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办〔2010〕57号 印发珠海市金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航空产业园党委、管委会,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海市金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员会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珠海市金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珠金发〔2010〕1号),设立珠海市金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为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组织广大文艺家和文艺爱好者,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二)负责推进各文学艺术协会的组织发展,负责对全区文学艺术社团的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工作,推动文艺创作、文艺批评和理论研究;扶持地方性文艺项目,促进文艺领域出作品、出人才。 (三)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文艺采风、学术研讨、书刊出版、影视制作、人才培训、展览、演出等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专业性文艺创作和展演活动。 (四)加强与外地文联、文艺家协会的业务交流和协作,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文艺界人士和文艺团体的联系,繁荣和发展我区文艺事业。 (五)加强对文艺家的联络、服务,反映他们的要求,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席1名(正科级)。 四、经费渠道 按行政机关待遇核定,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文联 职责 编制 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