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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报任安书》

 静知行 2019-01-20

    《报任安书》

    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顺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意气勤勤恳恳,若望仆不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仆虽罢驽,亦尝侧闻长者遗风矣。顾自以为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是以独抑郁而与谁语。谚曰:"谁为为之?孰令听之?"盖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何则?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若仆大质已亏缺矣,虽才怀随和,行若由夷,终不可以为荣,适足以发笑而自点耳。书辞宜答,会东从上来,又迫贱事,相见日浅,卒卒无须臾之间,得竭至意。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恐卒然不可为讳,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则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请略陈固陋。阙然久不报,幸勿为过!

    仆闻之:修身者,智之符也;爱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义之表也;耻辱者,勇之决也;立名者,行之极也。士有此五者,然后可以托于世,而列于君子之林矣。故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昔卫灵公与雍渠同载,孔子适陈;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同子参乘,袁丝变色:自古而耻之。夫以中材之人,事有关于宦竖,莫不伤气,而况于慷慨之士乎?如今朝庭虽乏人,奈何令刀锯之余,荐天下之豪俊哉?仆赖先人绪业,得待罪辇毂下,二十余年矣。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才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外之又不能备行伍,攻城野战,有斩将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积劳,取尊官厚禄,以为宗族交游光宠。四者无一遂,苟合取容,无所短长之效,可见于此矣。乡者仆常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不以此时引维纲,尽思虑,今已亏形为扫除之隶,在闒茸之中,乃欲仰首伸眉,论列是非,不亦轻朝廷、羞当世之士邪?嗟乎!嗟乎!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

    且事本末未易明也。仆少负不羁之材,长无乡曲之誉。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奏薄伎,出入周卫之中。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故绝宾客之知,亡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而事乃有大谬不然者。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能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盃酒,接殷勤之余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守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蓄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以奇矣。今举事一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强胡,仰亿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有余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旃裘之君长咸震怖,乃悉征其左右贤王,举引弓之民,一国共攻而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自流涕,沫血饮泣,更张空弮,冒白刃,北向争死敌者。

    陵未没时,使有来报,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仆窃不自料其卑贱,见主上惨怆怛悼,诚欲效其款款之愚,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仆怀欲陈之,而未有路,适会召问,即以此指,推言陵之功,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未能尽明,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幽囹圄之中,谁可告愬者!此真少卿所亲见,仆行事岂不然乎?李陵既生降,隤其家声,而仆又佴之蚕室,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

    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为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树立使然也.(原书标点如此)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猛虎处深山,百兽震恐,及在槛阱之中,摇尾而求食,积威约之渐也。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箠,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枪地,视徒隶则心惕息。何者?积威约之势也。及以至是,言不辱者,所谓强颜耳,曷足贵乎?且西伯,伯也,囚于烟里(原文如此,当作羑里);李斯,相也,具于五刑;淮阴,王也,受械于陈;彭越、张敖,南面称孤,系狱抵罪;绛侯诛诸吕,权倾五伯,囚于请室;魏其,大将也,衣赭衣,关三木;季布为朱家钳奴,灌夫受辱于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声闻邻国,及罪至罔加,不能引决自裁,在尘埃之中,古今一体,安在其不辱也?

    由此言之,勇怯,势也;强弱,形也:审矣,何足怪乎?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为此也。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今仆不幸,早失父母,无兄弟之亲,独身孤立,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沉溺缧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由能引决,况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

    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以著此书,藏诸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然此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也。

    且负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仆以口语遇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故且从俗浮沉,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今少卿乃教以推贤进士,无乃与仆私心剌谬乎?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欲不信(当作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书不能悉意,略陈固陋,谨再拜。(来源:许嘉璐主编《古代汉语》)


