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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问答】爱情之三

 海滩拾贝 2019-01-25



大道至简:我38岁,在2012年认识一个小我12岁的女孩,当时我已婚,女孩未婚。为了这份感情我离婚净身出户。女孩的父母极力反对,我们两个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现在她的父母将其控制,不让她和我在一起,而且多次打骂,还扬言要弄死我们两个。我要报警,女孩不想和家里闹僵,不让报警。女孩一直要我和她一起殉情,我劝她要想开,我说和她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但是她听了我说的话很绝望,说我不舍得陪她一起去死,是欺骗她。她想以死来报复父母,让父母后悔终生。李老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李银河:这个女孩认为,如果爱人做不到能与她一起为爱而死,就是欺骗她,这是不对的。因为爱情和生命都是可贵的,她把爱情放在生命前面,你把生命放在爱情前面,都没有错,并没有她对你错的问题。你应当劝她像你一样,把生命放第一位,爱情放第二位,生命是皮,爱情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谢君:灵魂伴侣一定要是异性吗?灵魂伴侣和恋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李银河:灵魂是没有性别的,所以灵魂伴侣不一定是异性。灵魂伴侣只有精神关系,没有肉体关系,而恋人既有精神关系,也有肉体关系。

 

SUN:我想问老师什么样的关系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灵魂伴侣?我似乎找到了所谓的灵魂伴侣,但我不想和她过日子,因为我觉得在一起过日子就会毁了这段感情,但是我又很想和她亲密接触,而又不影响各自的生活,我该怎样平衡这种关系?

 

李银河:灵魂伴侣是灵魂集合度很大却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能够结合的人。建议你选择柏拉图式的恋爱模式,不以结婚为目标,长期保持精神恋爱的关系。



可人儿:我在网上遇到了我人生中的蓝颜知己,我们聊了两年后终于见了面。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年多的联系了,我们除了网上聊,还经常见面。我们谈工作、谈生活、谈情感,我们像好朋友一样理解对方,像亲人一样关心对方,又像恋人一样恩爱,有点暧昧,但又不是暧昧,像爱情,却又觉得我们是已婚,用爱情形容或许又不合适。慢慢的我们发现婚姻里的另一半只适合做夫妻,而我们才是对方最渴望得到的爱人。我们有爱但不能背叛婚姻,在爱与性之间纠结,该不该发生性关系?我们不是为了得到对方的身体才相识的,可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用性表达?可一旦发生了性关系,我们从此不再是对方的红颜或蓝颜知己,情人会成为我们的代名词,这也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我们想要的只是一直像现在这样相爱下去,让性与爱彼此都存在,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好呢?有性关系就是背叛家庭,没有性关系我们都十分煎熬,当思念成疾,见面却什么都不能做,对两个相爱的人来说真的是一种考验。李老师,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

 

李银河:婚外性行为肯定是违反婚姻道德和忠诚承诺的,一般来说,如果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了爱情,应当各自离婚再与情人结合,这样就不犯错误。但是统计数据表明,婚外性行为发生率一般在40%上下。所以你们的选择有三个:一,各自离婚再行结合;二,犯婚外性关系的道德错误,背负不忠的内疚;三,保持精神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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