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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璧所制传国玉玺下落之谜

 dongchang 2019-02-01



传国玺或传国玉玺,为中国皇帝的信物,历代正统皇权的象征。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相传由和氏壁所雕成(一说是蓝田玉),根据记载和现存拓片,玉玺字迹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以及“受(昊)天之命,皇帝寿昌”三种说法。


历史

秦汉


历史上的传国玉玺拓片


秦以前,民众喜欢用金属玉石雕刻为私人印信,按照个人喜好通常都有龙或者是虎作为装饰。秦以后,政府禁止皇帝以外的人以金玉作为私人印信,皇帝所用的印信被称之为“玺”。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后获得和氏璧(一说是蓝田玉),秦始皇将其琢为传国玺,替代遗失的“九鼎”作为天子的象征,又命丞相李斯在和氏璧(一说是蓝田玉)上写“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虫鸟篆字,由玉工孙寿刻于其上,又称之为“天子玺”。秦二世死后,秦王子婴将传国玺献于汉高祖刘邦。王莽篡汉后,向孝元皇太后逼索玉玺,皇太后大怒,掷玉玺于地,摔崩一角,王莽命人以黄金镶补,尽管手艺精巧,但玉玺终究留下缺角之痕。王莽败亡后,玉玺落入更始帝刘玄手中,后来刘玄被赤眉军打败,玉玺落入刘盆子之手,后赤眉兵败,献玺于汉光武帝刘秀处。[1]


三国



东汉末年各路诸侯讨伐董卓时,爆发董卓讨伐战,孙坚军率先攻入洛阳城,《后汉书》、《山阳公载记》、《吴书》、《资治通鉴》皆记载孙坚军进入洛阳后拾获传国玺,但后来被袁术夺取,作为称帝的凭据,袁术死后被荆州刺史徐璆携玺至许都,当时曹操挟汉献帝而令诸侯,至此玉玺得重归汉室。


《江表传》和裴松之认为孙坚发现传国玺之事为假,《江表传》案《汉献帝起居注》的文字“天子从河上还,得六玉玺于阁上”,又太康之初孙皓投降时送金玺六枚,没有玉,表明孙坚发现传国玺这件事是假的[2];裴松之认为孙坚在反董义军中最有忠烈之称,若得传国玺而潜匿不言,则为阴怀异志,怎么能称得上忠臣,就算如虞喜所说天子六玺和传国玺不同,孙皓投降时确只有六玺没有传国玺[3]。


虞喜《志林》、赵一清则支持孙坚发现传国玺,虞喜《志林》认为天子六玺和传国玺并不是一个概念,传国玺不在六玺之列,皇帝平时使用六玺办公,并不使用传国玺[4];赵一清批驳裴松之忽视了范晔《后汉书》中徐璆盗袁术传国玺献给曹操一事,还以吴亡不见传国玺为由反驳是得其一而忘其二[5]。


不论如何最终传国玺仍从汉室手中传给曹魏,三国一统于西晋,玉玺归晋。


两晋与南北朝



西晋以后传国玺的下落有多种说法:


西晋永嘉之乱后,晋怀帝被俘虏,玉玺归前赵,后赵石勒灭前赵得此玺;其字迹为“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后于玉玺右侧加刻“天命石氏”,并于五胡处流传,最后传到冉魏[6]。冉魏因战祸求乞东晋军救援,玉玺又归于东晋。东晋时从五胡处夺回后便流传于南朝[7]。


前秦符坚被姚苌所杀时,玉玺被符坚所埋藏。


北魏太武帝时于泥像中找到二方玉玺,字迹皆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中一方旁边还加注“魏所受汉传国玺”[8]。


北齐在侯景败亡后辗转得到他在南朝梁所夺取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玉玺[9]。


隋唐五代


传国玺印文之一:毕景儒本

传国玺印文之二:向巨源本

传国玺印文之三:蔡平仲本

传国玺印文之四:蓝田县志本,以上四图来源:北京晚报“传国玉玺”之终


隋朝统一后,传国玺为隋朝所承袭[10]。后来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江都,萧皇后带玉玺逃入漠北突厥处。唐贞观四年(公元630),李靖率军讨伐突厥,同年,萧皇后与隋炀帝之孙杨政道背返归中原,传国玺归到唐朝,至五代十国之后失去踪影。


失踪


有关玉玺的失踪之说,现时有多种说法:


五代十国后唐末帝李从珂自焚之时失踪。


五代十国后晋出帝被辽太宗在公元946年俘虏时丢失。


辽朝保大二年(1122年),辽天祚帝遗失传国玺于桑干河[11]。


元顺帝逃回漠北时失踪,元朝皇室曾有玉玺之记录,清朝史料亦有记载[12][13],但元编《辽史》并不支持此说法[14]。且清乾隆也否认自蒙古得到的是真正的传国玺。


北宋哲宗曾宣称有人发现了传国玺,送至朝廷,直到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破汴京,除了徽钦二帝被掠走,“传国玉玺”也被金兵掠走,从此销声匿迹。


