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加强宏观层面的系统布局,依据区域经济总量、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联通度和人口分布等,统筹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需要。
结合“十纵十横”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石家庄、保定、格尔木市等41个陆港型,天津、唐山等30个港口型,北京、天津等23个空港型,杭州、宁波等47个生产服务型,上海、南京、西宁市等55个商贸服务型和黑河、丹东等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