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了,又到了回国过(song)年(礼)的时候 相信大家每年回国都免不了给家人朋友带些伴手礼 但是,今年有一点不一样。 中国“电商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 以往还好,这次新电商法实施 各位小伙伴真的要思量一下了! 千万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货“! 现在回国带礼品到底会不会被税? 去年11月1日,中国海关开始大规模严查海外商品,电商法规定,个人自用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超过部分就会被征税。 邮寄包裹和入境行李,都会被查,如果海关认为你超过合理使用数量,也要补交税款或者没收罚款等。 不少海外往国内寄的包裹里,都发现了“查验告知单”! 一旦包裹总价超过人民币2500,通通都要缴税,最高税率60%! 而在旅客行李检查方面,仅仅一天,上海海关严查浦东机场T2航站楼,被查处代购人数就高达100多人。 朋友圈用“血本无归”“哀鸿遍野”来形容那一天“被税”的代购们。 有代购发了这么条朋友圈, 大意是:海关设备即将升级,严打“人肉代购”: 说来说去,“税”是大家最关心的。 需要澄清的是,“电商法”并没有规定新的税种和税率,所谓依法纳税也就是以前的“税”。 大家关心的:我只是过年回国给亲友带伴手礼,并非盈利性的代购,也会被税吗? 很不幸,答案是,算! 从海外带回国的礼物、自用品也属于“代购”范畴,不交税的话,也将面临2万元~50万元的罚款! 当然,也不是完全不能带礼品。 只是面对越来越严格的抽查,大家还是不要带有侥幸心理。 关于能带多少,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无论是什么商品,只要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约1000加币)以上,就必须缴纳税款,否则,可能遭到十倍、甚至是百倍的罚款! 一部iphone或电脑,就已经超出这个限额了。 另外,如果是打折时购买的商品,请务必保留好小票。 比如一个包包原价一万,你在4折时购买,只花了4000元,在免税额度内,但必须提供小票或发票证明。 《电商法》明确表示:非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 不管是什么商品,不管部分免税还是全部免税,商品加起来的总价值若超过8000元,则可能面临罚款! 这里的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比如加拿大pr和已经入籍的加拿大公民。 按海关规定,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大约400加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也就是说2000rmb以上的,就要缴税了。 这个就真的有点…… 毕竟小仙女们一瓶Lamer就$400 了! 倘若有“我不带贵的,就带点小商品”想法的小伙伴,还是早点放弃这种想法吧! 对进出境个人物品,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基本验放原则, 而这个正常数量、标准都是由海关来判断的。
也就是说,自用数量的概念是没有明确标准的! 如果你有大量重复、大量未开封的商品,比如一大堆羊奶皂、一大堆木瓜膏,也许加起来都没多少钱,但也很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经营活动”! 就像下图这位入境旅客,10支唇膏罚税1800,税率高达60%! 加拿大华人回国所带的伴手礼中,保健品往往是第一选择。 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注意了,自用多少,你说了真不算。 在规定中,列出了20种商品,这些商品不可避税,而是必税。倘若携带有这20种商品内的商品而没有申报的话,可能会被罚款! 包括: 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 加拿大的小伙伴,如果你今年要回国过年,一定记得严格把关自己的回国礼品,不要铤而走险。 国内的小伙伴,如果国外的朋友答应今年为你带货,都是真爱,请好好爱他们…… 因为帮你带了,他们就不能给家人带了…… 具体注意事项,官方的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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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roselihong > 《Chinese Custo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