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扶風五郡西村西周銅器窖藏新出的兩件五年琱生尊,其銘近末尾處云“用祈△彔(祿)、(?)純、霝終”。其中用“△”代表之字,學者多據金文常見的“通祿”辭例釋讀爲“通”,當可信。其原形如下:[1] 它爲什麽可以表示“通”,是一個需要從文字學上作出合理解釋的問題。首先容易想到的最簡單的辦法是,將其中間所从的“”形看作“同”字,作爲全字的聲符。如李學勤先生說此字“从‘同’省聲,讀爲‘通’。‘通祿純靈終’爲青銅器銘文習語”[2]。前人已經論定,殷墟甲骨文的“”形既可以表示“凡”,又可以表示“同”[3]。裘錫圭先生曾指出,金文“”字的繁體增从“”,如師克盨作(《殷周金文集成》9.4468;又11.6014何尊省去“”形作)[4],實即从“同”聲[5]。“同”、“通”古音極近,“同”跟“通”的聲符“甬”在字形上也有密切關係。可見此說確實是有道理的。 但△形上下所从的兩“止”形一正一反(分別代表左腳和右腳),不能衹簡單地看作普通形聲字的形旁。而且其正反兩“止”形還被中間的偏旁隔開,以上兩點特別之處結合起來看,△形全字很象是一個圖形式的會意字。我認爲,此字當是古書中意爲“登上高處”的“踊”這個詞的表意初文,銘中以音近讀爲“通”。 殷墟甲骨文中有以下三形(《甲骨文編》第58頁,下引第1、3兩形): 《合集》22249之字係作人名:“癸巳卜,貞:子~亡(憂)。”《合集》19287僅殘存“庚申卜~”四字。《合集》12830正之字當是一個動詞:“□方其~”,可惜其辭殘甚,難以深究。西周早期金文中有兩個以上舉甲骨文之形爲偏旁之字,皆作人名: 前一形左从“舟”,後一形右當从“走”字初文。上舉共五形,其中第三、五兩形的兩“止”形方向已經變得一致。它們中間皆爲从“冂”形。“冂”形與“”形相近,這些字形中的“冂”很容易變爲“”形。金文“”字左半的中間常見之形作“”,也有不少寫作“冂”形的(看《金文編》第976~978頁“辭”字下所收散盤、仲柟父鬲、令簋、靜簋等例)。又貉子卣“紳”字作,剌鼎“啻”字作,亦其例。甲骨、金文“”形又常變作“”形。其穿插位於全字中間的,如金文“帝”、“啻”和“彔”(看《金文編》第498頁)等字。其單獨位於全字上方的,甲骨文如賓組卜辭多見的方國名,《合集》20530(師賓間類)作;金文則見於“鼏”(看《金文編》第494頁)、“冟”(看《金文編》第355頁。其中番生簋“冟”字作,亦是“冂”形與“”形交替之例)和“旁”(从“”形的見4.2009旁父乙鼎、15.9768亞旁罍等,从“”形的看《金文編》第7頁;又甲骨文“旁”字的同類變化看《甲骨文編》4~5頁)等字。所以,由變爲,從字形演變關係看是很自然的。何況前文已說,△字中的“”形可以看作“同”作全字的聲符,其所从“冂”之變爲“”,還存在有意的“變形音化”的因素。 意爲“登上高處”的“踊”字見於《晏子春秋》、《公羊傳》等書。《晏子春秋·內篇雜下》“柏常騫禳梟死將爲景公請壽晏子識其妄”章:“景公爲路寢之臺,成,而不踊焉。柏常騫曰:‘君爲臺甚急,臺成,君何爲而不踊焉?’公曰:‘然!有梟昔者鳴,聲無不爲也,吾惡之甚,是以不踊焉。’”吳則虞《晏子春秋集釋》引諸家說云:[6]
銀雀山漢簡《晏子》第十三章三“踊”字皆作“尚(上)”,可證王念孫說之確。 中間的“冂”形,單獨成字也見於金文,實即“高”字初文(下不从“口”)的下半。象高堂之上有建築之形,唐蘭先生早年曾釋“冂”爲“堂”之初文,甚確。“冂”象高出地面之形,與象坎陷之形的“凵”字可對比。金文所記賞賜物品“(冂)、衣”(大盂鼎、復作父乙尊、麥方尊)即“裳、衣”,近年新出叔夨方鼎“冂(裳)、衣”之“冂”字作,上增“八”形爲飾筆[7]。所謂“八”形實由兩小橫筆演變而來(看《金文編》第48頁“尚”字),這類“冂”加兩飾筆之形的寫法再增从繁飾“口”旁,即成“堂”和“裳”所从的聲符“尚”字[8]。叔夨方鼎之字,其實直接釋爲“尚”也未嘗不可。 西周中期的簋和方鼎有一個地名用字,分別作如下之形: 劉釗先生指出,上舉第2、3兩形的旁單讀成字也見於戰國古璽,其結構與金文“嘗”之作(《金文編》第326頁0757號)、“賞”之作(曶鼎)、“”之作等(周壺)相同,當分析爲从“止”从“尚”省聲(按嚴格説來即从“尚”之更原始的形體),釋爲“”。上引三形全字則當分析爲从“京”省(其上半獨立成字也見於11.5990殷末的小臣俞犀尊,作,用於地名)从“”聲[9]。簋第一形下半的字,上从“冂”不加飾筆,當是較旁更爲原始的形體,這也可以説明由“冂”之變爲金文“(尚)除去口”之形的關係。 由簋下半的字,我們還會想到賓組卜辭多見的人名“”之“”字。其字作(《合集》5439正)、(《合集》6653正)、(11.5696)、(《保利藏金(續)》第23頁父庚方鼎)等形(看《類纂》第302頁、《金文編》第1126頁附錄上423號、第1129頁附錄上436號),可能也當分析爲从“止”从“冂”聲,釋爲“”,而非“各”字倒書。