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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行凶反被杀,故意杀人or正当防卫?

 昵称37263053 2019-01-20

最近,媒体爆料了河北涞源的一件杀人案。这件发生在半年前的杀人案,今天还没有结案。没有结案,不是说凶手没有抓获,而是此案不是故意杀人这样简单。涞源当地的警方和检查机关意见相左。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我们姑且使用化名。事情的来龙去脉,调查基本清楚,在张家口上大学的小菲,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来到北京饭店打工,期间认识了同为饭店服务员的王雷。俩个人聊的不错,但是并非男女朋友关系,小菲的男朋友是高中时的同学。偏执的王雷却不这么想,一直想尽各种办法追求小菲,不想被持续骚扰的小菲明确拒绝了。但是,毫无用处,王雷的骚扰变本加厉。


曾经有一次,王雷胁迫小菲,去了附近的公园。整整一夜,小菲没能回来。次日一大早,同事们四处找寻。终于在公园看见了两人,小菲表情很痛苦。看到同事的到来,王雷不敢再强拦。小菲回老家躲避,王雷竟然也跟着来了,但他没敢进门。针对这次骚扰,涞源县乌龙沟乡有关部门的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结果:确有其事。

去年五月份,王雷又来到了小菲的学校,因为是在校园里,王并没有过激的举动,小菲的父母知道情况以后,马上将女儿接走。次日,王雷跟到小菲的老家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庄村,小菲哥哥报警,警察出警后,受过特殊训练,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的王雷却不见了踪影。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小菲家人送她到县城亲戚家避祸。


5月19日,王雷再次出现,声称只要支付之前600元钱(大概是所谓的恋爱费),他便不再纠缠,经济上虽然困难,但是小菲的父母还是给了这笔钱。自认为危机已经解除了老两口,又把女儿接回了家中。可是仅仅过了一天,王雷又来了,民警再次出警,王雷又一次逃脱。根据邓庄村村委会的证明,那段时间王雷经常带刀出现在村内,不仅威胁小菲一家,也给全村人的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


2018年7月11日晚11时许,王雷再次闯入小菲家。这次,王雷带了甩棍和水果刀。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身高1米8身体素质极好且又受过训练的王雷,很快就把小菲及父母三人打伤,其中小菲的父亲胸部、腹部、双臂等多处负伤。泥人还有个土性,与其被打死,不如反击,小菲母女、包括她残疾的父亲,都加入到了反抗的行列,歹徒最终被三人合力杀死。


案情清楚明了,并不复杂,死者因其偏执的人格导致了悲剧(在北京的餐馆,因传菜错误,还与厨师大打出手)。小菲一家人正当防卫的事实再清楚不过。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称,小菲的父亲打工落下了残疾,是建档的贫困户,一家人老实厚道,在村里人缘极好,王雷的做法过激,且危害小菲一家人身安全,出于自卫,请求相关部门予以从宽处理。


王雷的父亲却称“手段太残忍,杀人就要偿命,我的独儿没有了。”老人家晚年丧子的心情可以理解,然而只问后果,不讲前因,显然有失公平,更是对小菲一家三口的不尊重。假如他儿子活着,那死的很可能就是小菲一家三口。他儿子就成为了杀人犯,还是活不了。子不教,父之过,偏执的人格,家庭教育脱不了干系。


案发次日,小菲的母女被刑事拘留,案发后四天,小菲的父亲也被刑事拘留,八月中旬小菲父母被批准逮捕,而小菲则被取保候审。一家四口,三口成了罪犯。

对于本案,检方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中称,为了保护女儿小菲,打斗中赵印芝和王新元在受伤情况下将王雷打死;小菲一家长期遭受不法侵害,一家人不能正常生产生活,且事发当晚,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用其他方法不足以阻止生命安全受到的危险。“为保护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安全杀死王雷,实属无奈,其行为具有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检方在该建议书中称,小菲母亲是地道、本分的农村家庭妇女,无违法犯罪前科,因长期遭受家庭压力,精神恍惚,状态不佳,对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建议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但是,但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警方未采纳相关意见。警方认为,小菲父母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另案发时其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这说明小菲母亲长期受到受害人滋扰、心中存满仇恨,家庭突遭变故,是否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心无法排除,因此无法保证其脱离羁押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不仅如此,10月份,当地警方还将此案移交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称小菲及父母“涉嫌故意杀人罪”。作为唯一自由身的小菲哥哥,今年年初他联系北京、河北两地的律师, 为父母和妹妹辩护。辩护律师在查阅了相关案件后,于1月17日检察机关提交了对三人不予起诉、立即释放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材料。


这件案子发生在去年的7月份,与去年8月发生在江苏昆山“龙哥”案,前后脚,砍死龙哥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龙哥案被广泛关注,而小菲一案发生在偏僻的小山村,媒体关注度很低。羊羊以为,这两起案子极为相似,且王雷的所作所为比龙哥更加恶劣不堪,不仅危害到了小菲一家,更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活。在小菲一家人生命受到实质性危险(已有伤在身),谁还能奢望他们一家三人平静下来分析五个小时,以多少牛顿的力反击王雷,既让他没有伤害能力,又不至于死亡吗?检方都认定了正当防卫性质,至多就是一个防卫过当,怎么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呢?


杀人偿命,只是一句简单的概况。杀人是果,但事出有因,因不同则罪不同。否则法律就不用列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正当防卫这些不同的条文了。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只有底线守住了,我们这个社会才会更加的安全与和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希望涞源地方相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参照江苏昆山案,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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