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工业园区就不能新建涉VOCs工业企业的回复 2018-11-19 来信: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7页有一句话“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这句话中间的句号是否表达错误,从语法角度应该改为逗号才对,“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应该是只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很多县未设立工业园区,但招商引资引进的项目,比如说乳胶床上用品项目、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废塑料回收再生项目、塑料制品项目、涉喷漆家具制造项目... 回复: 关于新建加工硫酸铵颗粒肥项目是否必须进园入区的回复2018-11-19 来信: 投资新建年加工5万吨硫酸铵颗粒肥生产线项目,请问是否需要按照化工项目的规定必须“进园入区”。本项目是粉状硫酸铵肥料经过物理挤压造粒,粉状加工成颗粒,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版)应该按照第37项“肥料制造”,单纯的混合和分装,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工艺流程为:物理挤压造粒-筛分-烘干-二次筛分-成品。该项目加工工艺简单不排水、不冒烟。请问是否需要按照化工项目的规定必须“进园入区”啊。 回复: 关于3095修改单疑问的回复2018-11-19 来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19项标准修改单公告,是否只是针对3095标准里面的检测项目,如果测无组织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使用的检测标准是HJ 482-2009和HJ/T 479-2009,是否需要使用参比体积进行计算? 回复: 关于避免医用辐射场所重复检测执行问题询问2018-11-19 来信: 曾于2016年2月3日联合发文《关于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274号),对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问题做出了相关说明。但由于对“辐射监测工作应同时满足环境保护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要求,避免重复监测”没有更具体的说明,我们地方的环保部门仍不认可具有CMA认证资质出具的“机房防护及性能检测”报告,称该报告所用的监测依据或方法未用《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1993)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回复: 请教土壤中六价铬的测定方法的回复2018-11-19 来信: 据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在开展环评时应监测表1中所列的45项因子,其中包含六价铬,该标准的表3也仅有六价铬的测定方法名称,并无标准代码。查阅资料之后也发现国家未发布土壤六价铬的测定方法,在新的方法出来之前,该怎样解决土壤六价铬的测定? 回复: 关于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污水排放问题2018-11-19 来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5.2.1 污水排放量中不包含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但含热量大的冷却水排放量;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因此一直以来在环评阶段都是将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污水当作清净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而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原料制药制造》表9水污染处理可行技术表中,要求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入厂区污... 回复: 来源:生态环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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