一方面,“”字雖偶爾倒書而跟變从“口”爲从“凵”的“各”字同形(如《合集》5439正),但這衹是個別現象。另一方面,卜辭真正倒書的“各”字,也都是从“倒口”之形而不从“冂”(即“倒凵”之形)的。舊有卜辭倒書的“各”字可見《類纂》第302頁0811號字頭,新發表的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各)”字4見(60、276(兩見)、371),也都不从“冂”,其形皆與“”字並不相混。 從語源來說,高出地面的“堂”應該就得義於高尚之“尚(上)”,也可見“冂”、“尚”與“堂”幾字的密切關係。“冂”變爲、“(堂)”(《說文》古文),因“冂”、兩形後來不再單用,其造字本義輾轉保存在了以之爲聲符的“堂”字裏,古文字中類似的演變情況也是習見的。可見將“冂”釋爲“堂”字初文確係信而有徵。 的結構和造字方式,跟“涉”字非常相似。“涉”字畫出一前一後的左右兩腳,分別位於河流的兩邊,來表達出“涉”過河流之意;則畫出一前一後的左右兩腳,一位於高堂之下,一位於高堂之上,來表達出“踊”上高堂之意。一個人的兩腳,當然不可能同時在河流的兩岸或高堂的上下,“涉”和字之形,當看作使用了一種抽象的會意手法。 前引吳則虞說“以‘踊’爲‘上’,蓋齊人之言”。現在由甲骨金文有關字形來看,意爲“上”的“踊”當也是通語中一個很古老的詞語。 本則寫成於初讀到五年琱生尊之後不久。後來陳英傑先生發表論文,舉出鐘的“通”字之形來跟此銘△字對比,以證明其當釋爲“通”:[10] 金文“通”字除去“辵”旁後所餘的聲符部分,一般作上从“日”下从“用聲”之形。上舉諸形顯然與一般的“通”字不同,而跟我們所說的“踊”之表意初文△在形體上有承襲關係。它們增从意符“彳”,同時其中間所从又進一步變爲“用”,跟前文所論其變爲“(同)”一樣,也是起聲化的作用。同時,上舉第二、三兩形除去“彳”旁的部分整體形態尚較原始,所从兩“止”形亦爲一正一反。其下所从爲“反止”之形(第三形係反書),全字尚不能看作从“辵”。鐘諸形,確可作爲理解五年琱生尊△字的參考。 此文系陳劍先生《金文字詞零釋(四則)》第一則,收入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年4月,第132—136頁。 [1]寶鷄市考古隊、扶風縣博物館:《陝西扶風縣新發現一批西周青銅器》,《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4期,第9頁圖二四、圖二五。寶鷄市考古研究所、扶風縣博物館:《陝西扶風五郡西村西周青銅器窖藏發掘簡報》,《文物》2007年第8期,第19頁圖三一、第20頁圖三二。 [2]李學勤:《琱生諸器銘文聯讀研究》,《文物》2007年第8期,第73頁。 [3]參看裘錫圭:《甲骨文中的幾種樂器名稱——釋“庸”“豐”“鞀”(附:釋“万”)》,收入其《古文字論集》,第196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今收入裘錫圭:《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集》,第36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6月。) [4]下引金文凡見於《殷周金文集成》的,均徑注其冊數和編號,省略“《殷周金文集成》”字樣。 [5]同前注3,《古文字論集》,第204頁注2。 [6]吳則虞:《晏子春秋集釋》, 第376~377頁,中華書局,1962年1月。 [7]所謂“冂(裳)、衣”在拓本上作,距離很近,吳振武先生以爲係“裳”一字。如其說,則此字結構與下面所說的金文“嘗”、“賞”等字相類。吳說見《曲沃北趙晉侯墓地M114出土叔夨方鼎及相關問題研究筆談》,《文物》2002年第5期,第74頁。 [8]以上關於“冂”與“堂”、“尚”關係的論述,撮引自裘錫圭先生《金文研讀》課程筆記,2000年9月~2001年1月,北京大學。又參看李伯謙:《叔夨方鼎銘文考釋》,《文物》2001年第8期,第40頁。 [9]劉釗:《〈金文編〉附錄存疑字考釋(十篇)》第八則“釋”,《人文雜志》1995年第2期,第107頁。又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第307~308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 [10]陳英傑:《新出琱生尊補釋》,《考古與文物》2007年第5期,第110頁。 微刊小編:徐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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