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骂詈的律例,早在六朝甚至西汉时已有之。其中,处罚最严格的是,骂祖父母、父母;奴婢骂家长,最高可判绞刑。《红楼梦》中的骂人行为也主要是这两种情形。 “没良心的王八羔子!瞎充管家!你也不想想,焦大太爷跷跷脚,比你的头还高呢。”《红楼梦》第七回,王熙凤携宝玉到宁国府做客,吃毕晚饭,尤氏安排下人送客,不料,“外头派了焦大,谁知焦大醉了,又骂呢。”这一骂,“一部红楼淫邪之处,恰在焦大口中揭明。” 尤氏说,焦大“从小儿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不过仗着这些功劳情分,有祖宗时都另眼相待,如今谁肯难为他去”。但这一回例外。 向来自恃有功劳、吃醉酒无人不骂的焦大,“趁着酒兴,先骂大总管赖二,说他不公道,欺软怕硬”,又在贾蓉“骂了他两句,使人捆起来”后,“赶着贾蓉叫:‘蓉哥儿,你别在焦大跟前使主子性儿。别说你这样儿的,就是你爹,你爷爷,也不敢和焦大挺腰子!’” 这让作风强硬的王熙凤实在看不下去,她“在车上说与贾蓉道:‘以后还不早打发了这个没王法的东西!留在这里岂不是祸害?倘或亲友知道了,岂不笑话咱们这样的人家,连个王法规矩都没有。’脂砚斋眉批说,“这是为后协理宁国伏线”,凤姐已开始长臂管辖了。 许多现代人不知道的是,按照明清律例,“凡骂人者,笞一十。互相骂者,各笞一十”;骂自己的祖父母、父母,长辈若去官府告状,可能会被绞死;奴婢骂家长,会被处以绞刑。《大明律》专设“骂詈”条,规定了骂人、奴婢骂家长等八种罪名。清承明律,增加了条例。 律例渊源 何为“骂詈”?《说文解字》曰:骂,詈也。詈,骂也。二字等同,意义相近。《王力古汉语字典》曰,骂,以恶语加于人;詈,骂,责骂。《清代六部成语词典》“詈骂”条解释称,“詈骂”,罪名。斥责他人为之詈骂。古时,正斥称骂,旁及为詈。 有关“骂詈”的法律,早在六朝甚至西汉时已有之。据《宋书·孔渊之传》记载,孔渊之任尚书比部郎期间,张江陵和妻吴共骂母,其忿自杀,恰遇大赦。依律“子贼杀伤殴父母,枭首;骂詈,弃市”,孔渊之认为,虽值赦恩,江陵宜枭首,但妇本以义,吴免弃市。 唐律《斗讼律》规定更细致。一般情况下,辱骂他人并不被视为犯罪。但若子孙骂祖父母父母,可处以绞刑。部曲奴婢骂主人,可对其处以流刑。还规定了殴詈长官的处罚。明清律例在唐律基础上,增加了对一般骂詈行为的规制,且将其排列在最前面,长官排在第二位。 如何区分骂詈行为?根据骂人者与被骂者关系,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地位平等的普通人,比如夫妻之间、奴婢之间等;二是辱骂朝廷官员,包括低级官员辱骂高级官员;三是家庭内部的骂詈行为,比如子女骂祖父母、父母、尊亲,奴婢骂家长等行为。 《红楼梦》中有哪些骂詈行为?不妨先从《红楼梦》中有哪些骂人语说起。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高国藩将《红楼梦》“骂人语”分为10类,如东西、娼妇、禽兽、囚攮等。他认为,这些骂人语与文明语言对立,是民间俚语的一种,对塑造人物形象意义十分重大。 高国藩考察认为,《红楼梦》前八十回,除小厮茗烟说了几个淫字外,贾姓亲属嘴里的骂人语完全不带淫字“操”, 这应该是曹雪芹最后审定书时故意为之。但后四十回续著者打破了这一禁忌,却在第九十三回使贾琏骂“这些忘八日的”淫字类型犷骂人语。 《红楼梦》中哪些骂人行为可能触法?依明清律例,大致可分为两种:普通人之间的骂人行为,包括陌生人之间、奴婢之间的骂人行为;家庭内部“贱民”辱骂尊者的行为等。 一般辱骂 《红楼梦》第二十回说,宝玉、黛玉、宝钗三人正在黛玉房中说笑,宝玉“忽听他房中嚷起来,大家侧耳听了一听,林黛玉先笑道:‘这是你妈妈和袭人叫嚷呢’”,忙赶回去,“只见李嬷嬷拄着拐棍,在当地骂袭人:‘忘了本的小娼妇……见我来也不理一理’。” 高国藩说,小娼妇是针对女性的骂人语。但曾为宝玉奶妈的李嬷嬷还不解气,继续骂“一心只想妆狐媚子哄宝玉,哄的宝玉不理我,听你们的话。你不过是几两臭银子买来的毛丫头,这屋里你就作耗,如何使得!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看你还妖精似的哄宝玉不哄!” “妆狐媚”“妖精”算不算骂人语?看看袭人的表现即可知道:“袭人先只道李嬷嬷不过为他躺着生气,少不得分辨说‘病了,才出汗,蒙着头,原没看见你老人家’等语。后来只管听他说‘哄宝玉’‘妆狐媚’,又说‘配小子’等,由不得又愧又委屈,禁不住哭起来。” 急忙赶回来的宝玉如何处理呢?“宝玉虽听了这些话,也不好怎样,少不得替袭人分辩病了吃药等话……李嬷嬷听了这话,益发气起来了,说道:‘你只护着那起狐狸,那里认得我了,叫我问谁去?’”及至后来黛玉、宝钗、王熙凤都过来劝说,李嬷嬷方才散去。 脂砚斋点评说,李嬷嬷“活像过时奶妈骂丫头”,其确实为骂人行为。李嬷嬷是宝玉的奶妈、贾府的奴婢,袭人也是贾府的奴婢,身份地位相同。