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生活日志:怀念钟情写作的日子

 老苞米的书屋 2019-01-16
​         年终岁尾,这个年终自然是指农历的狗年,经过一段时间的拾掇,我终于回到原来居住的地方。此前曾经在外面漂泊了四年。
    所谓漂泊,就是在女儿家附近我的一个临时住处,同城择地而居,就是为了与女儿的小家距离近些。
    回到原来的住处,整理了一下遗留在原地的旧电脑(停用了四年时间,居然还好用),发现了一些几乎被遗忘的旧文字,如同面对与久别重逢的老友,一时间竟然生出了万千感慨,多少有些悲喜交集的感觉。于是将一个以前的短篇弄了截图,发在了微信的朋友圈,并写了这样一行文字:怀念钟情写作的日子。
    不再写我所喜爱的小说,大约有六七年了,确切地说应该是十年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2000年之后,我的作品曾经“火”了三四年,频频被《中篇小说选刊》和《小说选刊》选载,还曾经名列中国文学排行榜,更有多家影视公司与我联系,欲将我的某篇作品改编为影视剧,期间也曾经与几位影视圈的名人会晤……当时雄心勃勃,要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写二十几个系列短篇,最后结集出版一部《北山风情》。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在我写了六七个短篇之后,被一部电视剧的故事扩展工作纠缠住了,带带拉拉地写了几十万字(成稿后为24万字)前后竟然耗费了十年的时光。
    电视剧虽然拍出了,播出后不咸不淡,作为原作者的我,竟然没有完整看一遍。
    就是这十年,让我的《北山风情》小说集写作彻底搁浅了。
    这次在旧电脑里与这几篇稿子重逢,心情很是复杂。回首这十年,算是荒废了,很是怀念过去钟情写作的日子。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往日与写作相伴的日子,有苦也有甜,有失败的气馁,有成功的得意,期待与失落,得意与沉溺……如今回忆起来,都是值得品味的往昔。
    十年后的今天,年纪见长,身体江河日下,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自己也十分清楚,知道是该和文学说声再见的时候了。再见,就是再也不见。
    凡事有始就有终,即使你再迷恋沿途的风景,终归有到达终点的时候。挥手后,余下的唯有不舍与怀念!
    北美渔妇大姐,嘱我把那篇《阿巴巴的故事》的截图的全文发在QQ空间,她想读一读。
    于是,我在下面把这篇东西完整贴出,满足这位一直关心我创作、身居海外的老朋友的愿望。

 
 
​    小时候,我家曾经在一个名叫北山镇的地方住过几年。可以说,我许多关于童年的记忆都与这个小镇有关。
    上小学时,语文课本上有一篇课文,是讲抗日英雄杨靖宇的,题目已经记不得了。大概的内容是说杨靖宇为了解决抗联战士没有棉衣穿的问题,偷袭了日本鬼子运送给养的马车队,缴获了大量的棉衣。据课文里说,北山镇是日本鬼子的据点。就因为是这一点,小时候很崇尚英雄的我,总会产生说不清由来的自豪,似乎是因为自己与杨靖宇将军有了某种联系,所以才感到自豪。
    自从学了这篇课文后,我非常留意镇里的旧建筑。在通往十字街的路上,有一家“世一堂”药店,在药店的附近,有一座青砖垒成的炮楼,高高的,有枪眼,还有残缺的蓝色的“仁丹”商标。一见到这座炮楼,我就会产生若干联想。我会把自己想象成杨靖宇将军麾下手持两把盒子炮的战将,骑着一匹枣红马,举起手中的盒子炮,瞄也不瞄,一抬手便把炮楼上吃烧鸡的鬼子兵干掉了;我还会把自己想象成杨靖宇将军派来的侦察英雄,乔装打扮,混入敌人炮楼,与吃烧鸡的鬼子小头目巧妙周旋(在我的想象里,日本鬼子总是和烧鸡联系在一起的……总之,这座炮楼给了一个少年无尽的联想。
