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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故意毁坏自己的钱犯法?

 王的学习笔记 2019-01-17

为什么毁坏自己的物品不犯法,但故意毁坏自己的钱犯法


/王强-OH (微信公众号:王的学习笔记得到深度学习平台)


之前有两件杀币的事,全都被法办了。一个是烧钱,另一个是撕钱:


 

由此可见,故意毁坏法定货币是违法行为,处理起来可不含糊。为什么这些人会做这样的事?

Because

他们认为自己的钱就是“自己的”

什么!难道自己的钱不是自己的?你说口袋里的纸币、银行里的存款、账户上的数字这些不是自己的?如果钱不是自己的那我花的是什么?我怎么支配的

 

你也有这种困惑吧?

 

出现这种困惑,是因为把所有权使用权混在一起了,虽然这两种权力经常重合。在别的方面,这两个权利很好区分——你租出去的房子就不能使用,虽然房产证你拿着,去贷款银行也认,拆迁了也会补偿,但是租出去了就不能用,租户才能用。

 

然而钱也是这样啊!

 

我曾经在《罗振宇已经到了一个怎样的恐怖境地,你可能完全想不到》一文中提到:

 

货币是(包含但不限于):具象化、可量化、可分割的信用体系。货币就是信用,只有大家都认,都信,才是货币,才有价值。

 

这句话再拆开一点讲清楚——钱不是私有物品,钱的本质决定了它一定是公有物品,既然是共有物品,那当然只有使用权,没有(个人)所有权。

 

为什么钱是公有物品?用我小学时候经历的一件事来回答。


"Young

STORY

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和我玩得很好,他出生于条件牛逼的家庭,父母很年轻的时候就去过加拿大,于是在他家玻璃板下面压着好几张加元。


 

当时我只是模模糊糊感觉到那似乎是钱,但完全不知道是哪国的货币,有多少价值。有一天我去他家玩,玩了一会他说他饿了,想出去买东西吃。

 

我说你有钱吗?他说没有。他看着我“没钱你说个蛋”的表情补充道:我有这个。他抬起玻璃板从里面拿出一张写着5的纸币说:“我爸妈说这个可值钱了,这一张可以买一百串烤串呢!”


在当时一碗米线只要5毛钱的时代,我心说:就算是人民币五元也已经很牛了啊!那就去试试吧。


结果我两走遍了小半个城,别说是买烤串的小贩,连商店也没有一家收这个钱的。走了差不多两小时实在走不动回去了,我俩灌了几大杯白开水。他尴尬地说:这个真的很值钱,是那些人不认识!

 

后来我才反应过来,他爸妈可能就是知道别人不认识,才会把这个钱压在玻璃板下面吧。


从这个故事你就知道:

 

钱要大家都认识、都信、都认可才是钱啊!但凡有人不信,不使用,不论是贵金属、纸币还是数字货币,到这里都不能流通,都不能交换物品和服务,也就没有货币的属性。所以你不可能单方面指定某一个东西就是钱,必须交易双方都认,所以钱是公有物品。

 

既然是公共物品,当然就不能私有。或者说你可以私有,但是一旦私有就自动失去货币的属性,就变成个收藏品而已,比如那些古钱币,收藏可以,但是如果拿出去流通,什么情况你想想就知道——

So

钱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天然分开

区别于有具体使用价值的物品,钱是一个媒介,媒介的核心就是信用和流动,而不是本身的价值。

 

就像报纸这个媒介,其价值就是报社提供内容的真实可靠性,也就是它的信用,以及发行量,也就是流动,而不是报纸这张纸本身有什么用——这张纸有什么用?擦屁股还嫌硬,油墨还致癌。

 

花钱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将钱的使用权和别人的信用进行兑现,所以才会有俗话说:

 

钱不花了都是属于银行的,只有钱花了才是属于自己的。


这句话深刻地阐述了钱的属性。

 

在本文一开始的案子中,那些人之所以违法,或者说法律之所以制定成“损毁法定货币违法”,背后的法理是:这些人侵犯了别人的货币使用权。

 

大致类似于你要使用公路可以(用钱),但是如果你破坏公路那就是违法,因为你侵犯了别人使用公路的权利——公路也是公有物品。

 

你总不能说,我现在站在公路上,脚下这块公路就是我的吧?钱也一样,你握着这些纸币,只是基于国家信用、别人认可的一种权利凭证。

 

这个凭证,你用完别人还要用,你所“感觉到”的钱的价值,只在你交换的那一刻才体现,但是你交换完了,别人还要拿去交换呀!如果损毁了,除了消灭了你自己的交换权,还影响了别人的交换权——谁给你的权力?