《报任安书》:一篇足以使司马迁“复生”的奇文

    《报任少卿书》(编者注:即《报任安书》)是司马迁任中书令时写给他的朋友任安(字少卿)的一封信,原载《汉书·司马迁传》中,后来南朝梁代昭明太子萧统又将它收录进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文选集《文选》里。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之外的一篇不可多得的“雄伟奇谲”的名文。陶渊明有诗云:“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移居二首》)司马迁写给任安的这封信,就够得上说是一篇“奇文”。和《史记·太史公自序》一样,这也是一篇研究《史记》和司马迁的生活、思想的重要文章。它们可以说是互为表里的两篇文章,是姊妹篇。虽然两篇文章在写法上有所不同,《太史公自序》以叙事为主,其中“有些话是司马迁不愿说而不能不说的假话”①,有些地方说得比较隐约,《报任少卿书》由于是私人信件,以抒情为主,是“抒愤懑”之作,除有一些地方使用曲笔之外,总的来看作者是用比较显露的手法抒发了自己的思想感情的。尽管二者存在着如上所说的这些不同之点,它们同为研究《史记》和司马迁的生活、思想的第一手材料和重要参考资料,大家的看法则是一致的。自《报任少卿书》问世以来,产生了不少“仿作”②,说明了它在我国的历史上(不只是文学史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笔者写这篇文章,是想就《报任少卿书》研读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发表个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供喜爱研读《报任少卿书》的读者参考。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①参看张维华《司马迁的史学》一文,收入《汉史论集》一书中,齐鲁书社1980年3月出版。

②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第三册935-936页上列举出了一些“仿作”的篇目,可以参看。

 
 一、研读《报任少卿书》,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是它的写作时间问题。

    这个问题是一个历来争论不休的问题。这里有两种可供我们采取的说法。一种是王国维先生的作于太始四年(公元前93年)十一月的说法,另一种是古今不少人主张的作于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十一月的说法。王说见于他所作的《太史公行年考》:“案公报益州刺史任安书,在是年(指太始四年──引者)十一月。《汉书·武帝纪》:是岁春三月,行幸太山,夏四月,幸不其,五月,还幸建章宫。《书》(指《报任少卿书》──引者)所云‘会东从上来’者也。又冬十二月幸雍,祠五畤,《书》所云‘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者也。是《报任安书》作于是冬十一月无疑。或以任安下狱,受卫太子节,当在征和二年,然是年无东巡事。又幸雍在次年正月,均与《报书》不合。《田叔列传》后载褚先生所述武帝语曰:‘任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尝(按原文当作“常”──引者)活之。’是安于征和二年前曾坐他事。公报安书,自在太始末审矣。”我认为:王国维先生在《太史公行年考》中关于司马迁生卒年的考证,大体上是可信的;关于《报任少卿书》写作时间的考证,却不能不使人发生怀疑。今人程金造和李伯勋曾先后发表文章③,都比较详细地论证了王说的不可靠。他们的说法虽然还不能说是无懈可击的,但大体上是可信的,他们根据过去一些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认为《报任安书》写于征和二年十一月的说法比较可靠,是笔者所同意的。这里 我想再从语言运用的角度谈一些看法,以补充论证王说的不能成立。

    ③见程金造《关于司马迁生卒年月四考》一文的第三部分《从‘报任安书’商榷司马迁的卒年》(收入《司马迁与史记》一书中,中华书局1957年9月上海出版);李功勋的文章《司马迁生卒年考辨──驳王国维〈太史公系年考略〉》,载于《兰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1期,这篇文章关于司马迁生卒年的说法,是笔者所不同意的,但关于《报任少卿书》写作年代的论定,笔者认为是有可取之处的。

    在下面,我想谈一谈如下两个问题:

