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子利用票据诈骗297万获刑14年罚金10万

 gzdoujj 2019-01-19
    中国法院网讯 (江芳华 刘蕊)  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重大票据诈骗案,一审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绩溪法院的一审判决。

  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期间,王某试图利用金额为35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到某银行绩溪县支行质押贷款,因被工作人员查出是假票而未得逞。后又伙同他人利用金额为350万元的变造银行承兑汇票骗取某银行质押贷款297万元。在还款期限到达之前,王某逃往南京,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假票据实施诈骗,骗取银行巨额资金,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在伙同他人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