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1月27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获悉,民建海南省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建议》,认为我省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的立法权,完善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食品安全。 当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症之一。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信用缺失的因素,也有法律、体制、机制不健全和执法不力等因素,这个顽症的产生属于多因一果。其治疗手段也应该是综合施治,任何国家食品安全不可能只靠政府监管,政府不是全知全能的,不可能监管到社会的每个角落。西方国家通过数百年的探索,通过惩罚性赔偿,逐步有效地遏制了无良企业制假售假的逐利冲动,使惩罚性赔偿成为遏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一把利剑,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先后在《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由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则不够严谨,或过于简单,或未对惩罚性赔偿的含义做出明确解释、或对惩罚性赔偿金计算标准缺乏合理性,实践中很难操作。再加上维权成本高,消费者获取惩罚性赔偿的权利成为一纸空文。 对此,民建海南省委建议,我省可以借鉴欧美国家或者我国台湾地区采取的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基数,即以实际损害作为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的依据。同时借鉴美国的浮动限额制度,解决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倍数范围。对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金额采取浮动限额制度时,法院根据原告实际损失赔偿金的倍数、被告的不同类型、原告所受损失的类型或原告损害赔偿请求的类型、被告侵权行为的类型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权衡之后所确定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体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惩罚性赔偿制度还可以引入药品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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