    其一,所谓“会东从上来”,这话该如何解释。上面提到的程文这样指出:“我认为是指从武帝由甘泉回建章宫,更由建章回长安说的。建章宫在甘泉东而偏南,长安又在建章东而偏南。说成现代话,就是‘从上来到东边’。东是指回京,所以服虔注曾说‘从武帝还也’。如果有人认定要按王国维的句法来解,是‘从上自东边来’,那末,八月太子死于湖,九月或十月之时武帝作‘思子宫’,为望思归来之举于湖;湖地在长安东面、偏南,这也和‘从上东来’相合。但是仍然是以‘从武帝由甘泉回’的说法为正确,因为史记里多有这样的句法。”李文也指出:“我的看法与王氏不同,‘会东从上来’一语,是指征和二年七月汉武帝从甘泉宫还长安而言的。据《汉书·武帝纪》:‘征和二年夏,幸甘泉。’七月,京城长安发生了太子刘据发兵诛杀江充的非常事件,汉武帝闻讯,急忙从甘泉宫还长安。甘泉宫,在陕西淳化县西北的甘泉山上,是汉武帝夏天避暑的离宫,距长安约二百里。刘彻从甘泉宫还长安,从方位来说,是背西面东而行的。而司马迁当时任‘中书令’之职,是刘彻的当然随行人员,也必然跟随汉武帝还长安,这就是‘会东从上来’一语的正确解释。这个看法,并不是我的新解,朱东润、王力两位先生,早就是这样解释的。”(注:见朱东润著《史记考索》234页、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下册第一分册857页。)为什么说王国维的理解是错误的呢?程、李两文都是力图从历史和语言运用的角度证明这一点,而从语言运用的角度立论未免语焉不详。顾炎武曾经指出:“秦楚之际,兵所出入之涂,曲折变化,唯太史公序之如指掌。以山川郡国不易明,故曰东、曰西、曰南、曰北,一言之下,而形势了然。……盖自古史书兵事地形之详,未有过此者。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非后代书生之所能几也。”(注:《日知录·卷二十六·史记通鉴兵事条》。)我认为我们先不必他求,只需把叙述“秦楚之际”事迹最详的《项羽本纪》中对于方位词“东”当作动词或副词(作状语)用的例子找出来,就可以证明王国维对“会东从上来”这句话的理解是错误的。请看如下这些句子:“乃与吕臣军俱引兵而东。”“诸侯虏吾属而东。”“收其货宝妇女而东。”“项羽闻汉王皆已并关中,且东。”“汉王失职,欲得关中,如约即止,不敢东。”“凡五十六万人,东伐楚。”“晨击汉军而东。”“项王东击破之,走彭越。”“毋令得东而已。”“乃东,行击陈留、外黄。”“东至睢阳。”“项王已约,乃引兵解而东归。”“项王乃复引兵而东。”“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不难看出,《项羽本纪》中使用这些“东”字,不管是用作动词,还是用作副词(作状语),都是“往东”的意思,而不是如王国维所理解的“自东边来”的意思。再以《周本纪》对“东”字的用法来看,亦可证明王国维对“会东从上来”这句话的理解是错的:“东观兵,至于盟津。”“以东伐纣。”“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平王立,东迁于洛邑,辟戎寇。”“凡我周之东徙,晋、郑焉依。”“周君、王赧卒,周民遂东亡。”“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洛邑。”“东巡狩至河南。”不难看出,《周本纪》中使用这些“东”字,不管是用作动词,还是用作副词(作状语),也都是“往东”的意思,而不是如王国维所理解的“自东边来”的意思。扩而论之,我们细检《史记》全书所有用到“东”字的地方,也无不作如此讲。这样看来,程文所谓“史记里多有这样的句法”,我想是可以得到证明了。其实,何止《史记》里多有这样的句法,我国古代其他一些古书里,把“东”这个方位词当作动词或副词用,也都是“往东”的意思。这里也举一些例子。如屈原在《哀郢》一诗的开头这样写道:“皇天之不纯命兮,何百姓之震愆!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去故乡而就远兮,遵江夏以流亡。出国门而轸怀兮,甲之朝吾以行。”游国恩先生认为:“是屈子以是年二月之甲日,自郢都启行,顺流东下也。”所谓“东迁”的“东”字,在这里是用作状语形容“迁”字,是“往东”的意思;接下去,《哀郢》中又有这样的话:“将运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终古之所居兮,今逍遥而来东。”游国恩又认为:“此言浮江而下,经洞庭湖入江之处也。其行程乃自西而东,故曰逍遥来东也。”(注:游说见其所写《论屈原之死及楚辞地理》一文,收入《楚辞论文集》,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4月上海版,71页。)这里说得更清楚:“东”即是“自西而东”,也就是“往东”的意思。再如《左传·僖公三十年》叙述秦晋之战的经过有“秦师遂东”(《史记·秦本纪》作“秦兵遂东”)的话,“东”在这里是用作动词,是“向东进发”、“开向东方”的意思,也就是“往东”的意思。《战国策·燕一》有这样的话:“故王不如东苏子,秦必疑而不信苏子矣。”这里的“东”字是“使……往东”的意思,“东苏子(苏代)”就是“让苏子往东(指齐国)”。生活在元末明初的陶宗仪在其所著《南村辍耕录·卷二十四》中叙述黄道婆的事迹时,这样写道:“松江府东去五十里许,曰乌泥泾。”所谓“东去”,是“往东离开”的意思,“东”在这里是用作状语形容动词“去”,也是“往东”的意思。我想,不需要再举更多的例子,就可以说明:王国维先生对“会东从上来”这句话的理解确实是错了。