    在我的记忆里,当年的北山镇很小,只有一条街,叫十字街;一个电影院,是日本人占领时期留下的;一个戏园子,完全木质结构,古色古香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百货商店和一个医院。
    我在那个戏园子总共看过三出评戏,一出叫《劈山救母》,一出叫《刘介梅忘本回头》,还有一出叫《梅香》。这几出戏都是母亲带我去的,因为年纪较小,看不懂剧情,三出戏只有《劈山救母》有点儿印象。所谓印象,也就是在整出戏将要结束时,郎燕霞扮演的那个沉香举起斧头,去劈那用胶合板做成的华山,因为那“山”下压着沉香的母亲三圣母。这时,整个剧场的灯光全暗下来,随即发出一声算不上巨响的音效,那声音不知是怎么弄出来的,闷闷的,怪怪的,与之相伴的还有一团亮光。关于这亮光是怎么弄出来的,我曾与小伙伴们进行争论过,有的说是用手电筒,有的说是用“嘎磁(电石”灯,还有说是用爆竹……至于另外两出戏,我能记住名,其实也就算很了不得了,剧情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劈山救母》也叫《宝莲灯》,那个扮演沉香的郎燕霞似乎不怎么唱,一上台就是乒乒乓乓地打上一阵子。即使她唱时,我也听不懂,整出戏我只记得她的一句道白,那是在二郎神的哮天犬追咬沉香时,她一面躲闪,一面说——“舅狗舅狗别咬舅”。后来,我和邻居的伙伴“小奔楼”打架时,我一边跑,一边逗引她,“舅狗舅狗别咬舅”。“小奔楼”是个女孩,听我这样喊,便不追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放声大哭。
     我家以及邻居们能去戏园子看评戏,完全得益于在邻院住的郎燕霞。郎燕霞是评戏演员,人长得虎头虎脑,从外形上看,更像是一个男孩子。她扮演的角色差不多都是会武打的少年英雄,除了沉香,还有哪吒、罗成等。文戏里很少有她的角色,只有在戏园子的大幅招贴画上标有“大型神话武打评剧”字样时,才能在舞台上见到她的身影。近水楼台先得月,邻居们想看戏便去找郎燕霞,求她弄到位置既靠前又在正中的票。     
    母亲过日子很节省,如果不是我没完没了的哭闹,她是不会去找郎燕霞买票的。我本来没有看戏的打算,后来我听说连隔壁的阿巴巴都去看《劈山救母》了,这才找母亲闹的。
    阿巴巴是我家邻居的孩子,姓张,小名叫小华,她父亲是“世一堂”药店的会计。小华又聋又哑,经常同我们一起玩,她不会说话,也有与我们交流的欲望,在这种情况下,她就会一边用手比划,一边发出“阿巴——阿巴——阿巴巴”的声音。因为如此,所以我们都叫她“阿巴巴”。
    阿巴巴家里的孩子多,她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八口之家,吃饭都成问题,是不可能有闲钱买票让阿巴巴看戏的。谁也不知道,阿巴巴是从哪里弄来的票,反正阿巴巴是真的看过了《劈山救母》。
    看过《劈山救母》的阿巴巴,特意跑来向我来显摆,挤眉弄眼,手舞足蹈,模仿着戏里的人物,她这是成心让我嫉妒。似乎是为了向我证明她“说”的都是真的,还给我看了那已经作废的票根。
    后来,我跑去问“小奔楼”,也就是阿巴巴的二姐,得知阿巴巴的戏票是郎燕霞给她的。
    “小奔楼”想把阿巴巴的票据为己有,软硬兼施,连哄带吓唬,甚至拿出了一条没舍得系的、崭新的红头绫,想与妹妹交换戏票,阿巴巴就是不肯……
    每天早上,郎燕霞都要穿一套黑色的练功服,在院子里练功,舞枪弄棒,活动一阵子胳膊腿。那练功服是纺绸的,举手投足之间,衣随人动,透出一种超凡脱俗的飘逸。
    在郎燕霞每天练功时,都会看到阿巴巴伏在墙上,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时间长了,如果哪一天郎燕霞看不到阿巴巴,心里便有些空落落的。这话是郎燕霞自己对人说的。