明军攻入元大都,“俘获诸王子6人,玉玺两枚,元成宗玉玺一枚,元朝共11个皇帝,其它皇帝玉玺均没有缴获。” 据《二十五史纲鉴》载:公元1370年5月,明军横扫漠北直捣应昌之时,缴获元顺帝出逃所带到漠北的一批珠宝。其中既没有元朝的诸帝之玉玺,又没有传国玺。


由于传国玺下落不明,明、清两朝均没有传国玺。是故明朝开国时,明太祖朱元璋有三件憾事,其中首件就是“少传国之玺”[15]。


再现


北宋绍圣三年时,农夫段义宣称无意间发现了疑似传国玺的玉印,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认定是始皇帝所制传国玺,但是朝野不少有识之士怀疑它的真伪。靖康之乱时,金兵进入汴京,这块“传国玺”也消失无踪。


明弘治十三年,陕西巡抚熊翀进献白玉玺一方,书小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礼部尚书傅瀚奏曰其不合《辍耕录》所载传国玺受命宝,且人君治天下以德不以玺,高皇作玺亦足以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万世,请不用此印。明孝宗从其言,藏而不用。


后金天聪九年(明崇祯八年),多尔衮出兵蒙古林丹汗部,苏泰太后持元传国玺出迎并投降,次年皇太极据此称帝,但该玉玺于乾隆时期鉴定为赝品。事实上这方常见于皇太极圣旨的宝玺,印文是小篆文“制诰之宝”,应当是林丹汗仿明朝的“制诰之宝”伪造的,而并非《辍耕录》所载之鸟虫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受命宝,也非元朝常用的迭篆印玺,一切都是标榜身份正统性的政治操作,此印于乾隆朝废而不用,但后又宝于盛京凤凰楼,为盛京十宝之一。


清乾隆三年,督河高斌进献碧玉玺一方,书鸟虫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雕刻古泽可爱,颇有秦汉古意,与《辍耕录》所载传国玺受命宝也颇为吻合。然清高宗认为此亦非秦传国玺,只是好事者仿古所作,且“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而当作玩物始终未用作国宝。[16]


相关文学作品


《斧声烛影》,吴蔚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和氏璧》,吴蔚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参考文献


 《文献通考》卷一百十五·王礼考十引注卫宏曰:“秦前民皆佩绶、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下莫得用。其玉出蓝田山,题李斯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高祖入咸阳,秦王子婴以玺降,其玺乃始皇蓝田玉玺、螭兽钮,在六玺之外。帝既诛项籍,即天子位,因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平帝崩,孺子未立,玺藏长乐宫。及王莽即位,请玺,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阳侯舜谕指,太后怒骂之,且曰:'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变更正朔服制,亦当自更作玺,传之万世,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我汉家老寡妇,旦暮且死,欲与此玺俱葬。终不可得。’太后因涕泣,左右皆垂涕,舜亦悲不能止良久,乃谓太后,'臣等巳无可言,莽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邪?’太后闻舜语切,恐莽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且死,而兄弟今族灭也。’舜既得玺,奏之。莽大说。”、《后汉书》卷四十八:“秦以前以金、玉、银为方寸玺。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腢下莫得用。其玉出蓝田山,题是李斯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号曰传国玺。汉高祖定三秦,子婴献之,高祖即位乃佩之。王莽篡位,就元后求玺,后乃出以投地,上螭一角缺。”及莽败时,仍带玺绂,杜吴杀莽,不知取玺,公宾就斩莽首,并取玺。更始将李松送上更始。赤眉至高陵,更始奉玺上赤眉。建武三年,盆子奉以上光武。孙坚从桂阳入雒讨董卓,军于城南,见井中有五色光,军人莫敢汲,坚乃浚得玺。袁术有僭盗意,乃拘坚妻求之。术得玺,举以向肘。魏武谓之曰:'我在,不听汝乃至此’。时璆得而献之。”;《应氏汉官》、《皇甫世纪》则称“汉传国玺”字迹为“受命于天,既寿且康”

 《三国志》卷四十六裴松之注:江表传曰案汉献帝起居注云“天子从河上还,得六玉玺于阁上”,又太康之初孙皓送金玺六枚,无有玉,明其伪也。


 《三国志》卷四十六裴松之注:臣松之以为孙坚于兴义之中最有忠烈之称,若得汉神器而潜匿不言,此为阴怀异志,岂所谓忠臣者乎?吴史欲以为国华,而不知损坚之令德。如其果然,以传子孙,纵非六玺之数,要非常人所畜,孙皓之降,亦不得但送六玺,而宝藏传国也。受命于天,奚取于归命之堂,若如喜言,则此玺今尚在孙门。匹夫怀璧,犹曰有罪,而况斯物哉!