    其二,王国维先生改褚少孙所写任安传中所引汉武帝语“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常活之”中的“常”字为“尝”字,也是很不恰当的。在古书中,“常”、“尝”二字有时是可以通用的,如《荀子·天论》:“是无世而不常有之。”《洛阳伽蓝记·卷四》:“琛常会宗室,陈诸宝器。”这两个“常”字就都作“尝”字解。再如《汉书·司马迁传》所引录《报任少卿书》中的一句话是:“仆尝厕下大夫之列”,《文选》李善注本作“仆常厕下大夫之列”,这正可以说明“常”、“尝”二字有时是可以通用的。但在汉武帝所说的那两句话里,却不可以改“常”为“尝”,上面已提到过的程文指出得很对:经过这一改动,“则与上文‘罪甚众’的‘众’字不相应了。”就假定武帝的话是可靠的,那是说武帝曾经不止一次地“活之”,经王国维一改,就把多次“活之”一变而为一次“活之”,从而去坐实他的“是安于征和二年前曾坐他事”的说法,显然就是很牵强的了。照王国维先生的这一论断,说的是任安于太始四年十一月不知因为什么事情(已不可考)而被汉武帝抓进了监狱,但后来又被汉武帝赦免了出来,只是一场虚惊;司马迁在当时没有估计到这一点,认为任安这一次犯罪很有可能要被处决,因而就写了这封被后人称作《报任少卿书》的信给他,在我看来,这一看法恐怕应该说是王先生驰骋想像的产物吧。

    鉴于王说存在着如上所说的一类无法消除的可疑之点,因此现今便有不少人同意清代一些人(如赵翼、沈钦韩等人)就《报任少卿书》的写作时间所作出的论断:这封信不是写在太始四年十一月,而是写在征和二年十一月。近年来,虽然也仍有人写文章为王说辩护,力图证明王说的正确,但他们的文章也并不能消除王说存在的那些可疑之点。(注:陈尽忠在《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3期上发表的《释〈报任安书〉的几个问题》一文,黄振民在《北京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上发表的《〈报任安书〉写作年代辨》一文,都是重申王说正确的文章,他们的文章对我们研读《报任少卿书》是有帮助的,但在我看来,也都还有值得推敲之处。)我在这里从语言运用的角度,就《报任少卿书》的写作时间问题,发表了如上的看法,只是希望能有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罢了。今人杨伯峻先生在其所撰《列子集释》一书的《附录三·辨伪文字辑略》中收入了作者自己写的《从汉语史的角度来鉴定中国古籍写作年代的一个实例──〈列子〉著述年代考》一文,认为“从汉语史的角度来鉴定中国古籍的真伪以及它的写作年代应该是科学方法之一”,“从语言上着眼,不仅可以鉴别古籍的真伪,审定它的写作年代,还可以从方言的角度考察作者的籍贯或者国别”。我在这里之所以企图从语言运用的角度去论证《报任少卿书》的写作年代,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杨伯峻先生启发的结果。

下一页:《报任安书》究竟是一篇什么样的“奇文”?
二、《报任少卿书》究竟是一篇什么样的“奇文”呢?