    我们也想看郎燕霞练功,只是爱睡懒觉,不能像阿巴巴起得那样早。
    其实,每天看郎燕霞练功的还有一个人,经常躲在窗帘后面悄悄地看,只露一双眼睛。
    这个人是与郎燕霞住邻居的一个小伙子,当时正在读高中,据说成绩很好,是家长们教育我们的楷模。这个小伙子会吹箫,经常是在傍晚时分,人们就会听到从院墙那边传来呜呜咽咽的箫声。我们见了这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便喊他“米都”,他听了是一脸灿烂地笑,从来不恼。我们叫他“米都”,是因为他的箫声里经常发出近似“米都米都”的声音。
    米都在我记忆里,永远穿着一件退色的蓝制服,胸前别着一枚上面有“辉南县高级中学”字样的校徽,文质彬彬,白白净净的一个小伙子。遗憾的是,就是这样一个被邻居认为是前途无量的人,最后竟然疯掉了。 那是在他即将高中毕业的时候,听家里人说郎燕霞有了男朋友,是部队的一个军官,米都一下子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不说话,也不再吹箫了。
    有一天早上,一声声凄厉的喊声,把东西两院起来做早饭的人弄得心惊肉跳。
    人们纷纷跑出家门,看看究竟是出了什么事。
    这尖叫声是从米都家里传出来的。听大人说,米都用一把剃刀将自己的生殖器齐根割下来了,鲜血染红了被褥。米都手里扬着剃刀,尖声喊着“烂掉了——烂掉了”。
    顺便说一句,米都的父亲是个走街串巷的剃头匠,终日挑着担子,一头是装剃头工具的木箱,一头是长条木凳。他的手里拿个“唤头”,走到哪儿,哪儿就会响起来“嗡嗡”的声音。
    米都的故事,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除了一段时间的惊恐,并没有太多的关注,而且不会刨根问底,去思考这个出色的小伙子为什么就这样把自己毁了。少年时代是个青涩的时代,也是个没有学会思考的时代。
    米都就这样疯了,一连几年,他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地站在十字街头……长大了些,我曾经与母亲提起了米都。母亲说,这个小伙子是得了“单相思”,偷偷地相中了郎燕霞。
    再后来,郎燕霞结婚了,随那个成为她丈夫的军官去了很远的一个城市。
    本来我要讲阿巴巴的故事,可是一说起阿巴巴,就不得不提郎燕霞,说到郎燕霞,自然也要想起米都的。

 因为阿巴巴是个哑巴,不能像我们一样去上学。北山镇没有聋哑学校,即使有,以她家的经济状况也是读不起的。
    到了上学的年纪,我和其他的小伙伴顺理成章地背着书包,去了镇上的东街完全小学。每天上学时,阿巴巴总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很是羡慕。其实她早就过了上学的年纪,连她的妹妹小芳都背上了书包,她依然是待在家里,帮母亲做点儿家务。
    最初几年,阿巴巴还是同过去一样,与我们在一起玩耍。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渐渐地与我们疏远了,很少与我们在一起了。
    阿巴巴变得沉默了,很少听到那“阿巴——阿巴——阿巴巴”的声音了。阿巴巴的衣衫虽然很破旧,但是整洁了。头发也不像过去那般蓬乱了,而是梳成两根短辫,用粉红色的塑料头绳系着。
    阿巴巴的个子也像是在一夜之间蹿起来了,似乎比我们这些男孩子还要高了。
    在遇到熟人时,她显得很羞涩,尽管从她口里发出的声音依然还是“阿巴阿巴”,但是声音里多了几分温柔,作为辅助作用的手势,比划的幅度也变小了,没有了以往的那种张牙舞爪。
    她经常一个人独自发呆,坐在她家的窗前,双手托腮,默默地看着天上的云彩。
    我母亲说,这丫头长大了,是大姑娘了。
    说这话时,我母亲侧过身,问在外面晾衣服的阿巴巴的母亲:张嫂,小华今年有十二了吧?
