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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妾”一词原指奴隶中的一种

 江山携手 2019-02-03

我们经常在古装戏中看到臣妾一词,是指皇宫中皇帝的皇后、妾、贵妃等对皇帝说话时的一种对自己的谦称,各诸侯国君主的妻、妾、贵妃等在和君主谈话时也使用此谦称。现在,由于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没有了皇帝,所以也没有了皇后、贵妃等,更没有了三宫六院,因而,臣妾一词也就失去了使用价值,但由此我们知道了臣妾一词所指什么。

但是,臣妾一词最初的意思并非是皇后等的谦称,而是指奴隶,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因为奴隶社会相距遥远,中国的字、词由于社会的发展、变迁,经过几千年的演化,许多字、词失去了他本来的意义,也不足奇怪。

关于这个“臣妾”这个词的出现还要从商朝开始,我们知道,商朝是奴隶社会,当时商朝的百姓分为平民和奴隶两种,平民一般是指有一些田地,具有一些有限的财产,身体一般是自由的那一部分人。当时称众或众人,他们从事农业劳动,有战事时还被征参加作战。奴隶主要是指没有田地,没有自由,更没有财产,属于统治集团中的那些上层人物的财产,商朝的奴隶主要包括刍、羌、仆、奚、妾等,主要来源是俘虏,卜辞中有“获羌”,即从羌方俘虏来的奴隶,这也表明,中国的羌族是个很古老的民族,几乎和汉族有一样长的历史。又说“王令多羌笏田”及“多羌获鹿”,说明羌族人用于农田劳动及狩猎活动。奚、妾大概是指女奴隶。可见从这个时候开始,妾就是奴隶的一种。当时奴隶的另一个来源是罪犯,《说文》中之“像罪人之在屋下执事者”,即为来自罪犯的奴隶。

但是,臣和妾合起来成为一个词却是出现在周朝的初期,也是指奴隶的一种。《尚书·费誓》鲁公誓辞中,将“臣妾”与牛马相提并论,均为特定主人的财产,逃跑了要捉住归还原主,加以隐藏或诱拐的要科以刑罚。约为康王时的复尊铭云:“燕侯赏复门衣、臣妾、贝”,也说明臣妾和财物一样为奴隶主所占有。这个时候指的还是男子奴隶。

奴隶可在市场上买卖。《周礼·质人》说:“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其中“人民”的解释为“奴婢”。而就是在这本书中的《大宰》中即称为“臣妾”。臣妾为私家所有,如曶鼎铭所示,臣妾又可作为赔偿来转让,而自由人作为赔偿,则转化为臣妾,他们主要是从事家内劳动,但也不排除被主人驱使去从事生产劳动。从此可看出,臣妾在当时的奴隶层面中,其地位还算可以,相当于封建社会的奴婢,干的活算是轻松活,但从其从事的劳动来看,在室内劳动,主要应该是服侍主人的劳动,这个时候的臣妾又应该是指女性奴隶了,或者包括男女奴隶,这大概是在周朝中后期吧。

至于“臣妾”一词何时演化为后来的皇后、贵妃等对皇帝说明时的谦称,有待笔者进一步考证,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是在封建社会时期才出现的,也许因为皇后、贵妃、妃等觉得自己也只不过皇帝的私人财产,常年生活在后宫中,供皇帝一人淫乐,和奴隶没有什么两样,才不自觉的配上“臣妾”一词的称呼吧,大概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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