    在我看来,这是一篇足以使司马迁“复生”的“奇文”。司马迁不是一位“古人”吗?死了的人又怎么可以“复生”呢?鲁迅先生在《为了忘却的记念》一文的结尾曾这样意味深长地写道:“夜正长,路也正长,我不如忘却,不说的好罢。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将来总会有记起他们,再说他们的时候的。”鲁迅在这里正是向人们指出了:凡是那些在历史上对自己的时代、对民族、对人民做出过自己的一定贡献的人物,尤其是其中的那些革命者,后来的人们是不会把他们忘记的,总是会用这样那样的方式使他们“复生”,不断地说起他们。最近这些年来,报刊上不但发表了不少研究司马迁这位古人及其伟大著作《史记》的文章,而且还有历史家和剧作者用历史小说和历史剧的形式,在历史小说中和戏剧舞台上再现了司马迁的历史形象。后面这种情形,不是可以说是现代的人们在用文学艺术这奇妙的办法,又使司马迁“复生”了吗?

    但对于这样一篇足以使司马迁“复生”的“奇文”,人们在它产生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似乎并没有达到对它的精神实质的正确的理解。究竟怎样才算是达到了对这篇“奇文”的精神实质的正确的理解呢?在这里,我要提到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这样一个文学“掌故”:清代有一位文艺理论家叫包世臣,在其所著《艺舟双楫·复石赣州书》中,谈到他和他的朋友石赣州在酒席宴间曾经讨论到对《报任少卿书》的理解,包世臣认为“二千年无能通者”。石赣州于是便向包世臣请教:原因何在?怎样才能掌握住《报任少卿书》的精神实质?包世臣当时告诉他:像阁下这样一位“博闻深思”之人,“诵之数十过,则自生疑,又百过当自悟。”石赣州当天晚上即遵照包世臣的嘱咐,将《报任少卿书》读了一些遍,第二天又特地找上门问包世臣说:“客散后,即检本讨寻,竟不能得端绪,唯觉通篇文意,与‘推贤荐士’不相贯串耳。敢请其指归。”包世臣便又告诉他:“阁下半夜之间,多则数十过,何能即悟?请再逐字逐句思之,又合全文思之。思之则已,则有得已。求敢吝也?凡以学问之道,闻而得不如求而得之深固也。”后来两人分离而居,过了一年多之后,石赣州又就《报任少卿书》的理解问题写信给包世臣再次向他求教,这使得包世臣觉得不好不向自己的朋友讲一讲他对《报任少卿书》的理解了:“窃谓‘推贤荐士’,非少卿来书中本语。史公讳言少卿求援,故以四字约来书之意,而斥少卿为天下豪俊以表其冤。中间述李陵事者,明与陵素非相善,尚力为引救,况少卿有许死之谊乎?实缘自被刑后所为不死者,以《史记》未成之故。是史公之身乃《史记》之身,非史公所得自私。史公可为少卿死,而《史记》必不能为少卿废也。结以死日是非乃定,则史公与少卿所共者,以广少卿,而释其私憾。是故文澜虽壮,而滴水归源,一线相生,字字皆有归著也。”我觉得,关于《报任少卿书》的精神实质,包世臣的话是概括得很好的,为我们研读《报任少卿书》理出了一条清晰的线索,所以在这里我就不再就这个问题谈自己的什么看法了。我只是因此而想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过去的人们虽然没有今天的我们所有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观点,但他们有时读书心细如发,因而所提出的一些看法,也仍然是有参考的价值的,值得我们重视。

