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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weidaming 2019-01-28
  在日常生活中,总会有交通事故发生,也有人员会受伤,这时就需要伤残评定,但这个在实践中很容易造成鉴定工作混乱。2018新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内容如何?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文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5.4.4 腹部损伤

  1)肝切除2/3以上;

  2)肝衰竭中期;

  3)胰腺大部分切除,胰岛素依赖;

  4)肾功能重度下降;

  5)双侧肾上腺缺失;

  6)永久性回肠造口。

  5.4.5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1)膀胱完全缺失或者切除术后,行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或者肠代膀胱并永久性造口。

  5.4.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者双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2)双下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一上肢与一下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手功能丧失分值达150分。

  5.4.7 体表及其他损伤

  1)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0%;

  2)放射性皮肤癌。

  5.5 五级

  5.5.1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完全运动性失语;

  3)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等;

  4)双侧完全性面瘫;

  5)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6)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7)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中度);

  8)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9)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10)排便伴排尿功能障碍,其中一项达重度。

  5.5.2 头面部损伤

  1)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二项者;

  2)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3)双眼重度视力损害;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视野有效值≤16%(直径≤20°);

  5)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另一眼盲目3级以上;

  6)双耳听力障碍≥81dB HL;

  7)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 HL;

  8)舌根大部分缺损;

  9)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流质食物。

  5.5.3 颈部及胸部损伤

  1)未成年人甲状腺损伤致功能减退,药物依赖;

  2)甲状旁腺功能损害(重度);

  3)食管狭窄,仅能进流质食物;

  4)食管损伤,肠代食管术后。

  5.5.4 腹部损伤

  1)胰头合并十二指肠切除术后;

  2)一侧肾切除术后,另一侧肾功能中度下降;

  3)肾移植术后,肾功能基本正常;

  4)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全胃切除术后;

  6)小肠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障碍,部分依赖肠外营养;

  7)全结肠缺失。

  5.5.5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1)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口;

  2)尿瘘难以修复;

  3)直肠阴道瘘难以修复;

  4)阴道严重狭窄(仅可容纳一中指);

  5)双侧睾丸缺失或者完全萎缩,丧失生殖功能;

  6)阴茎大部分缺失(残留长度≤3.0cm)。

  5.5.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

  2)一肢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50%或者其余肢体任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手功能丧失分值≥120分。

  5.6 六级

  5.6.1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 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外伤性癫痫(中度);

  3)尿崩症(重度);

  4)一侧完全性面瘫;

  5)三肢瘫(肌力4级以下);

  6)截瘫(肌力4级以下)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

  7)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8)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伴相应腕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9)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以下);

  10)阴茎器质性勃起障碍(中度)。

  5.6.2 头面部损伤

  1)符合容貌毁损(中度)标准之四项者;

  2)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累计长度达20.0cm;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著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80%;

  4)双侧眼睑严重畸形;

  5)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视力≤0.5;

  6)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7)双眼视野中度缺损,视野有效值≤48%(直径≤60°);

  8)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9)唇缺损或者畸形,累计相当于上唇2/3以上。

  5.6.3 颈部及胸部损伤

  1)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2)一侧胸廓成形术后,切除6根以上肋骨;

  3)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失;

  4)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功能不全;

  5)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6)器质性心律失常安装永久性起搏器后;

  7)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8)两肺叶切除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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