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在职人员暂停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已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无在职职工或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注销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10年的医疗保险费,其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目前的政策,如果在单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不受年限限制,但是退休后单位仍要承担退休职工每月15元的大病救助费用。 医疗保险主要分为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型,不同类型不同医疗保险年度缴费金额不同。例如2017年上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7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70元; 2、60-69岁人员: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35元; 3、19-59岁人员:每人每年2900元,其中个人缴费720元; 4、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 例如现行东莞职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用人单位11%,个人缴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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