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11时19分,
市交警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晋城市城区凤台街公园岗纠正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赵某交通违法行为时,赵某向民警出示的驾驶证系伪造。
赵某交代假证是通过小卡片、墙壁喷涂信息,与制办假证的人取得联系、交易的违法事实。
得到这一线索,办案民警决定顺藤摸瓜,一举端掉这个制假贩假窝点。
经过一星期走访调查、追踪摸排、蹲点守候,跟踪监视,民警锁定了晋城市城区晓庄社区和东谢匠村为制贩人员活动范围,根据其活动轨迹、确定假证件制作窝点。
2019年1月21日15时11分,
在兰花路派出所、钟家庄派出所、北街派出所的配合下,假证制贩人员肖某,在晋城市城区钟家庄办事处晓庄社区小游园停车场内被抓获。
办案人员突击检查了肖某在城区东谢匠村254号的住处和庄景街庄景小区1905号的假证件制作窝点。并在庄景街庄景小区1905号的出租房内,查获作案工具若干、大量成品和半成品假证件、电脑、打印机、扫描仪、710枚私刻行政事业单位公章等涉案物品,涉案物品装满了一辆轻货。
经查假证制贩人员肖某,男,49岁,初中文化,湖南省南县人,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南县三仙湖镇中奇村第四村民小组,2012年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现该案件已移交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治安大队,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