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PAGE 学 雷 锋 志 愿 服 务 手 册 二〇一七年 一、志愿者服务理念: 1、什么是志愿者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在西方,志愿者被认为是在职业之外,不受私人利益或法律强制驱使,为改进社会、提供福利而付出努力的人们。我国的志愿者协会给“志愿者”下的定义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会标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英语“青年”(YOUTH)的第一个字母Y;图案中央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标志寓意中国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奉献一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面向世界、奔向未来,表现青年志愿者“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的主题。 [国际志愿者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s Day,IVD),1985年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12月5日规定为国际志愿者日,目的是鼓励全球各地政府及团体,于当天共同表彰志愿工作人员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并借此提醒社会人士积极支持及参与志愿工作。 2、志愿精神 志愿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我国对志愿精神的表述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3、志愿者文明礼仪与行为规范 礼仪是一个人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一个社会来说,礼仪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惯的反映。志愿者在服务中展现的礼仪是志愿者的风采,在特定的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展现的是工作人员的职业形象。无论是何种身份,应当知道日常的基本礼仪并去做到,给自己的志愿服务工作和生活增添光彩。 基本要求 1)仪容要求:面部清洁、卫生;头发干净、整洁;男生应勤于剃须,不留怪异发型;女生应做到化妆淡雅简洁,避免刺激浓郁的香水。 2)仪态要求:志愿者上岗期间应保持端庄得体的站姿、坐姿及步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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