾草珍珠透心香,梅膏元蹄好兆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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