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动合同书
——劳务派遣专用
姓名
工号
甲方:聊城市鲁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庆民
单位地址:聊城市振兴路西首路南人社局一楼
联系电话:0635-2189190
联系人:
乙方: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手机:
住宅电话:
亲属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合同内容:劳务派遣
1.甲方根据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生产需要,招聘乙方为甲方派往用工单位的劳务工,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爱护用工单位的财产,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岗位培训。
3.乙方应按照用工单位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用工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用工单位制定的有关休息休假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按照用工单位的工资制度,可以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2、甲方正常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工资中直接扣缴。
2、合同期限内发生工伤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报警),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工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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