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组织领导传销罪中的三级以上到底如何界定

 乡野村夫l5vx8n 2019-01-28
郭勇: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主任
一、关于三级以上的最新法律规定: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该意见第七条中还规定:本意见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本意见所称“层级”和“级”,系指组织者、领导者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之间的上下线关系层次,而非组织者、领导者在传销组织中的身份等级。对传销组织内部人数和层级数的计算,以及对组织者、领导者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人数和层级数的计算,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及其本层级在内
从以上来看,规定的是三级以上,并且包括三级的。
二、三级的由来
在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其实没有关于三级的规定的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立案追诉标准(二)》)第78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追诉标准,对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的人员数量,以及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的层级作了量化,规定“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同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了解释性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上述立案追诉标准如何认定有不同认识,对此,《意见》第1条在《立案追诉标准(二)》规定的基础上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
三、三级如何确定
根据第一条的规定,我们可以这么来理解:我们设定最先实施传销活动的人为A,按传销活动的个人为标准,例如A发展了B,B又发展了C,C又发展了D。此时,应以D为参照往上数,D、C、B、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