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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

 田园牧韵 2019-01-18

 本报讯(刘俐希 记者 黄睿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廉政准则》,着力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江安县交运局进一步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进一步清理相关制度及事项办理流程。

“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财务管理由副局长分管;人事管理由副局长分管,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交通重大项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任何人不得插手和干预招投标及比选活动;凡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采购,“一把手”不直接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资采购事宜;所有交通行政审批业务全部规范到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按规定按程序办理,由首席代表和分管领导负责行政审批。

据了解,为推行“五不直管”,该县交运局印发了《“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和《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制度及实施办法》等配套措施。分管副职依据授权履行上述分管职责,向“一把手”负责并报告工作。“一把手”则需履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责,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实现规范权力运行、互相监督制约、有效防范风险之目的,“一把手”更能够摆脱繁琐的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抓大事、管方向、思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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