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能让农村资源要素活起来,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动力,涉及农村土地改革的两部重点法律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与2018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土地管理法》已经经过试点,形成了草案,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相信成熟后就会出台。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将承包地“三权分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都写进了法律。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改革等方面进行修改。 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方面:一是缩小征地的范围。二是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机制。三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一是明确入市的条件。二是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的管理措施。 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一是健全宅基地权益保障方式。 二是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三是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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