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扬州宝应县的政府网站上,有网友询问:由于生活压力较大,想咨询一下,公务员利用周末事件送外卖是否违纪? 获得监察委回复: 一、关于是否可以兼职问题,《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二、关于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的问题,《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第十四款明确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属于履行国家职权和社会职能的特殊群体,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公务员群体为谋私利而造成权力滥用,甚至导致权力腐败的举措。公务员如确因家庭困难,利用周末休假时间送外卖挣钱养家糊口,必须经过组织批准,且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可不作违纪论处。同时,因公务员身份特殊,因此批准可从事周末送外卖,但不得影响本职工作开展,更不得利用权力影响从事外卖活动。如果所在部门单位需要该公务员加班开展工作的,必须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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