 《三国志》卷四十六裴松之注:虞喜志林曰天子六玺者,文曰“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此六玺所封事异,故文字不同。献帝起注云“从河上还,得六玉玺于阁上”,此之谓也。传国玺者,乃汉高祖所佩秦皇帝玺,世世传受,号曰传国玺。案传国玺不在六玺之数,安得总其说乎?应氏汉官、皇甫世纪,其论六玺,文义皆符。汉宫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且康”“永昌”,二字为错,未知两家何者为得。金玉之精,率有光气,加以神器秘宝,辉耀益彰,盖一代之奇观,将来之异闻,而以不解之故,强谓之伪,不亦诬乎!陈寿为破虏传亦除此说,俱惑起居注,不知六玺殊名,与传国为七者也。吴时无能刻玉,故天子以金为玺。玺虽以金,于文不异。吴降而送玺者送天子六玺,曩所得玉玺,乃古人遗印,不可施用。天子之玺,今以无有为难,不通其义者耳。


 卢弼《三国志集解》卷四十六:赵一清曰孙坚于井中得传国玺。坚死,袁术逼其夫人而夺之。术死军破,徐璆得而献之。《后汉书徐璆传》云得其盗国玺,及还许上之是也。章怀注引坚事以证之。而裴世期犹以吴亡不见此玺相诘难可谓得其一而忘其二也。


 《晋阳秋》曰:“冉闵大将军蒋干以传国玺付河南太守戴施,施献之,百僚皆贺。玺光照洞彻,上蟠螭文隐起,书曰'(旻)〔昊〕天之命,皇帝寿昌’。秦旧玺也。”、《后汉书》卷三十引注徐广曰:“传国玺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


 《宋书》卷十八:“高祖入关,得秦始皇蓝田玉玺,螭虎纽,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高祖佩之,后代名曰传国玺,与斩白蛇剑俱为乘舆所宝。传国玺,魏、晋至今不废;斩白蛇剑,晋惠帝武库火烧之,今亡。晋怀帝没胡,传国玺没于刘聪,后又属石勒。及石勒弟石虎死,胡乱,晋穆帝代,乃还天府。”


 《魏书》卷四下、《北史》魏本纪第二:“夏四月甲申,车驾至自长安。戊子,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北齐书》卷三十八:“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二汉相传,又传魏、晋。怀帝败,没于刘聪。聪败,没于石氏。石氏败,晋穆帝永和中,濮阳太守戴僧施得之,遣督护何融送于建邺。历宋、齐、梁,梁败,侯景得之。景败,侍中赵思贤以玺投景南兖州刺史郭元建,送于术,故术以进焉。”


 《隋书》卷十一:“天子六玺:文曰'皇帝行玺’,封常行诏敕则用之。'皇帝之玺’,赐诸王书则用之。'皇帝信玺’,下铜兽符,发诸州征镇兵,下竹使符,拜代征召诸州刺史,则用之。并白玉为之,方一寸二分,螭兽钮。'天子行玺’,封拜外国则用之。'天子之玺’,赐诸外国书则用之。'天子信玺’,发兵外国,若征召外国,及有事鬼神,则用之。并黄金为之,方一寸二分,螭兽钮。又有传国玺,白玉为之,方四寸,螭兽钮,上交五蟠螭,隐起鸟篆书。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凡八字。”


 《辽史》卷五十七‧志第二十六  仪卫志三符印


 旋自察哈尔得元传国玺,承先请命工部制玺函,卜吉日,躬率戝臣郊迎入宫,仍以得玺敕示满﹑汉、蒙古《清史稿列传十九》;九年,平察哈尔林丹汗,得元传国玺《朝鲜列传》


 庚辰,出师和硕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等征察哈尔国,获历代传国玉玺。先是,相传此玺藏于元朝大内,至顺帝为明洪武帝所败,遂弃都城,携玺逃至沙漠,后崩于应昌府,玺遂遗失。越二百余年,有牧羊于山冈下者,见一山羊三日不啮草,但以蹄跑地,牧者发之,此玺乃见。既而归于元后裔博硕克图汗,后博硕克图为察哈尔林丹汗所侵,国破,玺复归于林丹汗。林丹汗亦元裔也。贝勒多尔衮等闻玺在苏泰太后福金所,索之,既得,视其文,乃汉篆“制诰之宝”四字。璠与为质,交龙为纽,光气焕烂,旬至宝也……《清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二四


 《辽史》卷五十七‧志第二十六  仪卫志三符印


 见明 陈建《皇明通纪》:“高帝谓天下一家,尚有三事未了。一,少传国玺;一,王保保未擒;一,元太子无音问。”


 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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