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不作为犯与不真正不作为犯 来自蔡雅奇刑法 00:00 03:30 大家周六早安: 昨天早上从沈阳赶到南京,下午休息了一会,晚上做了一场一直播,效果还不错。错过的同学,可以去看一下回放。今天开始,继续在南京录制2019年刑法精讲课程,3天都讲刑法分则。 1、真正身份犯(纯正身份犯) 真正身份犯,是指以特殊身份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换言之,如果行为主体不具有该特殊身份,犯罪就不能成立。因此,这里的身份又可以称为“定罪身份”。典型的例子是: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如果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就不可能成立贪污罪。强奸罪也是如此。 2、不真正身份犯(不纯正身份犯) 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情形。换言之,如果行为主体不具有该特殊身份,犯罪也能成立,但如果具有该特殊身份,则会影响到该罪的量刑。因此,这里的身份又可以称为“量刑身份”。典型的例子是:诬告陷害罪的实施者既可以是一般人,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诬告陷害行为,则应当从重处罚。 本公众号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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