三、向司马迁提出的那种“发愤著书”的精神学习

    在《报任少卿书》中,有这样一段话集中表现了司马迁的“发愤著书”思想:“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也将这一段话写了进去(只在字句上稍有不同),可见司马迁对这一段话的重视。正是在这种“述往事,思来者”的思想指导下,司马迁广采历史旧闻,考其成败兴废之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终于完成了《史记》这一伟大著作。两千多年来,司马迁所提出的这个“发愤著书”说,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钱钟书先生在其所著《管锥编》第三册中,曾引述了从汉至清的许多人在这方面的论述,然后指出:此间虽也曾偶然有人出来唱反调,“然犹一齐之傅,无以易众楚之咻也。”(注:参看《管锥编》第三册,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936-938页。)在最近发表的《诗可以怨》(载《文学评论》1981年第1期)一文中,钱先生又指出:“中国文艺传统里一个流行的意见:苦痛比快乐更能产生诗歌,好诗主要是不愉快、苦恼或‘穷愁’的表现和发泄。这个意见在中国古代不但是诗文理论的常谈,而且成为写作实践里的套板。”联系到《史记》的写作,他还指出:“《报任少卿书》和《史记·自序》历数古来的大著作,指出有的是坐了牢写的,有的是贬了官写的,有的是落了难写的,有的是身体残废后写的;一句话,都是遭贫困、疾病、甚至刑罚磨折的倒霉人的产物。他把《周易》打头,《诗》三百篇收梢,总结说:‘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还补充一句:‘此人皆意有所郁结’,那就是撇开了‘乐’,只强调《诗》的‘怨’或‘哀’了;作《诗》者都是‘有所郁结’的伤心不得志之士,诗歌也‘大抵’是‘发愤’的悲鸣或怒喊了。”司马迁之能写出《史记》,自然也就是他之所谓“郁结”“发愤”的结果。杜甫诗云:“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天末怀李白》)“发愤著书”应该说是一条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许多生平坎坷的作家所无法逃避的残酷的规律。

    在今天,我觉得我们对司马迁提出的“发愤著书”的思想应该有超过前人的更进一步的理解。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谈到感情的因素在文学创作中可以起巨大的作用,但不能将科学推向前进时,曾这样指出:“愤怒出诗人,愤怒在描写这些弊病(指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弊病──引者)或者在抨击那些替统治阶级否认或美化这些弊病的和谐派的时候,是完全恰当的,可是愤怒一用到上面这种场合(指要证明社会弊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引者),它所能证明的东西是多么的少,这从下面的事实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到现在为止的全部历史中的每一个时代,都能为这种愤怒找到足够的资料。”(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189页。)司马迁由于在李陵事件中为李陵说了一些辩护的话,从而遭到了可耻的腐刑,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并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成功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华盖集续编·记念刘和珍君》)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书“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鹗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太史公之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八大山人以画哭,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曹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刘鹗综观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将《离骚》以来的一些诗词、散文、传记、绘画、戏曲和小说都说成是由“灵性”产生的“际遇之顺逆不与焉”的“哭泣”之作,显然是有片面性的,因为人的感情的变化,环境和遭遇起很大的作用;但他看到了感情的因素在文学创作中所起的重大作用,把《史记》看作是“太史公之哭泣”,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有一定的合理因素。除此之外,如再能估计到人的理智的因素在文学创作中起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其看法就会是全面的了。司马迁在提出他的“发愤著书”的思想时,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他的这个主张包含着感情和理智两种因素在内,但从他提到的那些“发愤著书”的例子来看,实际上是包含着这两种因素的,特别是司马迁在《史记》中有着大量的带着激情和理智的对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过程的描绘和分析,这说明他在自己的写作实践中,在将他所提出的“发愤著书”思想付诸实施时,是将感情和理智的因素并重的。我想,正是在这一点上,对于我们今天的一切文学家、诗人、剧作家和文化科学工作者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值得我们向司马迁学习。

四、《报任少卿书》在写作上值得借鉴之处

    凡是读过《报任少卿书》的人,无不为它所感动。这除了思想上的因素,还有写作技术上的因素。这样的因素,大体上可以归结为这样几点:叙事明白、说理透彻、语言生动。我想在这些方面用不着举例说明,读过《报任少卿书》的人都会承认。这里我只想就《报任少卿书》的写作特点,谈两点体会。