    母亲管阿巴巴的母亲叫张嫂,我们叫她张娘。
    张娘说:啥十二了,都十六了。
    母亲说:怪不得,小华的个子比我们家的大山都高!
    母亲说的“大山”就是我,大山是我的乳名。那年我十二岁。
    张娘叹了口气:高有啥用……愁人哪。
    母亲说:姑娘家家的,怎么说都比小子省心,有啥愁的——哪像我们家的大山,淘气不说,还总打架。     张娘说:大山妈你不知道——这小华野着哪,一眼照顾不到就往外跑,一让她帮我干点儿活,就不乐意。不说她了,愁人。
    张娘对我母亲说,小华这些日子疯了似的,一大清早饭也不吃就跑出去,直到晌午才回来。张娘说她在后面跟了几回,可是这姑娘鬼精鬼精的,都被她发现了。张娘还派春生(阿巴巴的弟弟)和“小奔楼(阿巴巴的二姐”跟踪过,结果照样被阿巴巴发现了。见到家里人跟踪自己,阿巴巴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沿着十字街向东走去,上了城壕(防洪堤),再折回来……就这样来回兜圈子,直到彻底把“尾巴”甩掉为止。
    张娘说,如果小华没毛病的话,她也不必如此操心的。作为母亲,她担心阿巴巴被坏人拐走。
    张娘曾经在十字街看到县法院贴出的布告。听识字的人说,在那些被判刑的犯人里,有两个就是从外地来北山镇拐骗小孩的,而且目标都是呆傻孩子或者像阿巴巴这样的聋哑孩子。
    说到这儿,张娘补充了一句——听人说,那两个被判刑的人是一男一女,还是两口子呢。唉,大山妈,你说他们不是作孽吗!
    张娘似乎还与母亲说了些别的话,都不是小孩子感兴趣的话题,我也没兴趣听了。其实真正让她们这些大人愁的事,并不只是阿巴巴这一件事,只是我们不识愁滋味,不了解大人们的烦恼罢了。


    尽管阿巴巴很机灵,但毕竟还是个孩子,她的小伎俩是瞒不过大人眼睛的,狐狸的尾巴最终还是被揪住了。
    有一天,我看见张娘气急败坏地和阿巴巴的大哥张健,将阿巴巴擒回来了。
    被母亲和大哥一人架着一只胳膊的阿巴巴,拼命地挣扎着,身子已经悬空了,两条腿不住地踢蹬着。
    阿巴巴嘴里不停地尖叫——“阿巴,阿巴,阿巴巴……”
    有些事是我听邻居的大人们说的。他们说,阿巴巴看上了商店里一个卖货的小伙子,一大早就往十字街跑,候在商店门前,傻乎乎地等那个小伙子。或许是年纪还小,或许是不懂得含蓄,待那个小伙子出现时,这个哑巴姑娘的眼睛就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小伙子……尽管阿巴巴是个哑巴,但毕竟是个女孩,这令张娘觉得很丢人,便与大儿子张健一起强行将阿巴巴拖了回来。
    十字街堪称是北山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政府以及我父亲工作的税务所,电影院、百货商店、县医院还有饭店,都集中在十字街上。全镇有东西南北四条街,其交叉点便是十字街。
    阿巴巴每天去的就是百货商店。这儿新来了一个卖货的小伙子,就像我们西院那个没有疯之前的米都一样的眉清目秀。
    这家百货商店是临街的一溜青砖平房,一半是百货,一半是副食。
    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是凭票供应的,商店里面很少出现拥挤的情况。
    在卖副食的那一边,特意开了一个小窗口。这个窗口偶尔会卖一些不凭票购买的东西,比如破壳鸡蛋、碎粉条头、饼干屑,还有那与大鱼一起裹挟来的小鱼小虾,还有其他一些因破损而免票的东西。
    如果有谁正赶上这样的机会,那股高兴劲儿就与若干年后有人中了彩票大奖差不多。很多人都是听到信儿赶去的,东西早就卖光了。
