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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精气神气的算命师是无法推断命运的吉凶

 如意易学风水 2019-01-25

一个八字命局,象征一个人,有精气,也有神气。

推命者在为人推命时,不可只看精气,不看神气;也不可只看神气,不看精气。要精气、神气两者兼顾。精气神气就是是五行对日主的喜用,要在克制和生扶之中注意,克制要克制得适中,生扶也要生扶得适中。

“精气、神气,皆元气也!为命理学的上乘技术。

五行大率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精,精华;神,心神。精神,相对于形骸而言,是指人的精气、元神、也就是灵魂;显示在外,表现为人的风采神韵。精神者,天地万物精气、神气之谓也,也指一个八字的精力和活力。 

 

“精神”为是命学理论较深的范畴。命分五等,道有三乘。下乘者,视生克制化;中乘者,视干支形象;上乘者,视气势得失。《滴天髓》讲体用、精神,就是命学理论的上乘者,指的就是气势得失,可以说是由“形而下”进入“形而上”的境界了。

观念愈抽象,就愈难以用言语表达。对于八字的于支结构,明显而有轨迹可循,是八字的表象;精神则是指八字干支结构所蕴藏的内象,隐微而无外在轨迹可循,或者说只有进入上乘境界的高手,才可感觉到八字命局中所含的一种内在气质。

对于精神的解释,《三命通会》说:“精神者,所受于天;而形体者,所禀于地。离为火,坎为水,火为日,水为月。日月运行于天,以成四时,此天之精神也。水为精,火为神,精为气之母,气为神之子,一气周流而长生不死,此人之精神也。如人命,或于支,或纳音,二水二火,各乘旺得地,无他物以杂之,相合相济,则英灵之气,与天同运,不但贵显出人,抑且寿命悠久。”又云:“五行,质具于地,而气行于天,以质而语其生之序,则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阳也;火金,阴也。以气而语其行之序,则曰木火土金水,而木火阳也,水金阴也。又统而言之,则气阳而质阴也;又错而言之,则动阳而静阴也。盖五行之变,至不可穷,然无适而非阴阳之道。其所以为阴阳者,则又无适,而非太极之本然也。”

从《三命通会》的解释中,就可以明白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是以五行之气而分阴阳,阳者发于外,为神气;阴者蓄于内,为精气。而任注却认为:“精者,生我之神也;神者,克我之物也;气者本气贯足也。二者以精为主,精足则气旺,气旺则神旺,而非专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也。” 

 

但任铁樵前辈所说:精者,生我之神也,生我者,印绶;神者,克我之物也,克我者,官杀;气者,本气贯足也,本气者,日元。但任氏也有混乱的地方,比如在解释“客神游六经而灾小”时,有一命例:乙亥、庚辰、丙子、庚寅,他说:水为精,木为气,火为神,这里又以木印生我者为气,日元为神,和前面的解释显然是有矛盾的。然而我们仔细分析任氏的解释此命例中,可以看到,他是以官印相生的格局解释精、气、神的,所以可以归纳为:生我者为气,克我者为精,本气者为神。如丙火以官杀为用,以印化官杀生身,即克我者为水,为官杀,为精;生我者木,为印,为气;本气者为日元,为神;其中以气的流通,成为沟通日主与用神的关键。统而言之,则是以喜神为气,以用神为精,以日元为神。所谓精、气、神者,即用神、喜神、日主也。

但徐乐吾的注释更具有实用价值,他认为:精神两字,属于无形。凡八字之优者,皆有精神,精神出于配合,如天地顺遂而精粹者昌,其中顺遂、精粹四字即是精神。用神之有情、无情;有力、无力,以及干支地位之后先、寒暖、燥湿之适宜,皆为精神所寄,故不必分何者为精,何者为气。

其实“精气神”这一概念,最初来源于中医学说,命理学引入应用后,也是由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原因,所以目前尚无形成明确的表述。另一方面,精气神本来就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在过去以师传为主的学术传递的历史氛围中,徒弟只是在长期从师中得到意会,老师们一般都不愿意将明确的概念传给徒弟,这也是没有形成明确表述的一个主要原因。 

 

​例一:

乾造:癸酉    甲子    丙寅    戊戌

大运: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

些命局以甲木为精,衰木得水滋,而逢寅禄而精足,以戊土为神,坐戌通根,寅戌拱合为神旺,官生印,印生身,坐下长生为气惯足,流通生化,五行俱足,左右上下,情协不悖。官来能挡,劫来有官,食来有印,东西南北之运,皆可行也,所以一生富贵福寿。可谓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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