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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祸从口出”,广东证监局出手监管,格力董秘来不及填坑

 芈笑 2019-02-02


2019-02-02 04:27 搜狐 (芈笑摘藏)

【野火科技】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因为在股东大会上随口说了关于公司盈利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被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实施行政处罚,好在这并不是严重违规事项,所以也没有进行罚款。

根据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号, 董明珠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

当天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也是选举董事的重要会议。在选举前,董明珠作为董事长回顾执掌格力电力6年来的业绩,为自己连任董事长做最后拉票。之后在与股东进行问答环节,董明珠透露,格力电器2018年利润“超过260亿元”。

董明珠关于“利润超过260亿”表述,十分不严谨。理论上,300亿、500亿和1000亿乃至更多,都符合超过260亿范畴。那对于股民来说,就存在认知误区,究竟是270亿还是360亿或者更多利润呢?

作为公司董事长,对核心数据表述,一定要准确,并且合规。对董明珠来说,错就错在“以上”两个字,而不是“左右”,“以上”是可以无穷大,“左右”则在有限范围内。

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格力电器2018年收入在2000-2010亿元之间;净利润在260-270亿元之间。所谓超过260亿,最终也就是多10亿元而已。证监局指出,董明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证监局同时提醒董明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需要指出的是,格力电器董秘望靖东2009年7月开始,一直担任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已经为董事会服务有10年,属于老资格董秘,但在回答股东环节时确实无法堵住董事长的嘴巴。在1月16日股东大会上,当有股东问到关于董明珠接班人计划时,望靖东简短回应,高管们“围绕董总,各司其职”,从而回避这个话题。股东询问格力电器接班人也是有道理的。董明珠今年65岁,再连任一届就是到68岁。

望靖东作为董秘,主要负责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当天晚上除发布董事会选举和高管任命结果外,还公布关于业绩公告,从而被外界评价为董事长口不择言“光速”补发公告,但董明珠已经“祸从口出”,所以这个坑最终还是没有填好。

其实,就在1月17日,深交所已经就董明珠提前发布业绩的言论发出关注函。过去半个月后,格力电器未就深交所关注函进行回复,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如约而至。

按照程序,如果董明珠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上级部门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按照惯例,上市公司在收到类似警示函,是不会再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董明珠作为格力电器核心高管超过10年,董事长也超过6年,还有如此低级错误,大概也是董秘未曾料到的。望靖东此例并没有责任,但是董事长受罚,也影响公司形象,换言之,董秘此前是否在公司高管中一再强调公开场合信批规范,也就是需要再讨论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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