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办法》(以下简称《招生办法》)已完成发布前的规定程序,经犍为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已通过犍为教育网平台面向社会公布,于2019年1月施行。 《招生办法》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63号令)、《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113号)。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 2019年犍为城区小学招生政策 较2018年的新变化 小编作如下政策解读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2019年犍为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较2018年的新变化,小编作如下政策解读 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调整内容一:学位申请时间和方法 购房已入住但户籍不在玉津镇的适龄儿童不纳入第一批网上报名 调整说明:2018年及之前的几年,把购房已入住的适龄儿童纳入正住户籍范围招生录取。本次此条调整力度最大,主要是将虽有住房但户籍不在玉津镇的适龄入学儿童划分为第二批网上申请和录取,不纳入第一批网上报名录取的范围。 调整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要逐步消除城区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现在城区学位有限,不能满足只要购房就能读书的需要,且国家、省、市均没有关于购房入学的政策规定。此次调整,目的是减轻新城、附小大校额、大班额的压力,实现优质均衡。 调整内容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及录取办法 来源:犍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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