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还是要聊买房的问题……(小声逼逼) 昨天小圈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买二手房的干货(详情戳右边→):在南宁买二手房怎样才不被坑?这份攻略快收好! 很多友仔友女看了以后忍不住吐槽二手房市场实在水太深: 还有粉丝说,二手房这么复杂,为啥不干脆买一手? 你们以为一手房市场就不复杂了吗!今天小圈就来跟你们讲讲~ / 没预售证还卖房,购房者共被坑上千万 /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年初的时候,张先生经朋友介绍,在佛子岭路和枫林路交汇处看上某楼盘里97平米的房子,当时这个楼盘还没开建,而且每平米比周边的楼盘还便宜四五千块。 不过想要在这个楼盘买房,张先生需要支付30多万的“购房意向金”,由于筹钱需要时间,张先生选择了分批付款,第一次先给了20多万。 从张先生向媒体记者出示的购房资料显示,他与开发商签的是“内部员工定购房屋意向书”,上面写着楼盘会在2018年7月份取得预售许可证,2020年3月份交房。然而张先生发现,现在都快到8月底了,这楼盘的预售证还没办下来。 除了张先生之外,另一位购房者李女士更是一次性交了30多万的“意向金”…… 据购房者们介绍,这个楼盘总共规划有约200套房,目前已经卖出了一百多套,按每套要交30%的“购房意向金”来算,大家都已经交了上千万元。 购房者之一的林先生,在8月初还到南宁市规划局了解了一下这个楼盘的相关情况——别说预售证了,连最起码的用地、施工许可证都没有。 这下购房者们都慌了,开始联系开发商,要求退还“购房意向金”,然而开发商不愿意出来跟他们见面,就连昔日灯火辉煌的售楼处,如今也大门紧闭。 随后媒体记者又跟着购房者来到楼盘的工地,工地根本没在施工,也没有一个工人,眼前只有一个装了积水的深坑。(仿佛在疯狂暗示着什么) 媒体记者几经周折联系上了开发商的一位经理,他说相关证件他们已经在尽力办住了,不愿意等的购房者可以提出申请,十天之内可以退“意向金”。 据说现在不少购房者都提出要开发商退还“意向金”,然而目前只有少数人拿回了钱,其他人还将继续维权,南宁市住房局房地产监察支队已经介入,将对涉事楼盘展开调查。 详细事情经过戳↓↓↓ 捏,就算是买一手房,不注意一点,也是挨坑的。小圈就拿这件事给友仔友女们提个醒:看房的时候发现是个没听说过名字的开发商,就应该提高警惕了,先让他们出示开发商都必须具备的5证↓ 注意!没有办好预售证而开始售房的行为是违规违法的! / “合作”名义买 “三产房”,折腾3年房财两空 / 最近就正好有个房地产的老总,因为没有预售证售房又拒退首付款被拘了。 事情要从2015年5月说起,当时河池的梁女士在高新区某楼盘看上了一套133㎡的房子,单价为3398元/㎡,总价45万左右。当时销售拿出了该项目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证件复印件,让梁女士放心购买,梁女士当即就付了2000元定金。 在梁女士按照约定支付了13.6万元的首付,签署了一份《合作建房合同》后,经朋友提醒,得知这个楼盘并没有取得预售证,不放心的她再次来到售楼部,要求开发商将她所支付的款项退还,但开发商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梁女士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进行维权,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的《合作建房合同》无效,开发商应向梁女士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可判决下来以后,开发商一直拒不执行,开发商法人戴某也玩起了“人间蒸发”,楼盘也成为烂尾楼。直到上周,梁女士了解到戴某的行踪,执行法官闻讯赶到现场,通知戴某到法院与梁女士协商还款事宜。 随后戴某虽然来到了法院与梁女士进行协商,可他仍然摆出一副“就算现在把我抓去坐牢又能怎样,我还是没有钱给你。”的态度。 双方从上午9点一直僵持到11点,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戴某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当场为其带上手铐,宣读了拘留通知书,果断对戴某采取了司法拘留。 法院的判决都下来了,梁女士折腾3年都没有拿回自己的钱款,可想而知一但买房被坑,维权起来是有多么艰难了。据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向媒体记者透露,像梁女士这样购买“三产房”导致钱、房两失的情况还有很多,而且市面上还有不少“三产房”、没有预售证的房以合作建房的名义在销售。 前阵子小圈也跟大家说过市民王女士因为买了“三产房”,想退定金困难重重的事(详情戳右边→):临近地铁的房子,三五千一平还“带证”?!这些楼盘你敢买吗…… 据新闻媒体报道,今年6月的时候,江南区人民法院就已经审理了一批名为 “合作建房”,实为商品房预售的合同纠纷案件。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在高新区、沙井、龙岗这些地方,有不少楼盘号称只卖三五千一平,首付只要五万多就可以拿下,而且房子还在地铁口旁!反正小圈平时开电驴上下班,偶尔能在路边看到举着牌子卖这些房子的推销员。 网络配图 这些房子看着价格十分诱人,但绝大多数是“三产房”。其实“三产房”就是在三产用地上开发的楼盘。 三产用地 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产生的就业及生活问题,而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以往多用于建农贸市场、商铺、写字楼等。 媒体记者为此咨询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被有关工作人员告知:按照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目前这种类型的房子还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这些楼盘的销售人员,往往都是突出它们的价格优势,模糊产权和使用权的概念,甚至有的还会向你承诺交付X年就能拿证,让你头脑发热之下就交钱签字了。 ▍内容来源:广西新闻频道《准点直播间》、南天一剑、南宁晚报及网络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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