 

你固然不能随便把一个东西定为钱,同时你也不能把一个别人认定为钱的东西否定为不是钱啊!

 

损毁法定货币,就是否定,就是影响别人的交换权。

 

如果货币的莫名其妙灭失,物品相对货币就多了一些,那么通货就紧缩了一点。国家很多政策都是通过货币增减来实现的,而你通过烧钱就改变了中央的决策,谁给你的权力啊?

 

烧一点点显然不会有大的影响,但只要烧钱不犯法,烧得多了呢?

 

有人会说:


除了偶尔的人发神经,谁会没事烧钱啊!


会这么想的,是不知道——

否  定


是多么大的一种权力。

 

试想一下,如果法定货币可以损毁不违法,那么别有用心的人肯定会想着办法在钱集中的地方纵火烧钱,烧完之后大不了陪你等价甚至超额的物品——这不违法了嘛。

 

这样一来钱就越来越少,以物易物很麻烦,他就可以找出一种替代品,不管是实物还是没价值的纸来当成是钱,当然他还要够有信用。这样他就建立了一个小范围的经济系统,你觉得一个主权国家能忍?

 

——可见,否决权和决定权是一体两面的权力,本质上是一回事。这就是为啥一个企业里的一把手,往往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原因,这是超强的权力。

 

钱除了前面说的信用凭证和交易权的具象化之外,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钱本身就是个账本。钱上面的数值就是账本上的计数,用财会术语来说就是每一张钱的面额,标记了你的“所有者权益”(香帅在得到订阅课程《香帅的北大金融学课》里还提到货币具有国家主权债务功能,这与账本属性是相容的,在此不做展开)

 

实体的钱这个账本,信息传递必须基于实体,因此使用者之间账本互相区隔开来,除非每次你拿出你的全部钱来证明,否则别人不信你有多少钱,做过什么交易,但是这显然不可能。

 

所以这个“账本”是中心化的——既以账本持有人为中心,同时也以账本发行方,也就是国家银行为中心。

 

聪明如你到这里就知道我要说区块链技术了——这是理论上随时可以查看所有人所有交易的记账方式。只要记账方式和内容能被全部人监督并追溯,那就不必靠信用了——技术随时保证你无法抵赖,全部人都是全部人的监督,所以只需要数字作为记账依据。

 

也就是说,区块链技术对应的数字货币,是把纸币上数字抽象了出来,不再需要纸作为载体。

 

纸币上写着的数字所代表的意义——记录所有者权益这件事,通过全部参与者的监督实现了,纸本身(不是纸币本身)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大约就像电子书出来,上面的抽象信息(文字图案)变成了二进制代码,不需要纸作为载体。

Analogy

纸币之于电子币,就像纸质书之于电子书


那么看起来非常好的区块链、和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货币又有什么问题呢?

 

其中一个就是:如果过半的参与者同时“做局”,认定一个错误的账本是正确的,那么剩下的参与者的利益将完全损失。

 

——大致就像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选举,只要过半的人认同,不管是对是错,剩下的人都只能听从。

 

要知道就算区块链技术保证交易行为、拥有资产完全可追溯、可计量、全体公开并监督,也没有通常说的交易延迟等问题,但人脑子里的想法还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即:思想没法公开和监督,所以就思想而言还是处在“囚徒困境”之下。

 

区块链就存在一个交易物和交易行为公开、但思想不公开的“双重信息状态”下,这种状态比传统“记账模式”更容易做局。除非技术做到连思想都完全公开、可追溯并可监督,但这样的技术谁想要?

 

而中心化的系统,比如纸币,就不太容易存在这种问题:因为除了国家和银行,一般人你不知道别人的“账本”是什么样的,就算知道也未必相信,所以也就不可能很容易和其他人串通在一起做局——万一里面有叛徒呢?


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不需要人与人的信任,因为事实就是那样,大家信一目了然的技术。这样做局就容易多了,这也是为什么区块链里容易出现骗子的原因。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中心化货币是不完全信息博弈,去中心化货币也是不完全信息博弈。只有“万物互联以及万脑互联”,才是真正的完全信息博弈,而“万脑互联”这种情况光是想想就可怕。

 

所以很多时候,不信任、相互怀疑也有其价值:可以让后来的人也有希望;而完全透明和信任,也会带来很多麻烦:一旦早期进入了形成精英团体,后来的人只能被完全碾压,委屈没地方说。

 

这是一个如果少数服从多数、去中心化的方式可以预期的推演。从这个推演可以看出,去中心化,最后还是会有中心出现,这不得不说颇有讽刺意味呢。

 

所以我认为:区块链技术会成为金融和传统货币的重要补充,但在可见的未来,不会完全替代传统货币。连电子书都没完全替代纸质书,何况货币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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