    多年后,我还会想起那个小窗口。怎么说,那都是一个纯真的年代,无论是商店里的经理,还是那些售货员,没有人以工作之便,把这些好东西据为己有。可惜的是,这样的事情已经一去不返了。
    能否买到这些不凭票的东西,全凭运气。这样的东西量都很少,售货员尽可能让更多人受益,事先会把一块小黑板挂在玻璃窗里面,用粉笔写上所售商品的名称,每人购买的份额——“免票处理海杂鱼,每斤一角五分,每人半斤,售完为止”,意思简单明了,内容公开透明。
    阿巴巴每天一早就来到商店的小窗口前,等待那个跛足的更夫将门窗的闸板卸下,继而等待那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出现。
    我有一个小学同学叫王凯,他经常和哥哥一起在商店的门前摆小人书摊。
    王凯告诉我,说阿巴巴天天往这儿跑,看上商店里新来的那个小伙儿了。
    王凯没有母亲,早熟,才十二岁,就知道男女间的一些事了。同学们都认为王凯很邪性,说他曾经在厕所里向人展示,说他尿尿的那玩意儿已经长毛了。
    王凯的小人书摊有几本我非常喜欢的小人书,一本是根据西蒙诺夫小说改编的《日日夜夜》,一本是《牛虻》,还有一本是《双枪陆文龙》。这几本小人书页码多,都是看一遍付二分钱的,虽然我与王凯是同学,但是也不能白看,照样是该付钱的。因为我与王凯是同学,所以他哥哥破例给我打了个“五折”。
    口袋里的几分硬币花没了,我还是舍不得离去,便与王凯有一搭没一搭地瞎聊。
    王凯给我讲了与阿巴巴有关的一件事——
    有一天,商店的闸板还没卸下,阿巴巴便候在那个小窗口的位置了。这时,有个人从这儿路过,发现了阿巴巴,以为她事先获得了某种商品信息,知道一会儿有可能买到不凭票的好东西,于是不假思索地排在了阿巴巴的身后。这个人不认得阿巴巴,也不知道她是个哑巴。就这样,不一会儿的工夫,在阿巴巴的身后就排了十几个人。这些排队的人你问我,我问你,谁也不知道商店到底要卖什么东西。见排队的人越来越多,排在阿巴巴身后的那个人终于忍不住了,便问阿巴巴。阿巴巴回头说了一句“阿巴巴”。就这样,这些排队的人这才知道商店卖的是“阿巴巴”……
    一连几天,阿巴巴都被关在家里。开始,她做出了一些反抗的举动,“阿巴阿巴”地叫个不停,喊了几天,似乎是喊累了,也就安宁了。
    这事没过多长时间,商店的那个新来的小伙子不见了,有人说他调走了,去铁路当了巡道工。
    阿巴巴是从哪天获得的自由,实在是记不得了。


后来,因父亲工作调动,我们全家去了省城长春,离开了北山镇。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原来在“三线”工作的阿巴巴的大哥张健,随工厂的迁移也来到了长春。此时张健大哥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他来我家时,说起了陈年往事,唤醒了我心中那沉睡许久的童年记忆。
    我问起米都,张健大哥已经记不得了,经过我反复提示,他才想起来,说你说的是赵玉伍吧?咳,那个人都死多少年了。
    我问起郎燕霞,张健大哥说他参加工作后,一年只能回一次家,就是有一年春节见过这个人一次。张健说,郎燕霞胖了许多,没了当年的模样,她早就不唱戏了,改行了,在新华书店的当营业员,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了。
    在与张健大哥的交谈中,我知道阿巴巴也结婚了。阿巴巴的丈夫是镇五金厂的工人,人特别老实,瞎了一只眼睛,是被破碎的砂轮崩的,属于工伤。
    阿巴巴与丈夫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很正常,没有任何残疾。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