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工程一般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 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 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4.1.3抹灰工程 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技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同(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4.1.7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本固 4.2一般抹灰工程 4.2.1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4.2.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3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台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2.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F 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縫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2.6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清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縫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7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2.8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9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0有排水要求的都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1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表4.2.11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用钢直尺检查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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