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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从1月1日起实行,微商们都不“干”了要退圈?

 赵东华 2019-01-22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涌入了一大批新职业,例如微商、代购、主播等等,这些职业也其他职业不同,没有什么门槛,也不会有人对你进行面试,以及对你的学历,证书,经验一类的有着众多的要求,总的来说,只要你想做就可以。

也正是因为这些职业没有什么门槛,不存在什么限制,而令大批大批的年轻人们将目光入在了这些职业上。现在已经进入了2019年了,在去年也就是2018年8月31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电子商务法》,也从今年的1月1日起开始实行。同时这也是国内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在该法当中对于刷单、大数据杀熟、个人代购、捆绑销售等方面都作出了有关规定。

自微商,代购这个职业出现起,很长的一段时间当中,微商与代购都处于监管与执法的盲区之中。因为在电子商务法生效之前,对于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有关规定缺乏相关要求,也正因如此而让很多的微商,代购们因为没有进行市场登记而出现了逃税现象。也有一些微商们慢慢的改变自己的销售方式,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像微商,试图避开缴税纳税。

在2018年跨2019年的那个夜晚,在很多人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悦当中时,却有一部分人过的并不开心,小编的朋友圈里也有不少的微商。有的则是“哀声叹气”的发了个朋友圈,大概的意思就是可能2019年会不再做微商,很多的“再见了微商,再见了代购”之类的字眼涌入了人们的眼帘。

我们都知道,微商发布的商品信息通常都是文字表述加上图片,因此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相关软件对文字进行筛选与过滤,但如果微商仅仅是发布图片不进行文字描述的话,就会大大增加软件的识别难度。

所以有的微商就让一些顾客朋友们,在发微信咨询商品的时候不要提及一些有关付款的字眼,比如说什么转账、支付宝、银行等等。

而之后在朋友圈发的一些商品信息也是大变样,以往的那些价格,折扣在图片当中通通不复存在。很明显的很多人都将电子商务法的实行,当作是对微商、代购们下的“毒手”,其实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曾经有相关人士指出,电子商务法其实总的来说就是一部发展法与促进法,而电子商务法当中之所以是将微商,代购等纳入调整的范围,从另一种方面来说是对其持肯定态度,有了法律法规的保护与制约,微商与代购的经营活动才会更加规范。

除此之外,在电子商务法当中还表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办事,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里所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就是指一些依靠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来进行商品的销售或是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简单的说就是除了淘宝、天猫或是京东,苏宁这些电商平台上的商家之外,通过用微信与网络直播,或者是海外代购等方式推销售卖商品的经营者,这些都是需要办理经营执照的。

但是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个人销售的商品属于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以及个人依靠自己本身的技能依法从事的经营活动,还有部分不需要取得许可的便懈劳务行为与零星小额交易行为,按照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不用登记的除外。不过对于这里所说的零星小额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范围,目前还没有作出相应的解释。

办理营业执照后,需要依法进行缴税纳税,如出现偷税、漏税、逃税等现象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大家也并不用感到十分的惊慌,因为电子商务法并不是说让全部的个人网店都要办理工商登记,而且也并没有让没有工商登记的人立马关店,是否需要办理工商登记还是要参照实际情况评定的。

这个消息在网上已经公布有一段日子了,相信有很多做微商的朋友们也都听到了,不过也不排除有些朋友消息闭塞,所以如果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或者是你的身边也有从事代购、微商或者是主播销售的朋友们,一定要将这个消息转达给他们哦,做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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