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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也需人文关怀

 汐钰文艺范 2019-01-24

  近日,深圳西乡街道发生一起家暴事件,一名女童受到父母与弟弟严重暴力侵犯的视频流出,引发广泛关注。事情的进展不得而知,但却产生了另外一个热点,就是视频发布者王华礼的遭遇。继警方依法对发布者作出行政处罚之后,1月3日,王华礼被其供职的家政公司开除。王华礼表示,对于行政处罚会一直申诉,无法接受对他的拘留和恐吓。

  这个事情说到底,就是我们常说的“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冲突。在常规语境中,法律的主要特征是程序。香港影视中常说:“你有证据吗?”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但很多时候证据很难获得或者齐全。更难的是,如何获取证据?如果获取证据的手法是非法的,那如何判断证据以及当事人诉求的合法性?

  家暴事件,情节简单,影响恶劣。王华礼的偷窥行为,起初便属无意,他所举报的更是标准的恶行。虽说法律无情,但也要讲道义。警方在处理这件事时,似乎应该更加人性化,更加审慎。

  近百年来,苏俄法律与欧洲大陆法系在中国占据了主体地位。好处是“有法可依”,严谨了很多。不足之处,就是僵死教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正当防卫”的权限,很难把握,特别是践行,几乎无计可施。30多年前我读初中时,在法律教材上看到“正当防卫”,觉得振奋人心。但生活中无处不是“防卫过当”,教训可谓惨重。另一个词“见义勇为”,也因此格外纠结。比如搀扶老太太,就跟拯救落水儿童一样天经地义。但网络上“扶老太太”居然成了“变相炫富”,这种段子,可谓辛辣。反过来,我们的家人或者自己老了,指望别人来扶,变得遥不可及。

  扬善尚且如此艰难,除恶更是不可想象。不管是直面针对其他人或者公众的恶行,还是消除关于自己人身的威胁,在所谓的“证据”与“分寸”面前,大家都缩手缩脚,心存侥幸,直到大祸临头。这样的案例,不绝于耳。当事人未必无心自保或者行善,但平时的耳濡目染,心头一点点正气与热血,早已消磨殆尽。

  以前人们期待“有法可依”,现在法律体系总体上比较严谨,但执法行为却屡屡产生争议。山东青年于欢为了“被侮辱与损害的母亲”,挥刀杀人,一死一伤。按照前几十年的法律,于欢非判死刑不可。但现在制度与舆论环境都有所变化,在激烈的争执后,于欢判处得很轻。

  在情节简单性质恶劣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一定要维护实质正义,而不能拘泥于教条。这就需要执法者在专业基础之上,具备历史的功底与人文关怀了。

  法律不能移风易俗,不是良法;执法者不能惩恶扬善,便是庸吏。还是孟子说得好: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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