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控项目 1、照明配电箱(盘)的金属框架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 2、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盘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表7-03-2的规定。
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螺丝刀、外径千分尺抽查20%,少于5台全数进行检查。 3、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 MΩ。 检查方法:观察、全数检查记录。 4、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两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2)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 (3)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检查方法:观察,利用螺丝刀、内六角扳手、漏电测试仪抽查10%,少于5台全数检查。 (三)一般项目 1、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2)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设计系统图纸抽查10%,少于5台全数检查。 2、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2)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3)外壳需接地(PE)或接地(PEN)的,连接可靠; (4)端子排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螺丝刀、设计系统图纸抽查10%,少于5台全数检查。 3、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 mm²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²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螺丝刀、外径千分尺抽查10%,少于5台全数检查。 4、连接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余量。 (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 (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螺丝刀抽查10%,少于5台全数检查。 5、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 (2)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3)箱(盘)采用不可燃材料制作。 (4)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5‰。 检查方法:观察,利用螺丝刀、线坠、直尺、抽查10%,少于5台全数检查,全数检查物资进场记录。 7.2.14.3、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7.2.14.3.1检查内容 普通灯具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7-01-1。 表7-01-1
7.2.14.3.2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方法 (一)一般规定 1、普通灯具安装工程验收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要求。 2、普通灯具安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每层公共部分、地下停车库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每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3、普通灯具安装工程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 (二)主控项目 1、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2)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卷尺、螺丝刀抽查10%,少于10套全数检查,户内观感质量全数检查。 2、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物资进场检验记录。 3、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 (2)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8m。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卷尺抽查10%,少于10套全数检查。 4、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卷尺、螺丝刀抽查10%,少于10套全数检查。 (三)一般项目 1、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7-01-2的规定: 表7-01-2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外径千分尺、螺丝刀抽查10%,少于10套全数检查。 2、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作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 (3)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4)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洞,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五裸露的金属部分。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螺丝刀试电笔抽查10%,少于10套全数检查,户内观感质量全数检查。 3、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距应采取隔热措施。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游标卡尺、螺丝刀抽查10%,少于10套全数检查。 7.2.14.4、开关、插座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7.2.14.4.1检查内容 开关、插座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7-02-1。 表7-02-1
7.2.14.4.2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方法 (一)一般规定 1、开关、插座安装工程验收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要求。 2、开关、插座安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每层公共部分、地下停车库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3、开关、插座安装工程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 (二)主控项目 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检查方法:观察和检查,并使用不同种类插头抽查10个,少于5个全数检查。 2、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检查方法:运用漏电测试仪和相位检测仪在通电情况下全数检查。 3、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2)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检查方法:观察并应用卷尺、螺丝刀全数检查。 4、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检查方法:观察、通电全数检查。 1、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2)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检查方法:观察、使用卷尺全数检查。 2、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层高小于3m时,拉线开关距顶板不小于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 (2)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检查方法:观察、使用卷尺全数检查。 8.标识管理及填写 8.1标识形式、放置方法、留置时间 8.1.1:标识形式:采用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实测实量项目检查标识合在一起的形式。 8.1.2放置方法:采用在每栋楼每户内门口处墙上悬挂户型图并附标识验收结果的方法。 8.1.3留置时间:从分户验收完毕即张贴分户验收图表;在五方验收合格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至质量监督站抽查验收合格结束,方可揭除。 8.1.4 检查标识的表示方法:检查点分布图 户型图和检查点布置图,根据户型图绘制并确认检查点分布户型图 室内户型图: 户型楼梯图: 室内检查点分布图 楼梯检查点布置图 8.2 本工程验收项目检查标识 8.2.1墙面耐水腻子质量项目检查标识 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实测实量项目检查标识合在一起的形式
8.2.2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质量项目检查标识 实测实量项目检查标识和观感质量检查标识和在一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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