李嬷嬷骂人是否触法呢?依据《大清律例》,凡骂人者,将被用小竹板打十下。 作为家长,宝玉为何不阻止?这是因为古代中国礼法高于律例条文。如《驳案新编》记载,清乾隆皇帝旨谕说:“嗣后如有父控子者,即照所控办理,不必审理。”《明史·刑法志》曰:“族亲有犯,视服等差定刑之轻重。其因礼以起义者,养母、继母、慈母皆服三年。” 宝玉虽贵为家长,但李嬷嬷作为奶妈有养母之实。这大概是李嬷嬷自恃无恐的主要原因。如果说李嬷嬷骂人触法尚有争议的话,那么第二十四回秋纹骂小红则被作者写得明明白白。 当日,宝玉从北静王府里回来,换了衣服要洗澡,想喝茶,可袭人“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水,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一时屋里无人可唤,后院小红上前接了碗,倒了茶。不料,被打水回来的秋纹、碧痕撞见。 这让秋纹、碧痕都十分诧异,心中大不自在,等预备好宝玉洗澡之物后,“走到那边房内便找小红,问他方才在屋里说什么。”小红解释完,“秋纹听了,兜脸啐了一口,骂道:‘没脸的下流东西!正经叫你去催水去,你说有事故,倒叫我们去,你可等着做这个巧宗儿。’” 高国藩说,“东西”是相对文雅的骂人语,前八十回曾被作者多次使用。如第七回王熙凤骂焦大“没王法的东西”, 第八回宝玉骂为自己戴斗笠小丫头“蠢东西”等。 这些行为是否都触法?不然。虽然明清律例没有设定一般辱骂行为的区域、环境、后果,但考察成案汇编案例可以发现,常人骂詈若不激化成其他犯罪,司法机关通常不会介入。但对由骂詈而导致案情激化的,司法机关则给予严惩。如嘉庆二十年(1815年),山东杨拾来和夏石包戏谑,说“孙张氏貌美,夏耀秸好与睡宿”,孙张氏听闻,气忿自缢身亡。最后,杨被依妇女听闻羞忿自尽满流例判罚,杖一百,流三千里(《刑案汇览》卷三十五)。 骂詈尊者 高国藩认为,曹雪芹在《红楼梦》引用大量骂人语,带有很明显的创作意图,且许多重大事件都是先用骂人语揭开序幕的。比如宝玉挨打的导火索是王夫人骂金钏“下作的小娼妇儿!”一句骂语逼死了一条人命, 导致了“不肖种种大承答挞”的发生;还有鸳鸯抗婚等。 在高国藩看来,《红楼梦》中集中用骂人语的第一个高潮是赖大酒醉后的咒骂。这次,赖大不但骂了宁国府总管赖二,还骂了贾蓉、贾珍,甚至叱骂“不是焦大一个人,你们就做官儿享荣华受富贵……不和我说别的还可,若再说别的,咱们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 脂砚斋眉批说,这一段借醉奴口角闲闲补出宁荣二府往事近故,特为天下世家一笑。 贾蓉原以为他拿出家长的做派骂几句,让小厮捆了焦大,焦大就服软了。不料,这一捆,贾蓉捅了马蜂窝。“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 依据《大明律》,“凡奴婢骂家长者,绞。骂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杖八十,徒二年。”清律此款与《大明律》同,仅以备注形式明确,骂家长期亲及外祖父母者,并亲告乃坐,但要“以分相临,恐有谗间之言,故须亲闻。以情相与或有容隐之意,故须亲告”。 虽然焦大“从小儿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但和贾蓉、贾珍、贾敬等相比,他仍是奴仆,即按照大清律例,焦大和秋纹等类似,身份属“贱籍”。 因此,按大清律法,焦大骂贾蓉等已触法,但“民不告官不究”的传统,让焦大平安无事。 第一零五回,锦衣军查抄宁国府,吓得贾政心惊肉跳、邢夫人放声大哭、凤姐面如纸灰,焦大号天蹈地的哭:“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爷们,倒拿我当作冤家……今朝弄到这个田地……我活了八九十岁,只有跟着太爷捆人的,那里倒叫人捆起来!”说着向众役撞去。 这大概就是利大于法的中国传统。正因为如此,我国古代律例将骂祖父母、父母之罪,列入“十恶”,与谋反、谋大逆、恶逆(殴打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大罪相埒,属严重犯罪。唐宋明清法典均于首篇“名例律”开卷列名“十恶”。“十恶”大罪,遇国家恩赦亦不原宥。 骂詈罪从汉代初具其形以来,为我国古代各朝代沿用不息,罪名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其中,处罚最严格的是“骂祖父母、父母”“奴婢骂家长”。但一般情况下实践中并没有适用这些条项。现有史料所见多系祖父母或父母告孙子女或子女后懊悔而撤诉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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