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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解读】 ISSHP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18)解读(下)

 休斯敦馆 2019-01-20

■ 作者:白宇翔,漆洪波

■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


国际妊娠高血压研究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Hypertension in PregnancyISSHP)于2018年6月在Pregnancy Hypertension杂志上发布该协会最新版的妊娠期高血疾病指南,该指南对疾病分类,诊断和处理进行了相应的临床推荐。本期内容对指南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管理部分进行相应的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管理包括高血压的管理,母儿监护,终止妊娠时机的选择,产时、产后管理以及随访。

1

高血压的管理

1)不管何种类型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若血压≥160/110mmHg,均需要及时治疗;可口服硝苯地平或静脉用拉贝洛尔或肼苯哒嗪。

2)该指南对高血压的治疗显得比较积极,认为不管何种类型的妊娠期高血压,若血压持续或超过140/90mmHg,也应予以治疗,以减少进展为严重高血压的风险以及随之带来的母儿风险。

3)一线抗高血压药包括:拉贝洛尔,氧烯洛尔(心得平),甲基多巴,硝苯地平,尼尔硫卓;哌唑嗪和肼苯哒嗪常用为2线或3线用药 。

4) 该指南基于CHIPS trial研究结果,将血压控制目标设定为 110-140/80-85mmHg。关于高血压控制目标,国际社会尚未达成共识,其他学会指南给出的控制目标也大多较为宽泛,以兼顾降压治疗可能对母儿产生的影响。该指南虽然将血压控制目标设定为110-140/80-85mmHg,但同时强调每家单位都应结合所处国家或地区的指南,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降压策略。

2

孕妇监测

1)慢高孕妇:产检时应进行尿常规检查、评估临床病情,并至少在孕28周,34周产检时进行血液生化检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

2)妊娠期高血压孕妇:需警惕尿酸升高,当出现异常时应对胎儿宫内情况进行监测。

3)子痫前期(preeclampsia,PE)孕妇:蛋白尿阴性者应复查蛋白尿;并检测血常规及肝肾功,每周2次。 

3

胎儿管理

1)首次胎儿监护内容

2)动态监护频次可参考下面内容,但不应拘泥于此,视母儿情况调整监护频次。

4

硫酸镁的应用

1)不同指南间使用硫酸镁预防子痫在应用指征,以及疗程上存在争议。

2)该版指南推荐:条件有限的医院,所有子痫前期孕妇应予以MgSO4;具体用法为:静推4g或肌注10g作为负荷剂量,随后或4h内静脉滴入5g或以1g/h的速度持续泵入直至分娩,并且产后至少持续24h。

3)条件好的医院,当孕妇出现血压严重偏高(≥160/110mmHg)伴有蛋白尿或者出现子痫先兆症状如头痛剧烈,反复出现的视觉障碍,痉挛时预防使用硫酸镁,用法同上。

4)ISSHP指南(2018)强调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32周前终止妊娠者应给予MgSO4以保护胎儿脑神经。

5

促胎肺成熟

ISSHP指南(2018)推荐24+0— 34+0周需终止妊娠者,给予糖皮质素,但不推荐多疗程使用糖皮质激素。

6

终止妊娠时期

1) 慢高孕妇病情稳定,可期待妊娠至39周;否则,指征同PE。

2) 妊娠期高血压:多数研究认为38-39周终止妊娠较为合适。 

3) PE孕妇孕周达到37周或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时应终止妊娠:

7

PE孕妇产时管理

1)分娩启动时应口服抗高血压药。

2)如果血压≥160/110 mmHg应立即给予口服硝苯地平或静脉滴入拉贝洛尔,肼苯哒嗪。

3)该指南强调PE孕妇补液或输液时要注意液体平衡,补液量应限于60-80ml/h 。

8

产后管理

1)监测血压:白天每4-6h监测一次, 至少持续至产后第三天。

2)监测生命体征和神经系统状态警惕产后子痫。 

3)产后第二天应复查血红蛋白、血小板、肌酐以及肝酶。 

4)产后应继续抗血压治疗,产后3-6天如果血压降低(<110/70 mmHg)或者症状消失,应逐渐减药。

5)选择其他镇痛药,避免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尤其是患有急性肾功能损伤者。

9

随访内容如下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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