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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县级机构改革全面实施,11个区市机构名单公布

 benteng1177 2019-01-19

1月18日,记者从中共烟台市委编办了解到,1月8日,烟台市委办、政府办正式印发11个区市《机构改革方案》。截至1月14日,烟台11个区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部召开,标志着烟台市县级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改革后,烟台7个县级市和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设置党政机构37个,莱山区设置党政机构35个。县级机构改革将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区市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机构设置与中央机构改革基本对应,与省、市机构改革有效衔接。

据了解,本次县级机构改革充分发挥烟台智慧,凸显烟台特色,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和配置职能。立足烟台市为沿海大市、海洋经济发达的实际,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海阳市、蓬莱市、莱州市、龙口市等7个沿海区市独立设置了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承担海洋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海洋经济运行监测、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科技、海洋对外合作、渔业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结合中心城区大数据产业潜力较大、金融业发达的情况,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等3个区独立设置了大数据局,芝罘区、莱山区还独立设置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解决“多龙管水”问题,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蓬莱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等7个区市独立设置了水务局,承担农村水利、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职责,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除此之外,烟台市委办、政府办还同日印发了各区市涉改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将1319个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其中,对于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面清理其行政职能,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原则上不再称“委、办、局、处”,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结合本次改革,各区市还对部分职能相近、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同步进行了撤并整合,进一步整合编制资源,优化结构布局。改革后,各区市事业单位共计2764个,比改革前减少315个,精简比例达10.2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杰 通讯员 于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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