    其一,我很同意钱钟书先生的看法,这封书信是司马迁的苦心孤诣之作。他在《管锥编》第三册中论及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使用了“阶进法”的修辞方法时,认为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中的如下一些话:“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是“每下愈况,循次九而至底,‘不辱’四、‘受辱’五,事归一致而词判正反,变化以避呆板,得不谓为有意为文耶?”《管锥编》第三册,870-871页。②《文心雕龙·书记》。③《骈体文钞·卷十九》。即以整封书信的构思而论,从任安的来信及自己迟迟没有回信谈起,然后说到不能将任安来信中“推贤进士”的劝告付诸实施的理由,再说到自己因李陵事件而获罪的经过,从而归结到自己之所以受辱而不“引决自裁”是为了“发愤著书”,结尾处再次说到自己不能将任安来信中“推贤进士”的劝告付诸实施,以与书信的开头相呼应,无不经过精心的安排,充分表达了作者郁结在胸中的“愤懑”不平之气。刘勰用“志气桓”②来评论此文,清代李兆洛说它的写作特点是:“厚集其阵,郁怒奋势,成此奇观。”③这些都可以说是一语破的之论。

    其二,我想谈一下这封信对于隐晦曲折的表达手法的使用。这一点,似乎为以前论到《报任少卿书》的人所未注意到。如前所说,就总的特点来看,司马迁在这封信中是运用比较显露的手法抒发了自己的思想感情的,但在有些地方也使用了曲笔。我们读书信体的文章,常常会碰到一些令人难以索解之处。其中所说的一些事理,对于书信往还的双方说来,往往是不需要多说,或稍加暗示,即可了然于胸,而对局外人则有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有时写信者故意使用曲笔,摸不着头脑的话还可能触处皆是。在《报任少卿书》中,是不是也说了一些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呢?我看这样的话是有的,主要是在开头的那一段。所谓“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究竟实际的用意是什么?“书辞宜答,会东从上来,又迫贱事,相见日浅,卒卒无须臾之闲,得竭指意。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恐卒然不可为讳。”这些话究竟何所指?也许这些地方对于书信往还的双方无需多说,是谁也都明白的;或者是作者在这些地方有意地用了曲笔,因为司马迁写给任安的这封信虽是私人信件,但司马迁不能不考虑到万一落到官家手中,很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新的祸害,这样他就只好在这些地方采取伊索寓言式的手法给自己的朋友写信了。再如《报任少卿书》中又有这样一些话:“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在这里,司马迁仿佛说的也是一些不明不白的含混话:究竟是谁“欲利”,是谁伤了司马迁的心、从而使司马迁的祖先受到污辱,又是谁使司马迁受到了宫刑?司马迁并没有明确说出来。像上述这些地方,司马迁使用隐晦曲折的表达手法,应该说是政治上的原因造成的。这样的手法的运用,很难说是《报任少卿书》的优点或缺点,但是注意到这一点,将会使我们比较切合实际地了解它的内容。

 

    文章总要写得情真意切,才能够感动人。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情采篇》中所指出的那样:“昔诗人什篇,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 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指那些辞赋家──引者),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师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报任少卿书》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篇足以使司马迁“复生”的奇文,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它是如此真切地表达了作者司马迁的那种激扬喷薄的思想感情,是“为情而造文”,而不是“为文而造情”。认真学习司马迁的这篇奇文,对改变我国文坛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那种“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的情况,也是有一定的启迪作用的。刘勰在上文中还指出:“夫桃李不言而成蹊,有实存也;男子树兰而不芳,无其情也。夫以草木之微,依情待实;况乎文章,述志为本,言与志反,文岂足征?”让我们吸取我国文学发展史上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为使我们的文艺百花苑中产生出更多的情实并茂的奇葩而努力奋斗。

来源:《史记人物传记论稿》(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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