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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安全生产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10大行为

 鹰击长空186 2019-01-25

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的10大行为: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等进行安全培训。

2.对安监部门和安技部门发出停止使用通知单的设施,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不执行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又不作整改计划,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违章派车。不按载货、载人等规定用车;带病(刹车、灯光、喇叭、后视镜、雨刮器等不齐全、失效)出车;指令驾驶员违章驾驶。

7.设备安装不按照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检查、验收、移交;对在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尚未解决就擅自投入使用。

8.在机电设备检修的同时,不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

9.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布置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10.发生工伤事故,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违章操作的10大行为:

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如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

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实效。包括拆除安全装置,让安全装置失效,人为调整让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3、用手代替工具操作。包括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而用手直接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

4、物体存放不当。包括工具、材料、产品、半成品、不按类别、不按规定的位置、场所存放。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包括未经安全管理人员允许就进入警示危险信号及标志牌指示的危险区域等。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攀、坐在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高处及可移动部位等。

7、在起吊物、危险悬挂物下作业、停留、休息,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无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

8、在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工作。

9、工作中,作业人员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如酒后作业,带病作业,疲劳作业,带情绪作业等。

10、在必须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作业或场所中,忽视其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如未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绝缘鞋,未戴安全帽,未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在有外露旋转部件的设备旁作业,长头发不戴工作帽,操纵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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